主演:周润发叶童秦豪刘洵吴倩莲刘晓彤李兆基鲁芬
类型:动作西部导演:韦家辉 状态:正片 年份:1995 地区:香港 语言:粤语 豆瓣:7.7分热度:0 ℃ 时间:2024-06-11 17: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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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和平饭店》时,总会想起古龙。
倒也不是具体想起些什么,十年前高中看的古龙,到现在大概只记得了几个书的书名,情节几乎都是忘光光。但是看过古龙的书的那种感觉,印下来了,就很难忘掉。
《和平饭店》里,有那种感觉。
而且,虽然想不起来,但是看的时候我就确信,古龙的书里,一定有《和平饭店》的类似设定。
看完后随手一查,果然。
这部电影的灵感,据说就是导演韦家辉从《圆月弯刀》里得来的,而“和平饭店”这类的设定,既有点像《圆月弯刀》的忘忧岛,也有点像《绝代双骄》的恶人谷。
不过最类似的,还是《疾速追杀》里面的大陆酒店。
所以,先不说古龙,也不说情节,先来说说,这个奇特的和平饭店吧。
和平饭店,简单的说,是一个“绝对安全的庇护所”。
进了我的地,不管你之前如何,就是安全的,在我的势力范围之内,没人敢动你。
相对的,出了我的地盘,那你再如何,是生是死,也与我无关。
这样一个类似于乌托邦的地方,维持起来,自然是不容易。
首先需要的,便是“暴力”。
绝对的和平,绝对的安全,自然是需要绝对的暴力才可以维持。
没有武力支持,你说你是和平饭店,谁理你?
所以江湖中谁最有资格维持这样的和平饭店?自然就是江湖最大的帮会了,说起来江湖大派做这种和平饭店,不仅可以博个好名声,同时还是创收的不错手段,拿钱买命,坐地起价。再来点配套服务,简直可以躺着数钱。
然而总觉得不太对,既然生意这么好,也没见哪个江湖大派这么玩过啊?
这就牵扯到和平饭店设定的第二个关键了,立场。
江湖大派,必定深陷于江湖的纷争中,弄这么个地方,对头来了,你庇护不庇护?
两方火并,正杀到兴起,结果对方跑自己家的饭店来了,得嘞,咱还是撤吧。
可能么?
所以和平饭店,必定要保持着和江湖的距离,严守中立,才能真正担起这个“和平”之名。
不偏不倚,远离恩怨,人家才真信你这个“和平”的招牌,客人才会来,仇人才不上门;屁股稍微坐歪一点,瞬间就会被江湖中的血雨腥风给卷了。
道理很简单,你若是对客人有了恻隐之心,伸出援手,就等于站了一边,那你就已经进入到江湖的恩怨中了,授人以柄,就别怪刀斧手伺候。
而且这其中还有个“公平”的问题。
你替客户A出头了,替客户B出不出头呢?客户C,客户D呢?
你说你为客户A出头的动机是保护弱者主持正义,那你收留杀人犯B,诈骗犯C,又是为了啥?受害者在你门口呼吁正义,你咋就无动于衷了?
一旦凭主观的好恶突破立场的中立,那么整个体系就会无可避免的走向崩溃。
暴力有了,立场正了,最后,还得有“边界”。
和平饭店只能是个饭店,地方就那么大,房间就那么多,能庇护的人也有数。江湖的主基调还是打打杀杀,你砍我我砍你,输了活着走到和平饭店算你本事。等你出来冒头就是一刀。
和平饭店的招牌立起来了,边界划定了,宵小们自然是不太敢在违法的边缘试探。可是如果和平饭店自己作妖,还想着扩张什么的,江湖上的大佬可不那么容易答应。
江湖上都是和平饭店,也就没有江湖了,那叫法制社会。
表面上看起来,和平饭店在江湖之外,实际上,和平饭店却是完全依托于江湖才可以存活的。
这一课高中我学过,叫矛盾的对立统一。
既然知道了维持一家和平饭店的三根支柱,那么要摧毁它,其实就是怎样破坏掉这三根支柱。
暴力是最不必要担心的,和平饭店安身是靠暴力,但是立命却不是。毕竟如果单纯只有暴力,那和其他的江湖门派就没有分别了。
就算有着绝对凌驾于和平饭店之上的暴力,直接将它夷平,若是师出无名,也只会被江湖视为奸恶之徒,贻人口实,早晚也会被别人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诛灭。
而如果从立场和边界突破,只要引诱他犯一次错,即使自己不出手,他中立的立场已失,失去根本,也就不是“和平饭店”了。
最坚固的堡垒,从来都是从内部攻破的。
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所以要搞定发哥的和平饭店,先要搞定发哥的平和之心。
先让他动心,再让他出手,这个事,就稳了。
这就是叶童饰演的阿曼的作用。
电影中,阿曼是仇家为发哥设下的一个诱饵,发哥为她破界,仇家以此为借口,向和平饭店宣战。
发哥本来已经放下屠刀,却又不得不为爱而战,被他庇护过的人们全都背弃了他,最后还是阿曼为爱而回,发哥奋力一搏,杀光仇家,最终死在了阿曼的怀里。而和平饭店也因此烟消云散,成为了江湖中逝去的传说。
电影当然赞颂的是发哥的人性,赞颂他的个人英雄主义,赞颂阿曼的良心发现,谴责众人最后关头的背弃。
但是……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说到底,转折的关键就在于,发哥破了自己立的规矩,和平饭店不再严守中立,有了立场,就等于又卷入了江湖中。
而转折再怎么找借口,再怎么归罪于阿曼和反派,你也不能否认,这是他的主动选择,他在打破规矩的时候,就应该明白自己要承受的后果。
为了增加发哥行动的正义性,影片最后把阿曼的出现归因于反派的阴谋,由此与10年前的屠杀联系,营造出一种轮回宿命之感。
但是生硬的地方在于,10年前发哥陷入的背叛和绝地,他自己不能左右,10年后他的背叛和绝地,是自己决定导致的。
即便阿曼和反派只是单纯的仇家关系,没有阴谋,影片的叙事其实一点也不受影响,只是那样就太容易暴露“自作自受”这个逻辑,从而削弱影片的立场。
但是吃瓜群众可不管这些,在和平饭店的住户们看来,阿曼是不是诱饵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老板为她破戒了。
虽然影片前半部分通过聚餐啊,赌博啊,把和平饭店粉饰出一副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但是稍微一思考就会知道,房客和老板,本质上还是契约关系。
阿曼是你的房客,今天你为阿曼出头,明天胖婶的仇家来,你为她出不出头?后天瞎子的仇家来,你为他出不出头?
