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演:松本润香川照之荣仓奈奈青木崇高
类型:剧情犯罪日本导演:木村尚金子文纪山本伸吾 状态:完结 年份:2016 地区:日本 语言:日语 豆瓣:8.2分热度:2 ℃ 时间:2022-03-25 01: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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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刑事专业律师》可以说是我新一季最为期待的日剧,它的预告片简洁轻快,充满活力,目标就是找出那0.1%背后的真相,ok,追定了。n然后三集下来,我差点就想弃剧了。追剧的动力就只剩下大翔立花这对cp了。荣仓奈奈的性格好,颜值高,女神!!n原因出在哪里呢?我认为定位出了问题。作为一个反映律师群体的日剧,你的目标是找出真相?大翔接到案子后询问委托人非常详细的信息,把委托人生活的经历查了个底朝天,第一集侦查实验,第二集四处走访排查,调看监控探头,把整理好的资料贴的满屋都是。我去,好像哪里不太对?这是律师的工作吗?这明明是侦探或者警察该干的事情。为什么不把大翔的角色定位成警察呢?我真的不明白。大翔坚持寻找真相,感觉分分钟柯南附体啊。n律师的职责是寻找真相还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作为一个李狗嗨的狂热粉丝,雅人叔那套观念已经深入我心,再看这个剧感觉非常别扭。作为一个法学本科大三生,我还是更倾向于维护委托人利益这一说。因为寻找真相是警察的工作,律师的工作不是纠正警察的疏忽,而是更多地为委托人说话。生活中大部分人都知道法律,但是不知道法律程序的具体运作和应用。除了律师外,在法院能为犯罪嫌疑人说得上话的没有第二个。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律师还是想寻求真相,那么委托人不可能说出全部实话,说出一些不利于自己的事实。长久以往,律师没人信任,司法界就是恶性循环。另外,律师势单力薄,也不可能完成侦查的全部工作。一个案子就需要律师挨家挨户的走访调查,那律师岂不是要累死?更何况,律师寻求到的真相有时并不一定是真相,而是有人操控的。《代号D机关》的《失乐园》就是个例子。也许有人暗中操控律师所接触到的事情,逐步引导律师往自己想要的道路上走。律师没有警方的人多,也没有充足的办案经验,被误导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n既然大翔说不允许歪曲事实,要追求真相。好吧,那我们就把它当成侦探剧来看好了,结果这案件简单地不忍直视啊。三集的套路基本上是前半部分编剧为我们制造一个普通的犯罪的假象,中期大翔等人发现了突破口,最后真相颠覆了前期的假象。但是我们这群侦探迷都是老油条了,一看基本上就知道真相一定会颠覆,那么编剧苦心设计的惊讶感就没有了。好比《柯南》里一死人,虽然不知道案件手法是怎样,但是凶手一定是那个最不起眼最老实的人。这种剧情的反转已被我们所知,就没有什么新鲜感了。李狗嗨的表演虽然有些浮夸,但是它塑造了经典的古美门研介,那个流氓但辩论手段异常之高的偏分小子,高喊出“我们不是神,只是人,只是做好本职工作”理念,这种戏剧化的处理使得人物张力十足。但是如果这部剧继续走侦探路线,那就必须设计出复杂的刑事案件,否则追剧的动力就只剩下cp和小鲜肉了。n下面从法律角度吐槽一下第二第三集。第一集剧情已经忘了,懒得补。n第二集从我国法律上来讲山下属于防卫挑拨,是绝对不构成正当防卫的,他刺了被害人两刀,应该是故意杀人罪中止,因为他刺了两刀后,误以为犯罪既遂,但在能够继续实施的情况下他中止了,就应该是中止。他放弃犯罪不是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不是未遂。但是这些从辩护的角度上讲是可以转成正当防卫的。如果是佐田律师的话,辩护思路就会是山下正当防卫,后面的小哥才是真正的凶手。小哥的伤害最终导致死亡,他是故意杀人罪既遂了的,是片面共犯。当然从日本法律的角度讲山下可能就是未遂?然而立花对居酒屋小哥的话我无法认同。她的话是“因为你,那个女人就死了。”虽然我也十分痛恨这种人渣,恨不得碎尸万段,但是那个女孩是自杀的,强奸后自杀在法律上并不会加重犯罪嫌疑人惩罚。究其根本,还是女孩自身心里过不去。强奸不是人生的结束,法律希望受害者能够战胜噩梦。同理,居酒屋小哥也不是擅自夺取女孩的生命。n第三集就有点扯了。警察判定的只有两个案件事实:在嫌疑人的包里发现了装钱的信封、家里搜查到的1000万左右不符合财务收入的钱财。然后就这点证据也敢移送检察院?完全没有形成证据链嘛!1、警察发现了信封,这个信封是不是就是保险柜里的信封?以往就用此种信封装钱,还是仅此次用这个信封装钱?如果是嫌疑人作案,用信封将钱带回家后,为什么不处理信封?别告诉我来不及,将书信放入水中浸泡后撕碎丢进马桶用不了三分钟。2、警察在家中搜查发现不明钱财,这些钱是否就是被盗的钱财?被盗的日元有没有被专务、社长拿过,在搜查出的钱上能不能提取到他俩的指纹来证明就是被盗的钱财。这些警察都没有做,日本警方技术科是喝茶去了吗?3、专务、社长以出差作为不在场证明,那么车站的摄像头有没有拍到两人,是否有人证明的确在他地见到了出差的专务、社长?警察就这么毫无保留地相信了社长的话,包括后面立花说明的时候也只是用了揣测的语气说社长其实没有出差,没有提供证据。这种证据应该不难获取吧。4、保险柜的密码只有三人知道,这是确定的吗?有没有可能是保险柜存在技术缺陷导致外人通过偷窃技巧获得密码?如果保险柜真是绝对牢靠的,万一三人都忘了密码1000万岂不是就烂到柜子里。所以保险柜的密码有没有被设置后门漏洞使得保险柜生产厂家可以随时打开保险柜?社长随手写密码纸条就给大翔了,那么之前的密码纸有没有其他人得到并偷偷破译了密码?这些警察也没有调查。一集的时间全部给了密码的0、6错位上……再这样下去,我觉得日本警视厅要集体辞职了,99.9%都是有罪的?就两条证据也敢逮捕起诉,多少无辜的人蒙受不白之冤啊!国家工作人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普通人是没有该项罪名的。司法实践中决不能有以发现不合理收入的钱财即为偷盗的思想,这种逻辑是非常荒谬的。因为不合理的钱财别人自有获得方法,不愿意说是公民隐私权的体现。不合理收入钱财为偷盗得来不是常识,而是警方需要证明的对象。否则,人人都有可能像武松般随时处于被陷害的可怕境地。想陷害你非常简单,只需把大量金钱偷偷塞到你的房间里然后报警就行了。n随手写写,一家之言。nps:n评论区有很多人质疑我的犯罪中止观点,我来解释一下。首先我的观点来源于张明楷教授,没办法要想过司考必须只能认同张明楷教授。如果您和我的观点不同,欢迎您根据其他学者或者实务展开讨论,如果您认为我的观点是错的,对不起请从张明楷教授的法律思维角度指出我的论证错误。你不能因为我学的张明楷的观点,你学的是其他学者的就攻击我就是错的,不合格吧。关于犯罪中止和未遂,很多人认为山下是妥妥的未遂,的确根据很多观点能论证出是未遂,但根据国家司法考试的观点,我认为是中止。首先山下只捅了两刀就跑了,他没救被害人。有人提出质疑说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了,但是没有避免犯罪结果发生啊,这不就不符合犯罪中止的有效性嘛。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发生了犯罪结果,但该结果是由于异常的介入因素所导致,与中止之前的犯罪行为缺乏因果关系的,只要中止行为足以避免既遂结果,就应评价行为人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成立犯罪中止。山下是没救,但他捅了两刀后,被害人躺在地上笑着睁着眼,明显没有死啊,后面小哥捅了三刀,被害人就死了啊,也许被捅了两刀长时间得不到救治也可能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但没有也许了啊,小哥被捅了三刀了被害人死了啊,你能说捅的两刀与最后死亡有着明显因果关系?如果机械照搬中止有效性条件,双方斗殴,A拿刀捅了B一刀,B坐在地上喘着气,A想中止,结果C冲上来了,A说别捅他我要救他,C二话不说捅了B一刀,B没气了,结果A想中止也不行了,他要中止还得防着别人害他……想回头太难了。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山下的两刀是致命伤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因为山下没有救被害人就否认他主动放弃了犯罪,更不能说他无视被害人性命属于间接故意……如果读者关注斗殴案件就知道了,在斗殴的情况下捅了一两刀即便被害人死亡了也很少判定为故意杀人,很多都是判决为故意伤害致死。在评判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情况时,不能单纯只考虑犯罪嫌疑人口供来认定,而是要根据主客观情况综合分析。虽然山下很愤怒捅了被害人两刀,但是也不能轻易判定他就抱着故意杀人的目的,而要结合那两刀是不是致命伤等情况。剧中虽没有给出尸检报告,但给出了相关材料。