和平饭店的规矩就是不为房客出头,当你老板出头的那一刻,和平饭店就已经消失了。
而房客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本来就是来饭店寻求和平,远离江湖的,并且(应当)已经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如果和平饭店违反了自己中立立场,再次卷入江湖,那么他们的离开,也无可厚非。
为了弥补漏洞,影片尽量黑化反派,不仅给阿曼套了个阴谋,也让反派出尔反尔,不由分说的屠杀房客。为的是让他们的出走更像是一场集体的“背叛”。
可是提前看到和平饭店已经变质,因而出走的那些房客,又作何解释呢?
众叛亲离后,发哥无奈的说“为什么不能再相信我一次呢?”
可是是你,先背叛了相信你的人们啊。
无论影片怎么坚定立场,叙事,宣扬爱和人性,都掩盖不了自己创造的这个清晰的逻辑链条,从而引发一种观感的别扭。
影片上映于1995年,是发哥去往好莱坞前的最后一部香港电影。
之后发哥在好莱坞也拍了几部片子,不温不火。而港片在90年代就已经显出颓势,进入21世纪更是在资本,人才的重重压力下,一片衰败之象。
这样回首,《和平饭店》有一点预言的味道。电影中的和平饭店就像是曾经的香港电影,遗世而独立,却又空前强大。
然而终究是昨日黄花,独力难支,无论是孤胆英雄,还是世外桃源,最终只能消散于爱恨交织,波谲云诡的江湖之中了。
前半部因为邵小曼的坑蒙拐骗而产生了让人捧腹大笑的喜剧效果;后半段也因为邵小曼带来的祸事,而使得发哥这个充满英雄的悲壮感。n《和平饭店》诞生于1996年,是香港著名影人,后来银河印象铁三角之一韦家辉导演的处女作。影片表面是江湖上行草莽英雄的悲喜录,实际上也紧扣着信任与信任危机的主命题。
主演周润发和叶童也影片本片获得了当年香港金像奖的影帝和影后的提名,特别是对于此后没什么动作的叶童,她在本片的多面演出让《和平饭店》增添了不少柔情色彩。
nnnn一九九五年,《和平饭店》诞生,这是一个象征:江湖已死。n这部电影之后,周润发远赴好莱坞,叶童再无力作,吴宇森的白鸽子仍在这凉薄人间飞呀飞,是那么那么的寂寞。n偌大江湖中更无一个“义”字。n如是十年。nn二零零五年,反观这世事一场冰雪,情义不再,人心萧索,于是引笔作祭。n人间四月,到底是清明时节,断了江湖魂。nnnnnnnn故事。nn故事发生在旧上海,舞女与黑帮夜夜笙歌的时代。nn杀人王(周润发饰)屠二百余众,后插刀石上,划地为界,开了一间和平饭店。n无论什么人,只要他逃到和平饭店,其仇家就不能越过门前军刀继续寻仇。而饭店亦保证不过问恩怨,不保人离开。nn十年后,杀人王爱上避祸至此的交际花邵小曼(叶童饰),破坏规矩送她去往安全之处。n邵小曼仇家架势堂以此为口实,欲荡平饭店。n杀人王终于知晓那邵小曼无非是一枚诱他犯规的棋子。n值此大难临头之时,杀人王恳请饭店中一度受他庇护的房客共同抗敌,谁知房客纷纷作鸟兽散。nn无奈下,他奋起余威,独力应敌,到底是宝刀未老,杀了个尸横遍地。n邵小曼真情激荡,策马奔回,杀人王再次插刀入石,死在她的怀中。nn和平饭店,自此消失,只在传说及迷梦中出现。nnnnnnnn女人。nn女人是阴谋,亦是爱情;是背叛,亦是忠诚。nn当年,杀人王乃群匪之首,但他的妻(吴倩莲饰)背叛他,与其结拜兄弟合谋设局,欲置他于死地。n他识破,狂怒,兽性大发,杀尽手下二百多弟兄。nn那一日,他杀妻。n她着红色长旗袍,如花朵般轻轻飘落在地。n玻璃酒杯上,她口红唇印仍在,但这个人,已经死去了。nn只有在这具尸体面前,他才敛起眼中杀机,将那悲哀的怒意,尽化作苦痛的柔情。他亲吻她苍白失血的手,那手,无名指上戴细细一枚蔷薇指环。nn呵,亦曾迷恋过,痴缠过,疯魔过,但最后仍是由爱生怖,少不得兵刃相见。