通过我反复观看,发现山下先前捅的两刀切口均为3厘米,斜向上方,且深度较浅,伤口位于腹部左下方,那里只有肠子。居酒屋小哥后面的三刀有两刀刀口为5厘米,一处伤口为3厘米,几乎都是垂直,且深度较深。结合这一情况可以大胆推断山下的伤并不构成致命伤。是后面的居酒屋小哥扩大了伤口,并进一步伤害了深部组织,导致被害人流血过多,引发失血性休克死亡。在没有任何客观障碍阻止山上完成杀人行为的时候,他停止了。况且,如果山上是想明确剥夺被害人生命以此泄愤的话,只捅两刀是不可能的,虽然他自认为捅的力度较大,但伤口的深度不深,并且没有伤到重要器官。结合主客观因素下,想认定被害人的死亡与山下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比较困难的。除此之外,两人在打斗时,被害人率先拿出刀子刺向山下,在我国法律实践中,通常是以斗殴来认定的,相互斗殴,结合多方面因素,甚至可以认定为是故意伤害。n第二点有人认为两个禽兽轮奸女生导致女生自杀应适用我国刑法第二部三十六条第三款中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和“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n1、根据张明楷教授观点,强奸妇女后妇女自杀不属于其他严重后果,理由是缺乏直接性要件。因为我持张明楷教授观点,所以得出了以上吐槽。有的妇女视节操如生命,失身一次就自杀身亡,有的妇女一生坎坷,在不同时期被不同的人侵犯过,却依然坚强生活。这些不是犯罪分子所预料到的,强奸罪量刑是三到十年,而“造成严重后果”是十年以上无期或死刑,这中间差别很大。极端一点考虑,有的懂得一点法律知识的妇女失身后极端仇恨犯罪分子,做梦都希望杀死这些畜生。当她意识到普通的强奸也就是三到十年,而自己自杀后能让犯罪分子无期死刑,愤怒之下可能会用自杀来加重犯罪分子的惩罚,这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n2、目前法律条文是“”造成严重后果”,但没有司法解释详细阐述其中范围。无论是实务还是学界都对被害人自杀是否属于“”造成严重后果”有分歧,在实务中,有的法院认为属于有的法院没有这样认为,并没有统一的意见。在学界中争论也挺大,希望能有司法解释对此进行统一说明。n第三点,我的确是legal high的粉丝,我也认同雅人叔一些观点,但不是全部。legal high作为一部法律喜剧有很多夸大的情节,相信我古美门在中国也得进监狱,他不遵守法庭纪律,肆意钻法律空子,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他的思想却有很先进的一面,比如律师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不是正义。你听说公检法联合办案吗?这三家本来是分开的,怎么能联合呢?但在中国曾经成为现实。没有人为委托人说话,委托人就百口莫辩。刑事律师真的是为犯罪分子狡辩吗?怎么可能,你所看到的只是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你所认为的正义不一定就是真正的正义。现在被平反的冤案当年很多都是上了报纸,被人们拍手称快的啊。以鄙视legal high而洋洋得意,觉着只是法律的笑话,不过是管中窥豹罢了。n参考文献:n1、张明楷:严格限制结果加重犯的范围与刑罚,法学研究,2005年01期n2、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第二卷》,2016年
愤怒小队第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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氷室マコト(岡田将生)は、とある権力者へ詐欺を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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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按时间顺序回顾一下整体案情:
案发当天,某游戏公司社长发现自己儿子有与敌对公司勾结受贿问题,怒而剥夺儿子继承社长职位的机会并要求他第二天在董事会上辞职。儿子当天稍后时间(推断,因为没有其他机会)到副社长处,用自己的花瓶换走了副社长的花瓶(带有副社长指纹)。当夜,儿子潜入社长卧室内,用桌上的花瓶将社长打死,之后把花瓶弄碎,将带有副社长指纹的花瓶碎片混入,之后再从外部击碎家里的落地窗玻璃,伪造副社长破窗而入的假象。
接下来我想讨论三点在弹幕中看到观众有疑惑的地方:1、小律师为何要喝花瓶里的水;2、犯人为何不直接用副社长的花瓶杀人;3、为什么警察没有发现这些问题,却让律师去做这些侦查的工作。
以上三点钟,第一点看起来简单,但我觉得涉及的细节非常多,所以先着重解释第一条。
小律师为何要喝花瓶中的水,简单的回答就是,副社长在花瓶里放了汽水之类的东西,犯人更换过的花瓶的水里没有,所以小律师通过尝水的味道确定花瓶有没有被更换过。
但是这里产生了弹幕中的第一个疑问:小律师为何把水喝掉?留作证据不好吗?
原因是,这里的水只能作为小律师推理的辅助元素,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更换过的花瓶里的水和其他花瓶的水不一样,可以说是副社长搞错了,也可以是其他人换过了水,可能性有很多种,像这样在推理上觉得非常强有力的证明元素,在法庭上是根本不可能成为证据的。
这正是本剧作为律政剧跟推理剧最重要的区别之一。
很多人看惯了推理剧,像这样的很多元素一出来,甚至犯人的几句台词,就可能觉得自己已经猜到了凶手,认为接下来没什么可看的了。然而,大多数推理剧中让侦探或是观众们都觉得确定无疑的推理手法,在法庭上都是毫无效力的。现实中的警方也好,律师也好,根本不可能根据这些因素来判定一个犯人有罪与否,所以大多数推理剧的后续延展,应该是警方根据推断的结果去搜集足够的证据,或是引导犯人自行认罪。
所以本剧一直以来所主要表述的,就是这后面的部分——如何去搜集足够的证据或引导犯人供述罪行。(所以真的不要再拿它跟推理剧相提并论了好吗完全不是一回事。)
那么接下来就产生了第二个疑问:如果水根本不能作为证据,为何小律师要去喝它?
其实如果换做普通的律师,在推导案情到这种程度的情况下,完全可以直接去调查花瓶的编号以及所属人的身份,因为这才是最终可以拿到法庭上的决定性证据。只有深山大翔才会干出喝花瓶里的水这么怪异的行为来。
但他又一定会这样做,因为这才符合深山大翔的人物性格。哦,我指的并不是故意找机会s香川叔和奈奈,至少不完全是。
让我们回到第一次调查现场的时候,为什么深山会一直打断佐田对犯人的询问呢?(原因仍然不是他喜欢S佐田哦)。
是因为深山从一开始就已经意识到了真正的犯人就是社长的儿子,不仅如此,他还意识到了佐田已经对犯人产生了怀疑。
这种情况下,佐田对犯人的询问,很容易表露出他的怀疑,并使对方提高警惕。所以深山才故意一再打断,阻止佐田的询问。而我们在电话录音事件之前,几乎根本看不出深山早已知道犯人的身份。
这里的表现其实是非常恰到好处地交代出了深山这个角色的性格:在对案情和证据有十足的把握之前,他不会轻易把自己对案情的推断表现出来,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我想是为了防止信息外泄以导致犯人提高警惕。当然另一层原因,也是他个人的怪异性格所致。
所以,在确认花瓶编号和所属人之前,深山先选择了让所有人都摸不着头脑的喝水的行为,是为了百分之百确定自己的推断完全正确,之后才去推进需要其他人配合他行动的步骤,以保证行动的万无一失。
这样怪异表现的另一方面,其实也证明了他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几乎不信任任何人的人,所以在对自己的行动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之前,宁愿使用各种别人觉得匪夷所思的方式去进行调查,也不让别人了解自己的真实想法。这个细节,并非案情所必须,却是角色塑造的精彩细节。
2、为何犯人不直接用副社长的花瓶杀人。
会提出这个疑问的观众我相信是没有留意剧情中的很多细节。其实在开始就已经有台词交代出,用来杀死社长的花瓶,是和其他花瓶完全不同,独一无二地写着座右铭的花瓶。在花瓶复原的桥段中也能看到,这个花瓶的花纹比其他花瓶要复杂得多。所以,只能以一片碎片混在其中。否则,就会变成“副社长从家里拿着自己的花瓶去社长家杀人”这种怎么看都很尴尬的案情了,即使是像这个案件里这么蠢的犯人,也不会伪造出这么扯淡的案情的。
3、为何警察没有查出这么明显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本剧里已经出现过无数次了。
事实上,就在这一集里,都有这样的台词出现过:仅凭着这点证据就要提起起诉了吗……
这并不是剧情的漏洞,而恰恰是本剧的核心着眼点所在:警方和检察机关为了破案,在案情尚未清楚,证据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就草率起诉,并且保证99.9%的有罪率,这样的情况下,怎能不出现冤假错案?
虽然并不清楚日本的具体情况,但是查一下我们身边能看到的冤案,几乎都是这样的。
不要说像本案里面,在凶器的碎片上发现指纹这么看起来已经很可靠的证据了,就是类似于“现场发现了疑似当事人常用的物品”、“发现当事人在案发时间出现在现场附近”、甚至“因为当事人是现场第一发现人,又找不到其他可能是凶手的人,所以当事人的嫌疑最大”这些理由,都可能被用来将嫌疑人反复审问,最终在巨大压力下制造出冤假错案。
虽然以喜剧的外壳为包装,但这其实真的是一部有着非常沉重内核的极为贴近现实的作品。
作为警察,本应彻查所有案件的细节,但并不是每个警察都会有着足够强烈的责任感。如果不彻查案件也可以照样结案根本不影响工作成绩,而彻查反而会拖慢进度增加工作量,甚至还可能受到来自上级的各种压力(本剧中有N个案子的体现),那么,你觉得每个警察还都会坚持追查所有的案情细节吗?作为检察院,本应起到监督警察对案情是否彻查到底,证据是否足够完善真实的作用,但却变成流于书面工作,认为“看现场是警察的工作检察官不需要做这种事”(本剧和hero里面都有这种观念的体现),甚至“如果对警察提交的案件的驳回过多会遭到对方的抱怨”(本剧里出现的台词)“如果不能保证高有罪率位置就会坐不稳”(本剧里出现过的表述)。从执行者到监督者都变成这样的工作环境,那又怎能不出现这种“这么简单的事为什么警察没查出来”的情况呢……
为什么警察没查出来?为什么检察院没查出来?
这不正是深山大翔一直在用行动质问着的问题吗。
努力做到每集一更吧我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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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之前追着官网官推的信息自己整合又脑补了一点儿,最后看到剧情惊喜得不得了。
本来以为是严肃的正剧,结果还带点儿不着调的搞笑;
以为深山大翔是不被慧眼识珠的穷苦律师,事实上是志得意满胸有成竹的能干人士。
先来看看深山先生的一点情报(?)
斑目给的那份(被大翔哥拒了的)offer开的条件:
年薪3000W;
工作时间 早上9:30—下午18:30,周六日双休
大翔哥的各种特meng质dian:
爱摸耳朵,尤其是耳垂,且擅长各种姿势自摸(x
爱吃糖,喜欢没事儿发糖给别人吃。<图片5>
爱转椅子,让我抖S心起真的很想给多动症儿童换一把不能转的椅子坐坐(你
会做饭,用做饭来整理思路,穿白衬衫挽袖口戴围裙的样子我简直要昏倒,且饭做得好像还挺好吃。
做笔记很认真,问当事人前还会问各种看似无关紧要的事情(个人觉得是搜集更多信息以便了解当事人,判断事情发生的可能性,更接近真相),勤快又聪明。
得听人说话也记不住别人的名字,欠揍地问“你谁”,还喜欢使唤别人。
讲话的时候略带狡黠,但不傲慢,偶尔还很讨人喜欢,只想让人勒住他脖子把他的头毛揉得更乱一点。
查案和上庭时总是笑嘻嘻的,一副游刃有余、胸有成竹的样子,不紧不慢的,这份儿聪明不招人烦,很难得。
在酒吧(?)不喝酒只喝番茄汁,还要记在别人账上。深谙别人的软肋,物尽其用。
完全不解风情,就算坐出租也毫不犹豫让女同事出钱。唤起女同事来和使唤男同事一样一视同仁(((
而且最迷人的是小律师一直强调“事实胜过于一切”,推了年薪三千万的offer,只领个月薪。
之前看人物介绍我以为的是那种怀才不遇只干不赚钱的案子的律师,结果是人自愿选的。
厉害的是,有能力过更好的生活赚更多的钱,但是还为一些事情执着,从我脑补里的“迫不得已”变成了“自愿为之”,自己选的总是比较酷,说不出的迷人!
这句台词总让我出戏到隔壁工藤新一(深蓝色西服和发尾都挺像(x
西装看样子是不会换了(。)
从袖口及袖扣还有指甲来看,打扮得很利索;
背包旧,手机也不高级,但是胜在不邋遢;
官网陈设来看桌子也很干净
——深山先生性格上是个理性果断的行动派。丝毫不拖泥带水,只对坚持的东西(比如事实和真相)死缠烂打,其他的诸如物质和名誉,不在他考虑之列。
题材也是很有意思,为了0.1%的事实真相去大费周章,好的是剧没打煽情牌,在这里大做文章,反而让这种“值得去做的有意义的事”轻描淡写。
这部剧从人设到故事都好可爱!奈奈和香川叔的角色也超可爱的,包括连律所的头也好可爱(原谅我除了深山大翔谁的名字都还没记住orz
看完最后的法庭戏好激动,如此长如此精彩的剧情,难怪达到瞬间收视最高。
想到999跟踪采访的镜头下,这人单独留下来在排练室反复背诵揣摩台词的背影。
还好所有努力都没有白费,收视这么好真是太棒了!
整部剧的节奏把握得超级好,远比我想得好。
第一集最后在过道里的对手戏,两个人眼神可到位,不单走单线剧情的样子,希望后面也不要崩啊!
最后觉得还必须要说一句的是,官方ins里提到sbr为了演好深山大翔去专门请教过一些刑事律师,问人家:“这份工作,快乐吗?”
某种程度上觉得这个角色和他本人有重合的部分。
等到这部剧结束,我也想问问深山先生:这份工作,快乐吗?
重撸了一遍第一集,加一点细节。
斑目律师出场时出示的报纸,仔细看报道上面还有深山先生、辩护师之类的字眼。
还有检察官第一次见到深山和立花,扔掉了立花的名片,对大翔说久仰大名,侧面反应出我们大翔真的很厉害啊。<图片9>
明石的台词。
赚不到钱,也养不活自己,还是要接刑事案件。所以深山先生到底在执着什么呢?
斑目律师小指抠眉尾的动作,让大翔变了脸色,目测是个伏笔,看剧组挖了坑以后会怎么填吧。
2001年法学部入学,2004年司法考试合格,2006年成为律师。专业为刑事案件。
搬到新办公室,同事们都有诸多东西,唯独大翔啥也没有,百无聊赖。
看看同事们桌上的东西:
明石桌上摆了一个不知道是吉祥物还是钟的东西,可看做某种寄托;
律师助理藤野桌上摆着女儿的照片,代表家人亲情的羁绊;
立花桌上摆了女子摔跤书,算她的业余爱好;
大翔桌上只有一部电话和三盒糖。
我又要朗诵刘瑜了——
“你看,你离我很远,你总是离我很远。但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你所热爱的那些东西,离世界那么遥远。……这种遥远,这种偏执的遥远,这种与逃避无关而与深入有关的遥远,让我眷恋。”
单纯想截这句:这里宽敞,但会妨碍到别人。
所以大翔并不是一个完全我行我素不顾别人的人啊。
大翔的大背包里,目前所知装的东西只有笔记本。
问询委托人时掏出来的两本笔记本,还是新的,塑料包装都还没拆。
随身携带了笔,插在西装外套内侧的口袋里,记笔记相当认真。
1、深山大翔这个人吧,说理性,但是却又喜欢问一些与案子无关的事情,因为按理说这样做,会让律师掺杂感性成分的嫌疑,毕竟知道的越多就越容易有自己的个人情绪;
2、我行我素,打断立花的话、一再忘记对方的名字并问“你谁”,对问询委托人的方式坚持己见,懒得听别人说话(。
今天在wb上看到有GN说深山大翔是“隐藏在逗比下的漠然”,恕我无法苟同。
我觉得深山大翔的性格绝对不是漠然:
委托人的妻子差点昏倒,大翔的眼神里分明有担心。
确认了丈夫跟律师申明过自己是清白的,她说“拜托了,请你一定要帮帮他”。
大翔的视线垂下来了,大翔在想什么呢?