n他与她,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电影没有交代。n但他仍爱她,在她背叛他,并在他杀掉她之后。n这段爱情,以欢爱始,以背叛终。nn这是杀人王的前世。nn那避难到此的邵小曼,巧言令色、秋波顾盼中皆是风尘。n她哄杀人王送她走,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当真是出尽百宝,斯文扫地。nn然而,因为她的一首歌,他爱上她。n那风情万种邵小曼,站在麦克风前,凝一凝神,开始摇曳地唱。n颠沛流离之女子,遇见生命中对的男子,所能唱的,亦不过就是那么多。这首《完全因你》,获得九六年金像奖最佳原创电影歌曲,不是没有理由的。n她是他的新欢么?n不,仍是旧爱吧。她多么像她。nn邵小曼本是携带阴谋而来,要他破坏规矩,好授人以口实。n但最后,她入戏太深,真的爱上他,并真的令到他爱上她。nn她在他众叛亲离之际,分崩离析之时,真情流露,策马奔回。n这段爱情,以阴谋始,以忠诚终。n她是桃花,是幻象,是劫数,然而亦是坚信,是渴念,是执守。nn这是杀人王的今朝。nnnnnnnn白鸽。nn十年前,杀人王犹将剩勇追穷寇,那最后的生者连滚带爬,地板上,血迹拖成“Z”字。杀人王逼他至角落,挥刀削去他一个耳朵。nn窗外白鸽惊飞,又有那雨丝绵密悠长。n一只鸽子停在窗棂,敛拢翅膀,与杀人王对视。n那眼神极之纯净,又极之祥和。这分明是佛的眼神。n这是佛与魔的对视。nn到底,它折服他。他心念一转,牵动禅机,放下屠刀,抽身离去。nn这便是一切之前因n——n在那对望一刻,他对“杀”厌倦了。nnnnnnnn瞎子。nn瞎,是一种极端的状态。n世间万状之中,惟极端离真理最近。n和平饭店中的三个瞎子,代表人们的道德底线,标志着在那危难之际,人心究竟可以坚持到几时。n这个故事所讲述的,不过是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断变节退让的过程。nn事实是,瞎子们最终还是离开了,尽管他们是最后离开的。nnnnnnnn隐喻。nn逢佛杀佛。n十年前,杀人王放下屠刀,立地成佛。n开一间名为和平的饭店,硬是在乱世中辟出一个孤岛来,隔绝恩怨,将那刀光剑影,视作等闲。nn然而,呵,谁允许你逃开?谁允许你安全?谁允许你慈悲为怀道貌岸然?n那妖孽世间,邪魔世代,唯一的规矩,便是逢佛杀佛。nn杀人王逃不开前尘往事,血腥弥漫。n他又种下前因,曾因一念之仁,放过丁满。于是他收得后果,十年后,丁满成为架势堂大当家,设局寻仇。n杀人王本是立定了心意要做那祥和无争之人,谁知偏有故人旧物前来纠缠。n邵小曼那一袭红色长旗袍,及那酒杯上猩红唇印,便能令到杀人王胸中牵动,目光柔软。为何?n无非因她酷似他的妻,那曾经的爱意与背弃。n无非因他心魔萦绕不去。nn这乱世当中,根本无人可拥有道德上的优越感。n马棚一幕,邵小曼对着杀人王嚷:“杀人王开和平饭店才是世间最大的谎言。”nn谁是佛呢?n没有人。n谁是佛呢?n任何人。nn可是,若有人救了你的性命,你却对他嚷:“我曾给过你一天四块的房钱。”n这个时候,那人的心,想必是痛的吧。nn这世界,是永不可能有和平饭店,这样一个饭店是不对的,是该摧毁的。n它是孤岛,是幻境,是彼岸的花,是玻璃的城。n寄身其中的人都怯懦软弱,而它的主人则注定死于自己的然诺,死于自己的坚持。nnnnnnnn闪回。nn1、t杀人王与那窗外白鸽对望,时间在二者眼神当中无限拉长;n2、t架势堂第一次在饭店门前挑衅。杀人王缓缓走至那匪首面前,一个眼神惊跑烈马;n3、t马棚色诱。邵小曼为让杀人王送自己走,在马棚当中色诱情挑,那呼吸声混合马嘶,又见到她旗袍开叉处那肉色丝袜,当真是无比性感。