后面立花安慰小孩儿时他站一边儿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才低头走过来问吃糖吗?
我觉得啊,这是深山大翔式的独特温柔。大翔就像西泽保彦笔下的匠仔,家里空无一物,认为“拥有就意味着承担责任”,对多余的事情不想付出精力。
但大翔是没有办法事不关己的——吃糖吗?——多么委婉的安慰和关心呀。
最后是并没有任何意义的糖果考据(
大翔给明石桑的是黄色糖(谢谢 低聚糖)和紫色糖(恭喜 葡萄糖)<图片21>
安慰小孩子给的是红色糖(糖魂)
给立花桑的是黄色糖(谢谢 低聚糖)
立花桑接电话时大翔手上把玩的是红色糖(糖魂)
最后给佐田桑的是紫色糖(恭喜 葡萄糖)
糖果参考:http://weibo.com/5865798120/DrZP3FDLO?ref=collection
——————我是第二集的分割线——————
这集的线我理一理吧:
涉及到的主要角色有这么几个——风pon主演的委托人山下、死掉的木内、山下和木内发生争执所在店铺的店长。
剧情是这样的:
山下和木内发生口角,争执中木内掏出刀子想捅不成反被捅,斑目team打算以【正当防卫】来给山下辩护,结果发现山下的口供和实情多处不符,于是发现事情另有隐情。
原来木内和店长多年前轮奸了山下的未婚妻并造成其后来自杀。
虽然山下在口角中捅了木内两刀,但并未置其死亡,真正使其死亡的是店长的那几下补刀。
(我说得够清楚吗……?
看了一些B站和豆瓣分集剧情的评论,【就个人理解】来解释一下对剧情争议比较多的地方,
(参考了一位念法学研究生的朋友的意见,特此感谢!):
1、为毛深山大翔都要为山下无罪辩护了,还要查东查西?
上面我们说了,深山大翔是个不在意委托人利益的人,甚至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对事实真相有着特殊的坚持。他不在意委托人自己的说辞(比如山下一开始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他在意的是口供与事实有出入的地方是否有隐情,也就是他说的“事实”。【他可以根据自己的法律意见作出无罪、罪轻的辩护,也不一定要和当事人的要求一致。】他的所有理由都在以头抢门那里说清楚了:施加暴力前的事情经过、怎样施加暴力、对方的情况,都是非常重要的。只在他本人的主张和目击者的证词里,有很多分歧。
斑目team确实是以山下的利益为先的,想为他做正当防卫的辩护(然而不管做不做无罪辩护,都是要先确认证据有没有疏漏的,不然你要怎么和检察官打嘴炮?);而深山大翔并没有以此为前提,仅仅是为了找出真相。所以这种意义上来讲,深山大翔做的其实是佐田口中说的“多余的事”。<图片34>
2、被害人的外公那么屌可以给律师事务所施压一手遮天,为毛还让富二代顶罪?
建议带智商看剧,并仔细研究第二集第50分钟开始的剧情和台词谢谢。
当年强奸被捉住的是富二代,也就是被害人木内,他外公干的事儿是施压被强奸的受害者不要说出有同伙这件事情,而让富二代单独顶罪。
为什么呢?50分钟开始的原台词:“要是被知道有共犯,就会变成轮奸罪,性质更恶劣。所以说成一个人作案比较好。”
所以也就有了后来富二代找店长威胁的事情,因为富二代实际上算帮店长顶了一部分罪,这是他后来一直威胁店长的把柄。
3、折腾了这一通的意义何在?山下的罪名到底从头到尾有啥变化?
主观意愿变了。
本来斑目team的辩护策略是1、承认他符合犯罪构成;2、但是存在违法阻却事由。这样山下在法律上就不承担责任,因其行为“不具有违法性”。
反转在山下并不算正当防卫。
【词条上给的法律概念解释(按我国刑法来):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五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五、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个人意见:山下第一刀算正当防卫,第二刀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杀人,得看被害者当时有没有在继续行凶、山下本人有没有正当防卫而不是想杀死对方的意思。)
【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后来山下说“我当时,确实是想杀死他的。”——从正当防卫变成了故意杀人未遂。
说下本集里本人萌点~(咦
深山律师本集暴露的新萌点:对吃异常挑剔和讲究。
然后我们知道了他穷归穷,依然这么潇洒的缘故——住宿不用花钱,吃饭靠蹭,打的靠女同事。<图片31>
看到这里突然有点明白为何明石这么多年一直跟在深山身边,深山宁愿不要3000W的offer也要带着他了。
因为明石是唯一精力跟得上他的人,唯一多年养成习惯理解他接受他各种怪癖和缺点的人。
本集里小律师依然从家里几口人几亩地几头牛问起(?),这里引用一位基友的话,已征求允许:
“一个猜测,99.9里大翔在询问案情前询问嫌疑人的成长经历是为了辨别他是否说谎,一般人在回答自己的成长经历时是不会作假的,依据声线和语气的变化与接下来的陈述案情做对比。”<图片33>
本集我们看到了斑目team里的食物链:
大翔S&无视&蹭吃所有人→流浪汉逃跑那里,立花第一时间冲出去,而明石在大翔的使唤下才跟着去→观看监控器时明石嫌弃立花只会“啊”、在店里和店长对峙时立花踹了明石屁股→明石嫌弃被大翔冷笑话击中的佐田笑点奇怪。
还有佐田这集里也好可爱啊,竟然看中了明石的咸鱼手机壳???<图片36>
以及和流浪汉了解情况时,流浪汉对大翔的评价,我觉得上面我那一问“这份工作,开心吗?”在这里得到了答案。大翔是真的乐在其中的。<图片37>
最后是本集里大翔的唯一一次发糖,紫色的,葡萄糖,发给佐田,降火用(。
最后的最后补一句,看到wb上的那张b站评论说法,说山下也许知道后面店长会补刀(否则不会在一开始的证词里说自己【杀】了对方),是高智商犯罪。山下最后向大翔的鞠躬也极有深意。
对此我再次无法苟同。
就两点吧:
1、人在惊慌失措及愤怒等多种情绪夹杂的情况下会丧失一定的判断力,加之山下说自己用力很大,我们也可以正当怀疑为山下以为自己当时已经捅死了对方,对后面店长追上来的补刀毫不知情,当然也可以依据b站那种观点,就是山下预料到了店长的补刀,利用了他的补刀。【然而不管店长有没有补刀,山下的罪名都不再是正当防卫而是故意杀人了。】
2、我觉得【认为大翔对山下的心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怀疑是对深山大翔人格的侮辱。一个费劲心力去做“多余的事”、“找寻真相”的人,是不可能将自己的底线放低到这种程度的。(立个flag,希望后面别打我脸)
还有很多小细节没说的,太累了懒得说了。下集见吧~(挥
——————我是第三集的分割线——————
撸了两遍来继续写点……笔记(?