杀人王却推拒她,并将她的唇咬出血来,摔门离开;n4、t架势堂帮众群殴邵小曼,杀人王在饭店门前的空地上来回走动、观望,不断以靴子踢起阵阵尘土,夜色罩住他半个面孔,光明又阴霾,那个样子犹如困兽,表现出他内心挣扎不安,出手?抑或见死不救?n5、t杀人王从敌阵当中将邵小曼抱回,发现已无法使她醒转,他的脊背上风雷隐现,看过去只觉危险又颓唐;n6、t麦克风前,邵小曼凝一凝神,开始唱歌。暗夜当中,她的面孔是有光泽的;n7、t兵临城下之际,杀人王不慌不忙与邵小曼一曲慢舞,似是要舞至地老天荒;n8、t和平饭店房客一致声讨杀人王,并纷纷走出饭店,只留他独自一人站在大厅当中。墙壁及周遭陈设从四下里包围上来,杀人王如站在井底,见不到阳光;n9、t杀人王拔出石中军刀,大开杀戒,一时间飞沙走石,天昏地暗,又有鲜血溅上“和平饭店”招牌,完全是风云变色之场面;n10、t杀人王倒下,伸出右手,似是对这人间仍有所挽留。他倒在黄叶远飞的砖石地上,死去。邵小曼发疯般扇他耳光,要将他打醒。她的耳坠子仓皇地晃动,然而,对不起,奇迹不再,江湖已死,和平饭店的消失已成定局。nnnnnn20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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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和平饭店》时,总会想起古龙。
倒也不是具体想起些什么,十年前高中看的古龙,到现在大概只记得了几个书的书名,情节几乎都是忘光光。但是看过古龙的书的那种感觉,印下来了,就很难忘掉。
《和平饭店》里,有那种感觉。
而且,虽然想不起来,但是看的时候我就确信,古龙的书里,一定有《和平饭店》的类似设定。
看完后随手一查,果然。
这部电影的灵感,据说就是导演韦家辉从《圆月弯刀》里得来的,而“和平饭店”这类的设定,既有点像《圆月弯刀》的忘忧岛,也有点像《绝代双骄》的恶人谷。
不过最类似的,还是《疾速追杀》里面的大陆酒店。
所以,先不说古龙,也不说情节,先来说说,这个奇特的和平饭店吧。
如何维持一家和平饭店
和平饭店,简单的说,是一个“绝对安全的庇护所”。
进了我的地,不管你之前如何,就是安全的,在我的势力范围之内,没人敢动你。
相对的,出了我的地盘,那你再如何,是生是死,也与我无关。
这样一个类似于乌托邦的地方,维持起来,自然是不容易。
首先需要的,便是“暴力”。
绝对的和平,绝对的安全,自然是需要绝对的暴力才可以维持。
没有武力支持,你说你是和平饭店,谁理你?
所以江湖中谁最有资格维持这样的和平饭店?自然就是江湖最大的帮会了,说起来江湖大派做这种和平饭店,不仅可以博个好名声,同时还是创收的不错手段,拿钱买命,坐地起价。再来点配套服务,简直可以躺着数钱。
然而总觉得不太对,既然生意这么好,也没见哪个江湖大派这么玩过啊?
这就牵扯到和平饭店设定的第二个关键了,立场。
江湖大派,必定深陷于江湖的纷争中,弄这么个地方,对头来了,你庇护不庇护?
两方火并,正杀到兴起,结果对方跑自己家的饭店来了,得嘞,咱还是撤吧。
可能么?
所以和平饭店,必定要保持着和江湖的距离,严守中立,才能真正担起这个“和平”之名。
不偏不倚,远离恩怨,人家才真信你这个“和平”的招牌,客人才会来,仇人才不上门;屁股稍微坐歪一点,瞬间就会被江湖中的血雨腥风给卷了。
道理很简单,你若是对客人有了恻隐之心,伸出援手,就等于站了一边,那你就已经进入到江湖的恩怨中了,授人以柄,就别怪刀斧手伺候。
而且这其中还有个“公平”的问题。
你替客户A出头了,替客户B出不出头呢?客户C,客户D呢?
你说你为客户A出头的动机是保护弱者主持正义,那你收留杀人犯B,诈骗犯C,又是为了啥?受害者在你门口呼吁正义,你咋就无动于衷了?
一旦凭主观的好恶突破立场的中立,那么整个体系就会无可避免的走向崩溃。
暴力有了,立场正了,最后,还得有“边界”。
和平饭店只能是个饭店,地方就那么大,房间就那么多,能庇护的人也有数。江湖的主基调还是打打杀杀,你砍我我砍你,输了活着走到和平饭店算你本事。等你出来冒头就是一刀。
和平饭店的招牌立起来了,边界划定了,宵小们自然是不太敢在违法的边缘试探。可是如果和平饭店自己作妖,还想着扩张什么的,江湖上的大佬可不那么容易答应。
江湖上都是和平饭店,也就没有江湖了,那叫法制社会。
表面上看起来,和平饭店在江湖之外,实际上,和平饭店却是完全依托于江湖才可以存活的。
这一课高中我学过,叫矛盾的对立统一。
如何摧毁一家和平饭店
既然知道了维持一家和平饭店的三根支柱,那么要摧毁它,其实就是怎样破坏掉这三根支柱。
暴力是最不必要担心的,和平饭店安身是靠暴力,但是立命却不是。毕竟如果单纯只有暴力,那和其他的江湖门派就没有分别了。
就算有着绝对凌驾于和平饭店之上的暴力,直接将它夷平,若是师出无名,也只会被江湖视为奸恶之徒,贻人口实,早晚也会被别人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诛灭。
而如果从立场和边界突破,只要引诱他犯一次错,即使自己不出手,他中立的立场已失,失去根本,也就不是“和平饭店”了。
最坚固的堡垒,从来都是从内部攻破的。
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所以要搞定发哥的和平饭店,先要搞定发哥的平和之心。
先让他动心,再让他出手,这个事,就稳了。
这就是叶童饰演的阿曼的作用。
电影中,阿曼是仇家为发哥设下的一个诱饵,发哥为她破界,仇家以此为借口,向和平饭店宣战。
发哥本来已经放下屠刀,却又不得不为爱而战,被他庇护过的人们全都背弃了他,最后还是阿曼为爱而回,发哥奋力一搏,杀光仇家,最终死在了阿曼的怀里。而和平饭店也因此烟消云散,成为了江湖中逝去的传说。
电影当然赞颂的是发哥的人性,赞颂他的个人英雄主义,赞颂阿曼的良心发现,谴责众人最后关头的背弃。
但是……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叙事和立场的扭曲
说到底,转折的关键就在于,发哥破了自己立的规矩,和平饭店不再严守中立,有了立场,就等于又卷入了江湖中。
而转折再怎么找借口,再怎么归罪于阿曼和反派,你也不能否认,这是他的主动选择,他在打破规矩的时候,就应该明白自己要承受的后果。
为了增加发哥行动的正义性,影片最后把阿曼的出现归因于反派的阴谋,由此与10年前的屠杀联系,营造出一种轮回宿命之感。
但是生硬的地方在于,10年前发哥陷入的背叛和绝地,他自己不能左右,10年后他的背叛和绝地,是自己决定导致的。
即便阿曼和反派只是单纯的仇家关系,没有阴谋,影片的叙事其实一点也不受影响,只是那样就太容易暴露“自作自受”这个逻辑,从而削弱影片的立场。
但是吃瓜群众可不管这些,在和平饭店的住户们看来,阿曼是不是诱饵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老板为她破戒了。
虽然影片前半部分通过聚餐啊,赌博啊,把和平饭店粉饰出一副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但是稍微一思考就会知道,房客和老板,本质上还是契约关系。
阿曼是你的房客,今天你为阿曼出头,明天胖婶的仇家来,你为她出不出头?后天瞎子的仇家来,你为他出不出头?
和平饭店的规矩就是不为房客出头,当你老板出头的那一刻,和平饭店就已经消失了。
而房客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本来就是来饭店寻求和平,远离江湖的,并且(应当)已经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如果和平饭店违反了自己中立立场,再次卷入江湖,那么他们的离开,也无可厚非。
为了弥补漏洞,影片尽量黑化反派,不仅给阿曼套了个阴谋,也让反派出尔反尔,不由分说的屠杀房客。为的是让他们的出走更像是一场集体的“背叛”。
可是提前看到和平饭店已经变质,因而出走的那些房客,又作何解释呢?
众叛亲离后,发哥无奈的说“为什么不能再相信我一次呢?”
可是是你,先背叛了相信你的人们啊。
无论影片怎么坚定立场,叙事,宣扬爱和人性,都掩盖不了自己创造的这个清晰的逻辑链条,从而引发一种观感的别扭。
末路英雄
影片上映于1995年,是发哥去往好莱坞前的最后一部香港电影。
之后发哥在好莱坞也拍了几部片子,不温不火。而港片在90年代就已经显出颓势,进入21世纪更是在资本,人才的重重压力下,一片衰败之象。
这样回首,《和平饭店》有一点预言的味道。电影中的和平饭店就像是曾经的香港电影,遗世而独立,却又空前强大。
然而终究是昨日黄花,独力难支,无论是孤胆英雄,还是世外桃源,最终只能消散于爱恨交织,波谲云诡的江湖之中了。
前半部因为邵小曼的坑蒙拐骗而产生了让人捧腹大笑的喜剧效果;后半段也因为邵小曼带来的祸事,而使得发哥这个充满英雄的悲壮感。n《和平饭店》诞生于1996年,是香港著名影人,后来银河印象铁三角之一韦家辉导演的处女作。影片表面是江湖上行草莽英雄的悲喜录,实际上也紧扣着信任与信任危机的主命题。
主演周润发和叶童也影片本片获得了当年香港金像奖的影帝和影后的提名,特别是对于此后没什么动作的叶童,她在本片的多面演出让《和平饭店》增添了不少柔情色彩。
从腐枝枯叶里苏醒
是夜莺凄凉的叹息
解开咒语
遗忘的剑被谁封印
追随着箫声和马蹄
找到你
最光荣的牺牲
是英雄的宿命
挥剑的瞬间心却在哭泣...