总之是作为观众+粉丝身份的一点看法,算不上严格的剧评啦。
这集的收视没有上集高,但是也不算差。
(一个非常具有个人情绪的观点:很讨厌把锅推在编剧导演头上。
1、就跟追连载小说一样,不一定每一章都有高潮、每一章都特别出彩吧?总要有过渡和铺垫的;
2、剧组非常努力,也一直很尽心尽力地完成每集的剧集,如果因为收视不好就失望和诟病,非常对不起剧组的所有努力,得失心太重并不是件好事;
3、个人觉得第三集并不差。
下面我会详细说个人觉得第三集好在哪里,有兴趣可以往下拉。)
第三集的案子非常简单,简单到我都不需要强行拉着学法学的基友考她刑法学了(((
剧情梗概就是女主妹子明明没有偷钱,却被单位领导嫁祸+冤枉的故事,更让她百口莫辩的是自己存的钱远远超出工资可以攒的数。女主得了癌症的母亲为了弥补早年抛弃她的过错,把自己晚年攒的巨额存款都交给斑目team希望给女儿一个清白。最后立花找到了无罪辩护的证据,母女情深over。
所以本集案子不算是重点,本集的看点在于【立花头次当主任】。
两条线:
1、立花本人的成长。
官网上关于立花,77的采访有这么一段。
(wb@松本组-法务部的翻译:http://weibo.com/5865798120/DsT0p8sjJ)
是说立花是个自尊心很高的人,毕竟一直是优等生毕业进入了很牛b的斑目事务所,奈何经验不足,所以一直算新人,一直给佐田和深山打下手。
然而深山大翔做事不按常理出牌的风格让立花一开始无法适应,接着又感受到了自己和深山的差距,所以很希望自己有所成长,成长到可以独当一面。<图片39>
2、上下级的关系。
这集佐田和深山的戏份都不太多,立花戏份占了大头。但我觉得很有意思,每个角色都有所变化和成长,这样的电视剧才算丰满和有意思。
佐田坐在家里悠闲地吃早餐时和妻子的对话是这么说的:放手给下属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冷静地看清状况,培养下属并获胜,这也是上级的使命。
以及关于食材(立花)&调味(深山的指导)片头和片尾呼应的两个隐喻:
不光是立花本人的成长,也是佐田在教深山如何做好一个主任啊。一个案子让下属负责的时候,是该放手让对方全凭自己喜好风格去做,还是干脆横加干涉插手帮她解决掉呢?
我觉得这集挺精彩的,深山的职业追求和目标与佐田相反,这集里发生了碰撞。该如何取舍却是立花的事情,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先or以事实为先;知道了真相还要不要大费周章地去证明去推翻已有的判决or为了不大费周章而就地妥协。不光是立花的成长,也是深山&佐田三观(?)的碰撞。
我个人是强烈反对【深山大翔很冷漠】这种说法的。大翔的温柔是润物细无声的,需要认真去发觉,它们深藏在每一个细节里。
深山大翔不冷漠!不冷漠!不冷漠!相反他非常的温柔。
现在脑子比较乱没办法好好整理,先零碎回忆几个吧:
1、第一集和第三季同样是立花和深山两个人去探视委托人,第一集还是深山当主任,没有理会立花的抗议,我行我素地继续从家里几口人几亩地几头牛问起;而第三集深山已经默认了立花当主任这个主导地位,虽然还傲娇着,但是已经放手让立花去问了呀。
2、委托人的母亲在病房里跟立花&深山说起女儿事情的时候,【大翔是听完了才出门的,而不是中途打断她的叙说。】大翔问了母亲一句:所以您对她的事情一无所知是吧?
此时对大翔来说听一个母亲的忏悔是毫无必要的,母女情深请留到女儿无罪释放再去叙旧,大翔和立花要做的是给她女儿洗刷冤屈,她母亲并不知道她女儿的情况,所以干嘛要继续听?当然是赶紧去找证据啊。
3、立花找不到证据,向大翔求助的时候,大翔其实也在默默关心这个案子。
二刷又看到斑目所长这里,这一段非常有意思:
斑目:你认为什么是为了委托人好?
立花:满足委托人的要求。
斑目:这一定也是正确答案。但是,委托人提出的要求,并不一定会对委托人的人生产生好的影响。怎样是为了别人好,并没有标准答案不是吗?【但是律师得做出判断。】
结合这场戏前面那场办公室里佐田、深山、立花的三人对手戏对比一下,更有意思了:
佐田:如果是我的话,就去商量和解,让检方同意提前保释。
深山:但是她可能是清白的。
佐田:没有任何决定性证据,最重要的是,吉田果步她本人希望得到保释。
深山:让她去承认压根没做过的事吗?
佐田:她说了,为了见妈妈,愿意这么做,这是为了委托人好。
深山:那佐田律师,我打个比方,假设因涉嫌杀人而遭起诉的委托人主张自己无罪,但他只对佐田律师你坦白说其实是他干的,让你缄口不提是他干的,这样一来,佐田律师你会主张他无罪吗?
佐田:当然会。因为我把委托人的意愿放在第一位,因此,即便知道脱不了干系,如果委托人主张自己无罪的话,我会在不说谎的范围内,考虑证明他无罪的方法,刑事辩护本该如此。
深山:我不这么认为。
佐田:这不是杀人案件,是可以达成和解的。我说了很多遍了,这是为了委托人好。
总结一下:
深山觉得事实最重要,不管委托人的主张是什么,一定要兼听则明。
事实第一,委托人利益第二。
佐田觉得委托人利益最重要,委托人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在不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依照委托人的主张去辩护。
委托人利益第一,事实第二。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两个人职业追求的区别造成的两人境地不同:
佐田有家室,住在豪宅里;而大翔哥住宿不花钱、吃饭靠蹭、打的靠女同事。
然而我们能仅凭此判定谁的追求更有意义吗?
所以本集把两人职业追求的矛盾拿上了台面上来,按照委托人的主张去和解,她就要为了早日见到母亲而承认本来没有做的事情;不按照委托人的主张,也就是不和解,那极有可能翻不了身,或者即便翻身了也无法见到母亲的最后一面。
这时候斑目的登场就有这样的意义,【在本集里】,事实其实是超越了委托人主张的。
委托人提出的要求,并不一定会对委托人的人生产生好的影响。
我们再结合上一集风pon的案子来看,本来是故意杀人(未遂)的风pon,主张正当防卫。
所以委托人的利益在某些时候,不一定要凌驾于事实之上的。
最有意思的是这里——
像斑目先生说的,佐田、深山、立花,甚至还有明石藤野以及不爱加班讨厌过夜的女助理(抱歉忘了名字),这几个人是一个team。
如果按照深山的风格去行事,那么这个事务所可能根本赚不到钱,甚至还要赔本;
如果按照佐田的风格去行事,可能会冤枉了好人放过了坏人。
所以这个team需要深山这样和事实死磕的人,也需要佐田这样懂得变通的人,还需要立花这样学会在什么时机选择什么辩护目的的人,每一个人都是举足轻重的。
所以究竟刑事辩护是什么呢?
大概本剧讨论的是这个概念。
【之前大翔哥都是单打独斗的,撑死了也就随身揣个好基友明石。但是加入斑目team对他的意义就在于,他在做的事情不一定只有他一个人在做,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人在做,他的坚持也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坚持,他还有很多人可以一起合作,这件事情,一点都不孤单啊。】
所以这并不是深山先生的独角戏,哪里会有什么一个人的故事,要和别人一起,故事才会发展下去。然后谁都不知道结局是什么,所以人生才能成就出最棒的故事啊。
(——这句来源于我很爱的冈田将生主演的日剧《不便的便利屋》)
最后照例一点小细节:
这集末尾大翔哥回忆杀里幼年的他看见爸爸被什么人纠缠住了,45分40秒的时候,(幼年)大翔哥背后的墙上有面镜子,镜子里有模糊的倒影,一个大胆的猜测(猜错了也不要打脸):这人可能是第一集末尾里大翔哥在走廊撞见的检察官。
大翔问各种事件相关人的时候,眼睛是会盯着别人的,手上的笔也是不会停的,所以第二集里让明石整理的笔记本上字迹那么潦草。在板子上贴的笔记是恢复了正常,所以立花才说:明明可以好好写字嘛。
立花生气的时候爱对大翔扒眼皮,可爱。
法庭戏结束了,大翔说“根本没有我上场的机会嘛”,变相夸了立花,立花兜不住的这个笑哟。大翔这个傲娇。
最后这个也不知道算不算bug,立花在探视委托人的时候给出的那份辩护委托书上,日期写的5月2号。事实上播出的时候是5月1号啊……
就这么些吧,第四集再见!希望第四集可以发挥得更好~
——————我是第四集的分割线——————
因为状态不好+想说的在第三集都说光了,且这集重点都在案子上,对角色的塑造比较少,于是第五集都播了才来写第四集_(:з」∠)_
复制一下我写在第三集里的:
深山觉得事实最重要,不管委托人的主张是什么,一定要兼听则明。
事实第一,委托人利益第二。
佐田觉得委托人利益最重要,委托人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在不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依照委托人的主张去辩护。
委托人利益第一,事实第二。
这一集在深山和佐田之间的明显冲突是让委托人选择和解or把官司打下去。
委托人希望早日和家人团聚,且在佐田的建议下选择了和解,但深山告知委托人和解意味着间接承认了自己做过。
当然佐田出此建议是他有利可图的,所以深山对佐田说“道不同不相为谋”。
到了后半段,佐田得知委托人的专利只获得了极少的利益大为震惊,转而和深山一起帮委托人反诉。
佐田虽爱财,也很爱才。本质并不坏。(事务所里都是好人!
末尾佐田和斑目的暗喻又很有意思,我发现这堆人很是喜欢比喻来比喻去诶。
佐田是利益至上的那种人,但又很有分寸。和佐田相反的是深山物欲极低,丝毫不介意利益多少,只在意真相。
这样的两两中和,斑目team的摩擦碰撞产生的化学反应相当精彩啊。<图片54>
一个发糖梗:
给助手们发的糖魂。虽然后来被助手们给出租车司机了XDDD<图片53>
给同事们打气是糖魂,感谢助手的帮助是黄色的低聚糖,打赢官司给的(一般是给佐田)是紫色葡萄糖。
借用一下b站一位gn的话:ky与温柔并行。
——————我是第五集的分割线——————
爸爸终于在回忆中上线了,大翔哥爱讲冷笑话原来遗传自爸爸,和爸爸一起打过橄榄球。
大翔哥的性格到了第五集基本已经显露了大半儿了。
装作滴水不漏的样子,其实他的温柔他的执着,都能让人对他的真心窥知一二。
好比这里,表哥给他准备了爆炸头饭团,又让他带伞。
表哥说今天是你爸爸的忌日你要去扫墓吧,大翔哥说我不去。
——结果带着饭团到了和爸爸拥有共同回忆的橄榄球场,默默吃起了饭团来。
表哥说今天好像会下雨啊你带上伞吧,大翔哥说我不带。
——结果镜头一转大翔哥的背后就多了一把伞。
(合理猜测:
1、大翔哥口嫌体正直,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2、大翔哥到了球场发现下雨了没带伞,于是顺势买了一把新的。
本人赞成第一种,毕竟大翔哥没钱。)
大翔哥是一个……非常温柔、非常深情、非常执着的人;或者说至少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样对一切都毫不在意。
对别人不够礼貌是因为想要节约时间尽快找到真相;
对委托人不够耐心又会担心昏倒的委托人;
随便使唤助手又会在完事儿后发糖九曲十八弯地委婉表达一下感谢;
装作不惦记已去世的爸爸,其实每走一步都在往查清父亲死亡真相上靠近一点。
“我所有的自负都来自我的自卑,所有的英雄气概都来自我内心的软弱,所有的振振有词都因为心中满是怀疑。我假装无情,其实是痛恨自己的深情。我以为人生的意义在于四处游荡流亡,其实只是掩饰至今没有找到愿意驻足的地方。”
心情难以言喻,只能背诗了。
然后是1个前后呼应的梗,剧组挖的坑还是在填的——
第一集和第五集对比,斑目所长抠眉毛的动作和大翔哥的父亲有关。
本集明石司考又落榜了,get了基友藤野的安慰;
佐田在家里被女儿颐指气使,地位不如狗。到了事务所,连大翔哥也越来越让他发怵了,地位愈发变低啊(。
说到这里,想提一句wb@松本组-法务部 的翻译,很早前的官网上对办公室陈设的内容。(http://weibo.com/5865798120/DrZP3FDLO)
“从明石的桌子旁边环视整个房间,是这样的感觉。 并不狭小,也不是特别宽敞。是互相能够看到彼此的距离。”——喜欢这句。
但随着十多年前的案子和佐田律师扯上的关系,不知道这个目前和和美美的team以后会怎么发展呢?
最后的最后,大翔哥是个铁血真汉子,切洋葱不流泪(x
——————我是第六集的分割线——————
越到后面角色越丰满,感觉能写的越来越少了。
到了第六集,终于开始以大律师为焦点了XD
十多年前大律师当检察官时录的一段口供成了决定性证据,直接影响了十多年后的今天的另一起案子。受到小律师瞪视+被迫取消行程的大律师面对小律师的咄咄逼人(?)说“你这是结果论”,面对斑目所长的假设又说“我对假设没有兴趣”,结果被斑目一句“那你为什么不惜取消行程回到这里来”被堵得说不出话,所以这个事务所……大傲娇带小傲娇啊(x
小律师吐槽说:当时要是有一个检察官去现场看一下,应该就会察觉到的,【就是因为重视笔录才会变成这样。】
↑来自一个重视现场和事实高于一切笔录口录の刑事律师。
然后佐田律师干了嘛?
知道自己当年亲手录的口供被篡改了并让无辜的人被冤枉,于是他拼命搜集录口供的目击者造了伪证的证据,找出了真正的凶手,用一顿无懈可击的嘴炮说服了对方(。
真正让佐田受到暴击的应该是拜访被冤枉成杀人凶手的母亲,他自我介绍完“我是让您儿子成为凶手的检察官当事人之一”后,死者的母亲并未怪罪他,而是说“不管你是谁,如果能证明我儿子的清白,我就必须感激你。”
这个时刻佐田深刻地感受到了自己的工作对别人的人生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所以也能多理解大翔哥的执着一点吧。
于是有了突然冲进办公室拿着印有当年案件的报纸大声地说“绝对要证明真岛是无罪的”的佐田律师。
也就是这一集,让大翔哥对佐田多了一分认可和赞同。(边啃糖魂边盯大律师的眼神颇玩味的XDDD)
这个team开始真正地像一个team了。
伊坂幸太郎在《金色梦乡》里写:
工作就是这么一回事。但是既然自己的工作可能会毁掉别人的人生,你们就应该要有所觉悟。看着那些公车司机、大楼建筑师、厨师,他们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严格审视每一个细节,因为他们的工作,关系着别人的人生。你们也一样,要用你们的觉悟来为自己的工作负责。
正如斑目所长所说——
虽说对自己来说是件小事,但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左右人生的大事,刑事案件,真的很难。
大翔做的事真的是不容易又有意义啊。
他从来没有讲过废话煲过鸡汤,也没有说过自己的工作有多么崇高有多么会影响别人的人生。
他只是一点一滴从案子开头查到结束,不错过每一种可能。自己的人生被别人的工作深切影响过的人才会这样吧。
↓和真正的凶手面谈时,立花把孩子引开了,大翔又转过了头。
《99.9:刑事专业律师》可以说是我新一季最为期待的日剧,它的预告片简洁轻快,充满活力,目标就是找出那0.1%背后的真相,ok,追定了。n然后三集下来,我差点就想弃剧了。追剧的动力就只剩下大翔立花这对cp了。荣仓奈奈的性格好,颜值高,女神!!n原因出在哪里呢?我认为定位出了问题。作为一个反映律师群体的日剧,你的目标是找出真相?大翔接到案子后询问委托人非常详细的信息,把委托人生活的经历查了个底朝天,第一集侦查实验,第二集四处走访排查,调看监控探头,把整理好的资料贴的满屋都是。我去,好像哪里不太对?这是律师的工作吗?这明明是侦探或者警察该干的事情。为什么不把大翔的角色定位成警察呢?我真的不明白。大翔坚持寻找真相,感觉分分钟柯南附体啊。n律师的职责是寻找真相还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作为一个李狗嗨的狂热粉丝,雅人叔那套观念已经深入我心,再看这个剧感觉非常别扭。作为一个法学本科大三生,我还是更倾向于维护委托人利益这一说。因为寻找真相是警察的工作,律师的工作不是纠正警察的疏忽,而是更多地为委托人说话。生活中大部分人都知道法律,但是不知道法律程序的具体运作和应用。除了律师外,在法院能为犯罪嫌疑人说得上话的没有第二个。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律师还是想寻求真相,那么委托人不可能说出全部实话,说出一些不利于自己的事实。长久以往,律师没人信任,司法界就是恶性循环。另外,律师势单力薄,也不可能完成侦查的全部工作。一个案子就需要律师挨家挨户的走访调查,那律师岂不是要累死?更何况,律师寻求到的真相有时并不一定是真相,而是有人操控的。《代号D机关》的《失乐园》就是个例子。也许有人暗中操控律师所接触到的事情,逐步引导律师往自己想要的道路上走。律师没有警方的人多,也没有充足的办案经验,被误导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n既然大翔说不允许歪曲事实,要追求真相。好吧,那我们就把它当成侦探剧来看好了,结果这案件简单地不忍直视啊。三集的套路基本上是前半部分编剧为我们制造一个普通的犯罪的假象,中期大翔等人发现了突破口,最后真相颠覆了前期的假象。