《和平饭店》,了解一点发哥的人不会陌生,了解一点吴宇森的人也不会陌生,了解一点香港枪战片历史的人也不会陌生,还有像我舅舅们这辈跟着Beatles、吉他、蛤蟆镜、喇叭裤长大的人也不会陌生。
倒是我这样的80初文艺女青年,久闻其名却不曾有看它的冲动。
看多了影评,就知道,当男主角英姿绰绰地出现,镜头放慢,突见白鸽飞过,或驻足,那一定是吴叔叔的电影。而发哥广为流传的长风衣转身拔枪四射的经典动作,也是吴叔叔所为。这是我作为资深影评迷对这对组合仅有的了解。
开头,黑白画面,画外音讲述着十年前发哥的一场杀戮。旁白很长,且措辞缥缈:王家卫。
画面转入十年后,大漠里一座孤零零的和平饭店,从着装到布景,都是灰黄色调:新龙门客栈!
片中两名重要女性角色由我喜欢的两位女星出演,叶童和吴倩莲。
放在嘴里玩味这两个人的名字,忽然让我想明白很多。一直以来,总觉得当下的中国影坛,能称得上“影星”的人不多。看着一个个小女孩在荧幕前上窜下跳,真是着急上火。以前,给自己的解释是,出现了断层,而且问题在于“教育”,是学院和导演没有塑造好现在的演员。
现在,我却觉得,断层的出现是演艺圈(台湾叫艺能界)对优秀演员的埋没和迅速遗忘,而且带有一种故意。谁知道那个黑箱里是什么?
吴倩莲,近十年来不得志。很多人说,吴倩莲差的是运气。我看不明白。她的那么多部经典,难道当导演的都看不见?
叶童,十年前,在关锦鹏那里和张曼玉合作《阮玲玉》,那时,她是和张一样炙手可热的新生代。而她在最辉煌的时日嫁做人妻,甩甩手,潇洒落拓。
事到如今,才惹得张曼玉一人在影后的山顶上寂寞难耐。
我想说,叶童在《和平饭店》里丝毫不逊色于《新龙门客栈》的张曼玉。
要说角色的鲜明度,张曼玉的风骚老板娘看起来比叶童兼具风尘女子、陷进诱饵、满口谎言的歌女,似乎好把握一些。
叶童的可塑性,从她棱角分明的脸上有李宇春的帅气,可以试演Leisbine里的T,到宽额头高颧骨尖下巴、潘金莲似的旧式妖娆。其实,有几部台湾导演的小制作里面就有她的身影。
如果,王家卫和叶童合作,她也可以在老上海的影子里曼妙,也绝对地道。
很多人说,看不懂《和平饭店》想说什么。
十年后的那场杀戮是还十年前看到白鸽的那一念慈悲。十年前放生的人,十年后还是要亲手杀死。做了恶事躲到和平饭店来的人,出了和平饭店就会有仇家找上门,不管事隔多久。十年,就是这样宿命轮回。
“世上没有和平饭店!”“和平饭店是最大的谎言!”
这两句反复出现的台词,让我想到最近网上流行的《黑社会》里的那句经典:出来混,是要还的。
杜琪峰几乎所有能称之为优秀的片子,都得益于韦家辉的剧本,而在导演栏里也挂着韦家辉联合执导的字样。而这部韦家辉自己的《和平饭店》,甚至要比杜琪峰所有的东西都要出色。
香港电影是有英雄情结的,那些力挽狂澜,以一克百的孤胆英雄,也许会让写实主义者唾弃,但那在纯虚构中所产生的真实情怀和冲击力,却是让人欣喜的。
我相信韦家辉绝对不是一个写实主义者,他是所有讲故事的人中最好的那一种,他的好故事深植于他心中的世界,带着他独有的文人气,也许是梦境,也许是传奇,也许是嗟叹的隐喻。
十年前夜,无色,月黑风高,恶魔一样的光头杀人王杀遍光了所有的兄弟。白鸽已成一种意向,强光更是一种关注,那一瞬间的对视足以净化一个心灵。永远要相信顿悟的力量,“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从来不是空口白话。
从此杀人王插刀立旗,在浑噩的世界守护一片净土,给那些走投无路的人一个生存空间。一个杀人王开和平饭店,在他人眼中看来也许是最大的自欺欺人和谎言,可谁又能真正了解这个饱经杀戮的人内心对和平那种凄凉的渴求?
10年的相安无事被一个女人打破。10年前的杀戮因女人而起,10年后的杀戮亦然。在男人的世界中,杀戮的原因永远是女人,更重要的是,男人心甘情愿为女人而杀戮。越是大英雄,越是如此。更何况那是一个精心设置的局。
人心毕竟险恶,尤其和平饭店的人,无一不是恶贯满盈并且发疯的怕死。你不送人走,大家可以豪气冲天的死在一起。然而你送走了一个人,便会被其他所有人视为背叛。你的伟大,你的好,他们都觉得应该,觉得本来如此,然而你若做错一件事,你的伟大就会烟消云散,不复存在。所有关于英雄的悲剧是悲剧时代所创造的说法全是恶毒的谎言,英雄的悲剧,是人心的恶所致,无关时代。
那三个瞎子,因为无法看见这个世界,不被假象所蒙蔽,所以心中比别人更明净,也更有勇气。然而到最后,连瞎子都失去了勇气仓惶投降,英雄毕竟永远孤独。
杀人王一死,和平饭店必然不再。十年的和平生活,离开净土再入江湖,死,还是必然。索性我们的英雄在死之时,还拥有着美丽的爱情。
而结尾那段画外独白,便成了韦家辉对这个满是杀戮的世界,理想主义的挽歌。
全世界都在杀戮,你争我抢,尔虞我诈,你死我活,岂可给你让你拯救苍生,在这世上孤立出一片净土?