但是我们这群侦探迷都是老油条了,一看基本上就知道真相一定会颠覆,那么编剧苦心设计的惊讶感就没有了。好比《柯南》里一死人,虽然不知道案件手法是怎样,但是凶手一定是那个最不起眼最老实的人。这种剧情的反转已被我们所知,就没有什么新鲜感了。李狗嗨的表演虽然有些浮夸,但是它塑造了经典的古美门研介,那个流氓但辩论手段异常之高的偏分小子,高喊出“我们不是神,只是人,只是做好本职工作”理念,这种戏剧化的处理使得人物张力十足。但是如果这部剧继续走侦探路线,那就必须设计出复杂的刑事案件,否则追剧的动力就只剩下cp和小鲜肉了。n下面从法律角度吐槽一下第二第三集。第一集剧情已经忘了,懒得补。n第二集从我国法律上来讲山下属于防卫挑拨,是绝对不构成正当防卫的,他刺了被害人两刀,应该是故意杀人罪中止,因为他刺了两刀后,误以为犯罪既遂,但在能够继续实施的情况下他中止了,就应该是中止。他放弃犯罪不是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不是未遂。但是这些从辩护的角度上讲是可以转成正当防卫的。如果是佐田律师的话,辩护思路就会是山下正当防卫,后面的小哥才是真正的凶手。小哥的伤害最终导致死亡,他是故意杀人罪既遂了的,是片面共犯。当然从日本法律的角度讲山下可能就是未遂?然而立花对居酒屋小哥的话我无法认同。她的话是“因为你,那个女人就死了。”虽然我也十分痛恨这种人渣,恨不得碎尸万段,但是那个女孩是自杀的,强奸后自杀在法律上并不会加重犯罪嫌疑人惩罚。究其根本,还是女孩自身心里过不去。强奸不是人生的结束,法律希望受害者能够战胜噩梦。同理,居酒屋小哥也不是擅自夺取女孩的生命。n第三集就有点扯了。警察判定的只有两个案件事实:在嫌疑人的包里发现了装钱的信封、家里搜查到的1000万左右不符合财务收入的钱财。然后就这点证据也敢移送检察院?完全没有形成证据链嘛!1、警察发现了信封,这个信封是不是就是保险柜里的信封?以往就用此种信封装钱,还是仅此次用这个信封装钱?如果是嫌疑人作案,用信封将钱带回家后,为什么不处理信封?别告诉我来不及,将书信放入水中浸泡后撕碎丢进马桶用不了三分钟。2、警察在家中搜查发现不明钱财,这些钱是否就是被盗的钱财?被盗的日元有没有被专务、社长拿过,在搜查出的钱上能不能提取到他俩的指纹来证明就是被盗的钱财。这些警察都没有做,日本警方技术科是喝茶去了吗?3、专务、社长以出差作为不在场证明,那么车站的摄像头有没有拍到两人,是否有人证明的确在他地见到了出差的专务、社长?警察就这么毫无保留地相信了社长的话,包括后面立花说明的时候也只是用了揣测的语气说社长其实没有出差,没有提供证据。这种证据应该不难获取吧。4、保险柜的密码只有三人知道,这是确定的吗?有没有可能是保险柜存在技术缺陷导致外人通过偷窃技巧获得密码?如果保险柜真是绝对牢靠的,万一三人都忘了密码1000万岂不是就烂到柜子里。所以保险柜的密码有没有被设置后门漏洞使得保险柜生产厂家可以随时打开保险柜?社长随手写密码纸条就给大翔了,那么之前的密码纸有没有其他人得到并偷偷破译了密码?这些警察也没有调查。一集的时间全部给了密码的0、6错位上……再这样下去,我觉得日本警视厅要集体辞职了,99.9%都是有罪的?就两条证据也敢逮捕起诉,多少无辜的人蒙受不白之冤啊!国家工作人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普通人是没有该项罪名的。司法实践中决不能有以发现不合理收入的钱财即为偷盗的思想,这种逻辑是非常荒谬的。因为不合理的钱财别人自有获得方法,不愿意说是公民隐私权的体现。不合理收入钱财为偷盗得来不是常识,而是警方需要证明的对象。否则,人人都有可能像武松般随时处于被陷害的可怕境地。想陷害你非常简单,只需把大量金钱偷偷塞到你的房间里然后报警就行了。n随手写写,一家之言。nps:n评论区有很多人质疑我的犯罪中止观点,我来解释一下。首先我的观点来源于张明楷教授,没办法要想过司考必须只能认同张明楷教授。如果您和我的观点不同,欢迎您根据其他学者或者实务展开讨论,如果您认为我的观点是错的,对不起请从张明楷教授的法律思维角度指出我的论证错误。你不能因为我学的张明楷的观点,你学的是其他学者的就攻击我就是错的,不合格吧。关于犯罪中止和未遂,很多人认为山下是妥妥的未遂,的确根据很多观点能论证出是未遂,但根据国家司法考试的观点,我认为是中止。首先山下只捅了两刀就跑了,他没救被害人。有人提出质疑说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了,但是没有避免犯罪结果发生啊,这不就不符合犯罪中止的有效性嘛。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发生了犯罪结果,但该结果是由于异常的介入因素所导致,与中止之前的犯罪行为缺乏因果关系的,只要中止行为足以避免既遂结果,就应评价行为人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成立犯罪中止。山下是没救,但他捅了两刀后,被害人躺在地上笑着睁着眼,明显没有死啊,后面小哥捅了三刀,被害人就死了啊,也许被捅了两刀长时间得不到救治也可能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但没有也许了啊,小哥被捅了三刀了被害人死了啊,你能说捅的两刀与最后死亡有着明显因果关系?如果机械照搬中止有效性条件,双方斗殴,A拿刀捅了B一刀,B坐在地上喘着气,A想中止,结果C冲上来了,A说别捅他我要救他,C二话不说捅了B一刀,B没气了,结果A想中止也不行了,他要中止还得防着别人害他……想回头太难了。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山下的两刀是致命伤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因为山下没有救被害人就否认他主动放弃了犯罪,更不能说他无视被害人性命属于间接故意……如果读者关注斗殴案件就知道了,在斗殴的情况下捅了一两刀即便被害人死亡了也很少判定为故意杀人,很多都是判决为故意伤害致死。在评判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情况时,不能单纯只考虑犯罪嫌疑人口供来认定,而是要根据主客观情况综合分析。虽然山下很愤怒捅了被害人两刀,但是也不能轻易判定他就抱着故意杀人的目的,而要结合那两刀是不是致命伤等情况。剧中虽没有给出尸检报告,但给出了相关材料。通过我反复观看,发现山下先前捅的两刀切口均为3厘米,斜向上方,且深度较浅,伤口位于腹部左下方,那里只有肠子。居酒屋小哥后面的三刀有两刀刀口为5厘米,一处伤口为3厘米,几乎都是垂直,且深度较深。结合这一情况可以大胆推断山下的伤并不构成致命伤。是后面的居酒屋小哥扩大了伤口,并进一步伤害了深部组织,导致被害人流血过多,引发失血性休克死亡。在没有任何客观障碍阻止山上完成杀人行为的时候,他停止了。况且,如果山上是想明确剥夺被害人生命以此泄愤的话,只捅两刀是不可能的,虽然他自认为捅的力度较大,但伤口的深度不深,并且没有伤到重要器官。结合主客观因素下,想认定被害人的死亡与山下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比较困难的。除此之外,两人在打斗时,被害人率先拿出刀子刺向山下,在我国法律实践中,通常是以斗殴来认定的,相互斗殴,结合多方面因素,甚至可以认定为是故意伤害。n第二点有人认为两个禽兽轮奸女生导致女生自杀应适用我国刑法第二部三十六条第三款中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和“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n1、根据张明楷教授观点,强奸妇女后妇女自杀不属于其他严重后果,理由是缺乏直接性要件。