和平?人若尚存,只谓笑谈。
这许多年以后再回头看这1995年的片子,它已不能不成为一个符号。一个终结香港英雄电影黄金时代的符号。杀人王血染和平饭店,英雄死了,和平饭店倒塌,而香港电影,也是死了吧。
从这之后,也许吴宇森的白鸽给好莱坞带去了一些新鲜味道,但当他再回归母语怀抱时,《赤壁》终究逃不脱中国特有的“古装烂片”命运。
徐克?《七剑》还能尚存一些卑微的体面,到《深海寻人》 已成雷片。
也许韦家辉,游乃海,杜琪峰这铁三角还在带给你一些让你不能不去思考一些东西的电影,也许陈可辛还在隐忍而坚持着拍他既能好看又能是好片的电影,也许彭浩翔还在不停止用知识分子的立场去焦虑的审视香港,审视这个世界。而除此之外,香港电影好像是再无他人了。
现在是这样一个年代——我们能看到《无间道》就应该安慰自己别无他求了的年代。
香港,这个既完好的继承了中华传统,又迎接了近一个世纪西方文化激烈碰撞的瑰丽奇岛,这个全世界好演员密度最高的区域,电影产业成此窘境,你他妈跟谁说理去?
不甘也好,叹息也好,英雄时代终归是过去了,我们能做的,终究只是在传说中留点念想了。“虽然那天我亲眼看到我们的这位朋友离我而去,但我很希望这些传言中,有一个会是真的。”
nnnn一九九五年,《和平饭店》诞生,这是一个象征:江湖已死。n这部电影之后,周润发远赴好莱坞,叶童再无力作,吴宇森的白鸽子仍在这凉薄人间飞呀飞,是那么那么的寂寞。n偌大江湖中更无一个“义”字。n如是十年。nn二零零五年,反观这世事一场冰雪,情义不再,人心萧索,于是引笔作祭。n人间四月,到底是清明时节,断了江湖魂。nnnnnnnn故事。nn故事发生在旧上海,舞女与黑帮夜夜笙歌的时代。nn杀人王(周润发饰)屠二百余众,后插刀石上,划地为界,开了一间和平饭店。n无论什么人,只要他逃到和平饭店,其仇家就不能越过门前军刀继续寻仇。而饭店亦保证不过问恩怨,不保人离开。nn十年后,杀人王爱上避祸至此的交际花邵小曼(叶童饰),破坏规矩送她去往安全之处。n邵小曼仇家架势堂以此为口实,欲荡平饭店。n杀人王终于知晓那邵小曼无非是一枚诱他犯规的棋子。n值此大难临头之时,杀人王恳请饭店中一度受他庇护的房客共同抗敌,谁知房客纷纷作鸟兽散。nn无奈下,他奋起余威,独力应敌,到底是宝刀未老,杀了个尸横遍地。n邵小曼真情激荡,策马奔回,杀人王再次插刀入石,死在她的怀中。nn和平饭店,自此消失,只在传说及迷梦中出现。nnnnnnnn女人。nn女人是阴谋,亦是爱情;是背叛,亦是忠诚。nn当年,杀人王乃群匪之首,但他的妻(吴倩莲饰)背叛他,与其结拜兄弟合谋设局,欲置他于死地。n他识破,狂怒,兽性大发,杀尽手下二百多弟兄。nn那一日,他杀妻。n她着红色长旗袍,如花朵般轻轻飘落在地。n玻璃酒杯上,她口红唇印仍在,但这个人,已经死去了。nn只有在这具尸体面前,他才敛起眼中杀机,将那悲哀的怒意,尽化作苦痛的柔情。他亲吻她苍白失血的手,那手,无名指上戴细细一枚蔷薇指环。nn呵,亦曾迷恋过,痴缠过,疯魔过,但最后仍是由爱生怖,少不得兵刃相见。n他与她,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电影没有交代。n但他仍爱她,在她背叛他,并在他杀掉她之后。n这段爱情,以欢爱始,以背叛终。nn这是杀人王的前世。nn那避难到此的邵小曼,巧言令色、秋波顾盼中皆是风尘。n她哄杀人王送她走,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当真是出尽百宝,斯文扫地。nn然而,因为她的一首歌,他爱上她。n那风情万种邵小曼,站在麦克风前,凝一凝神,开始摇曳地唱。n颠沛流离之女子,遇见生命中对的男子,所能唱的,亦不过就是那么多。这首《完全因你》,获得九六年金像奖最佳原创电影歌曲,不是没有理由的。n她是他的新欢么?n不,仍是旧爱吧。她多么像她。nn邵小曼本是携带阴谋而来,要他破坏规矩,好授人以口实。n但最后,她入戏太深,真的爱上他,并真的令到他爱上她。nn她在他众叛亲离之际,分崩离析之时,真情流露,策马奔回。n这段爱情,以阴谋始,以忠诚终。n她是桃花,是幻象,是劫数,然而亦是坚信,是渴念,是执守。nn这是杀人王的今朝。nnnnnnnn白鸽。nn十年前,杀人王犹将剩勇追穷寇,那最后的生者连滚带爬,地板上,血迹拖成“Z”字。杀人王逼他至角落,挥刀削去他一个耳朵。nn窗外白鸽惊飞,又有那雨丝绵密悠长。n一只鸽子停在窗棂,敛拢翅膀,与杀人王对视。n那眼神极之纯净,又极之祥和。这分明是佛的眼神。n这是佛与魔的对视。nn到底,它折服他。他心念一转,牵动禅机,放下屠刀,抽身离去。nn这便是一切之前因n——n在那对望一刻,他对“杀”厌倦了。nnnnnnnn瞎子。nn瞎,是一种极端的状态。n世间万状之中,惟极端离真理最近。n和平饭店中的三个瞎子,代表人们的道德底线,标志着在那危难之际,人心究竟可以坚持到几时。n这个故事所讲述的,不过是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断变节退让的过程。nn事实是,瞎子们最终还是离开了,尽管他们是最后离开的。nnnnnnnn隐喻。nn逢佛杀佛。n十年前,杀人王放下屠刀,立地成佛。n开一间名为和平的饭店,硬是在乱世中辟出一个孤岛来,隔绝恩怨,将那刀光剑影,视作等闲。nn然而,呵,谁允许你逃开?谁允许你安全?谁允许你慈悲为怀道貌岸然?n那妖孽世间,邪魔世代,唯一的规矩,便是逢佛杀佛。nn杀人王逃不开前尘往事,血腥弥漫。n他又种下前因,曾因一念之仁,放过丁满。于是他收得后果,十年后,丁满成为架势堂大当家,设局寻仇。n杀人王本是立定了心意要做那祥和无争之人,谁知偏有故人旧物前来纠缠。n邵小曼那一袭红色长旗袍,及那酒杯上猩红唇印,便能令到杀人王胸中牵动,目光柔软。为何?n无非因她酷似他的妻,那曾经的爱意与背弃。n无非因他心魔萦绕不去。nn这乱世当中,根本无人可拥有道德上的优越感。n马棚一幕,邵小曼对着杀人王嚷:“杀人王开和平饭店才是世间最大的谎言。”nn谁是佛呢?n没有人。n谁是佛呢?n任何人。nn可是,若有人救了你的性命,你却对他嚷:“我曾给过你一天四块的房钱。”n这个时候,那人的心,想必是痛的吧。nn这世界,是永不可能有和平饭店,这样一个饭店是不对的,是该摧毁的。n它是孤岛,是幻境,是彼岸的花,是玻璃的城。n寄身其中的人都怯懦软弱,而它的主人则注定死于自己的然诺,死于自己的坚持。nnnnnnnn闪回。nn1、t杀人王与那窗外白鸽对望,时间在二者眼神当中无限拉长;n2、t架势堂第一次在饭店门前挑衅。杀人王缓缓走至那匪首面前,一个眼神惊跑烈马;n3、t马棚色诱。邵小曼为让杀人王送自己走,在马棚当中色诱情挑,那呼吸声混合马嘶,又见到她旗袍开叉处那肉色丝袜,当真是无比性感。杀人王却推拒她,并将她的唇咬出血来,摔门离开;n4、t架势堂帮众群殴邵小曼,杀人王在饭店门前的空地上来回走动、观望,不断以靴子踢起阵阵尘土,夜色罩住他半个面孔,光明又阴霾,那个样子犹如困兽,表现出他内心挣扎不安,出手?抑或见死不救?n5、t杀人王从敌阵当中将邵小曼抱回,发现已无法使她醒转,他的脊背上风雷隐现,看过去只觉危险又颓唐;n6、t麦克风前,邵小曼凝一凝神,开始唱歌。暗夜当中,她的面孔是有光泽的;n7、t兵临城下之际,杀人王不慌不忙与邵小曼一曲慢舞,似是要舞至地老天荒;n8、t和平饭店房客一致声讨杀人王,并纷纷走出饭店,只留他独自一人站在大厅当中。墙壁及周遭陈设从四下里包围上来,杀人王如站在井底,见不到阳光;n9、t杀人王拔出石中军刀,大开杀戒,一时间飞沙走石,天昏地暗,又有鲜血溅上“和平饭店”招牌,完全是风云变色之场面;n10、t杀人王倒下,伸出右手,似是对这人间仍有所挽留。他倒在黄叶远飞的砖石地上,死去。邵小曼发疯般扇他耳光,要将他打醒。她的耳坠子仓皇地晃动,然而,对不起,奇迹不再,江湖已死,和平饭店的消失已成定局。nnnnnn200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