因为我持张明楷教授观点,所以得出了以上吐槽。有的妇女视节操如生命,失身一次就自杀身亡,有的妇女一生坎坷,在不同时期被不同的人侵犯过,却依然坚强生活。这些不是犯罪分子所预料到的,强奸罪量刑是三到十年,而“造成严重后果”是十年以上无期或死刑,这中间差别很大。极端一点考虑,有的懂得一点法律知识的妇女失身后极端仇恨犯罪分子,做梦都希望杀死这些畜生。当她意识到普通的强奸也就是三到十年,而自己自杀后能让犯罪分子无期死刑,愤怒之下可能会用自杀来加重犯罪分子的惩罚,这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n2、目前法律条文是“”造成严重后果”,但没有司法解释详细阐述其中范围。无论是实务还是学界都对被害人自杀是否属于“”造成严重后果”有分歧,在实务中,有的法院认为属于有的法院没有这样认为,并没有统一的意见。在学界中争论也挺大,希望能有司法解释对此进行统一说明。n第三点,我的确是legal high的粉丝,我也认同雅人叔一些观点,但不是全部。legal high作为一部法律喜剧有很多夸大的情节,相信我古美门在中国也得进监狱,他不遵守法庭纪律,肆意钻法律空子,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他的思想却有很先进的一面,比如律师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不是正义。你听说公检法联合办案吗?这三家本来是分开的,怎么能联合呢?但在中国曾经成为现实。没有人为委托人说话,委托人就百口莫辩。刑事律师真的是为犯罪分子狡辩吗?怎么可能,你所看到的只是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你所认为的正义不一定就是真正的正义。现在被平反的冤案当年很多都是上了报纸,被人们拍手称快的啊。以鄙视legal high而洋洋得意,觉着只是法律的笑话,不过是管中窥豹罢了。n参考文献:n1、张明楷:严格限制结果加重犯的范围与刑罚,法学研究,2005年01期n2、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第二卷》,2016年
一颗星给卡司,一颗星给香川叔和奈奈舒服人设,一颗星给剧组的努力,但嫌弃编剧倒扣一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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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三集弃了,为了写影评又看了第四集结果发现了新的问题导致我更加嫌弃这个编剧了。。。
问题一:
披着律师剧外皮的推理剧
处理刑事案件追求正义的律师剧,其实我们看的并不少,这个路线甚至可以说是大众路线,至少香港律政剧都是这个套路。李狗嗨才是那个小众的路线,虽然夸张但也现实。
但你在看香港律政剧的时候有质疑过为什么律师在做警察和检察官的工作么?很少吧,至少我从没有过这种想法。那为什么此剧大家都吐槽是披着律师皮的推理剧呢?因为港剧案件揭露的高潮是放在法庭上的,哪怕李狗嗨去掉嘴炮之外也是经常在法庭上给出新的证据以及真相。但99把重点放在开庭前的调查上,即便有揭露的部分也不尽兴,所以就给人推理剧的感觉。
问题二:
案情弱
为什么揭露的部分不尽兴,因为剧情弱又俗。案子本事难度就挺低的,又因为案情弱证据少干扰少,为了拖延时间不得不在调查时对各种证据做过分细致的讲解,让观众更容易猜到真相,所以到了法庭上的揭露只让能让人产生“你看吧我就知道是这样”的感觉。好的律政剧就算案件普通不能让人有恍然大悟的惊喜感,也应该让烧了一顿脑的观众产生果不其然的欣慰感。简单来说,打着刑事噱头的案子不应该这么简单。
问题三:
公检法被黑的不明不白
标题里的99.9给出的解释是
“在日本,因为检察机关只会起诉确实有罪的案件,所以一旦嫌疑人被起诉,有99.9%的可能性会被判有罪,这个数字说明了日本司法制度得到了相当高的信赖。但是,这背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漏洞,那就是,检察官容易忽视对事件真相的追究,而且社会上极少存在专门接手刑事案件的律师,使得严谨地进行检证变得极度困难。但是,尽管99.9%的事件是确定有罪的,还有0.1%是难以确定的,这其中就可能隐藏着真正的“事实”。这部连续剧,就是一部直到最后0.1%也不放弃追求真相的故事。”
这个解释里其实并没有打算黑公检法,因为当一件事准确率高达99.9的时候,认为它是正确的是显而易见的情况。检察官对于警察的信任也是来源于这个概率,确实99.9都是真有罪的,冤假错案的概率并不高,只要合乎断案逻辑证据齐全就会倾向于起诉。虽然检察官会因为外在一些条件,比如为了效率审核可能变得不够充分。也许这样的检察官确实是责任心有限的,但你看过hero就会理解,因为案件非常多,如果人人都像大神那样事事调查,就不能保证效率了。另外因为是百分之零点一那个不好判断得案子里隐藏着真相,必然这个真相是不容易找到的,这个观众也带来了期待。然而剧情太弱了,真相太浅显就充分展现了公检法的无能,责任心不够,甚至是对正义没那么执着追求。这种设定其实非常糟糕,公检法可以黑,但基本的黑法是他们在搞一个巨大的阴谋,而不是每集证明一下他们工作不够认真。而且就像我上面提到的为了正常工作,他们显然也是不能过分认真的。另外法庭上和公检法是对手,但又刻意弱化对手的实力,这戏就又没法看了。如果公检法是辅助侦探断案的,那么弱化他们来突出主角的机智聪慧很正常,因为此时他们的作用是协助断案的,但对手就不一样了,对手太弱,主角的光芒也就没有了。
问题四:
用处不大的配角太多,群像戏不是那么好写的。
办公室里有个老好人助理,他的作用就非常有限,就是有些办公室里逃避工作之类的集体反应,需要有三个人重复才有意思,比如a要干嘛,b要干嘛,c要干嘛,三个人都因为千奇百怪的理由拒绝留下来工作就有了喜感。男主最开始的基友后面变成单纯试验证据的小角色了,小酒馆里的老板,经常来的女生都是没有搞笑以外的作用。
问题五:
为了搞笑而搞笑,全剧组都非常努力的设计梗和找笑点。其实从第一集就觉得这剧的笑点不自然,而且有种剧情不够搞笑凑的即视感。我个人非常嫌弃这种做法,我觉得这就是旁门左道,最可怕的是这个编剧搞笑水准也很有限,挠咯吱窝式的笑料堆在一起满满的尴尬。
问题六:
拼凑剧,这剧里可以找到很多剧的影子,最直接的就是hero,但群像刻画的烂成渣。因为剧情太弱,外插花的美食部分也觉得很跳脱。
问题七:
松本润的主演,这部剧里我突然发现他笑起来感觉很自恋。。。很多镜头里我甚至觉得他没进入状态。他这个人设本身就是比较分裂具有反差的,天才自由甚至怪咖,但也有认真霸气的一面。很多场景应该进入认真霸气状态的时候,他还是停留在随意怪咖那里,该严肃的时候却带着笑。也许有人会觉得他本来就怪,所以反应不一样也很正常,但这种不一样如果是编剧刻意的,就应该有强调这点。不然就显得他没进状态。同样在闹在搞笑,奈奈和香川叔就一直在状态。
问题八:
前后矛盾的细节,比如第四集最后分开谈话,设计了找一个气场强的人来帮助他们的情节。我原以为是这个人来审,结果是所长。好吧,两个气场强大的人很有效果也有笑果,但另一边是香川叔和松本润,松本润人设是一直带着笑有些奇葩的感觉,所以他压的住场子么?其实也不是很压得住,作为助手就不用很在意,但这样的话和所长合作的那位也是做助手,一开始就用奈奈不就好了么?奈奈也挺严肃的。而且最后诱导那对情侣招供告诉他们不会起诉,结果最后还是以诈骗罪的名义将三人一起告了。
总而言之这个本子对不起卡司,收视与剧组的努力。这个编剧水准太烂,进了我的黑名单。我希望不要因为这部剧红了就给他更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