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看完了 以下是个人的观影感受: 罪犯Chirs 从一开始就有计划的,他不是因为单纯的仰慕 Mike 的文采才选择他,而是通过Mike 的文章 (尤其是在非洲的那一篇文章导致Mike离职的文章,后来Mike也承认了自己在某些方面撒谎了)让他认识到 Mike 的弱点,即 Mike 想要一个能吸引所有人的故事,“a head of story” 是这么说的吧,所以Chirs假借想学习写作的名义 而学会如何采用修辞来表现自己的无辜和可怜,在后来的陈述中他明显采用了Mike的说法…… 影片里对很多细节有了强调,比如 Chirs看Mike的眼神是有明显变化的,他为了博得Mike的同情 而不停的转换方式让Mike 认为自己了解了“所谓”的事实,他还试图同Jill 通话来表明自己和Mike不一般的关系,来让Jill相信自己。 在电影的很多细节里都能表现出Chirs 的意图,即他妻子的亲人对Mike说过 Chirs并没有“ picked up u, he used u ”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 个人觉得全篇的高潮在于Mike的妻子 Jill 去见Chirs的时候说的那一番话,以一个在1611年 音乐家杀死自己妻子和孩子的事情(是不是觉得和Chirs事情 惊人的相似)来揭穿Chirs的谎言,彻彻底底的证明了Chirs是有罪的 并试图洗清自己罪名的人。但是好在Mike 在Chirs陈述的时候认清了一切,也看清了Chirs 接下来的套路,所以他在影片末尾和Chirs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才会说了那一番话。 这样一说就不得不提起Mike在和Chirs交流做的那个互动(可以这么称呼吧)就是说一个词语两个人来描述自己的第一反应,其中Mike提到了lies,两个人都互相写的对方,个人感觉Mike是直觉,但是Chirs 每次写的时候都先观察Mike再写,所以整个过程中可能是在猜测Mike 想些什么,所以第一次没有写 因为还在揣测,之后提笔写是为了和Mike更加贴近。 影片烧脑的地方在于 它着重于对人物肢体和表情的描绘, 感觉饰演Chirs的演员 也是牛,在和Mike对话里 眼神变化的细节 也诠释的非常到位,真心推荐。
电影花了很大功夫制造悬疑,从摄影,剪辑到配乐,和最近的Gone Girl有一些相似之处。导演运用了大量的肢体语言来营造张力。Who is manipulating who? What is the truth? Franco的最后那一wink像极了Gone Girl里Rosamund那令人毛骨悚然的一笑。
Franco这几年拍了很多奇怪的电影,以至于突然这么正经的抓吗起来反而显得更奇怪了。Jonah Hill更是满脸都是违和感。他们在一起时的chemistry是如此强烈,以至于我能想到的就是他们应该永远不要在一起拍drama了!Seriously, “THIS IS THE END”!
一名记者与杀死妻子与3个孩子的人的语言沟通与灵魂对视。这是个真实的事件改编,事件结尾也很富有戏剧性,《纽约时报》的记者在经历这一事件始终后,再也没在时报上发表过一篇文章,而杀人犯倒是在与记者的沟通中学到了写作技巧,反而赢得了关注,发表了几篇文章,其中包括在《纽约时报》上的。n 此电影观影感受自然是不好的,这个不好指的是心理上的感受。剧中反复回放妻子与三个可爱的孩子,在一片花海中,多么阳光与健康!可片中妻子被杀后脖子被扭断只为能塞进行李箱()小女儿因丢进水里时还有呼吸,打开行李箱时面色青紫;儿子在睡梦中被抱着投进零下十多度的河水前,下意识的有个抱紧的动作,看得真让人心痛啊!n 可偏偏杀人犯父亲是个面庞精致、风度翩翩的男人,全剧不停的强调“我爱家人”,在被逮捕前一晚还在一个墨西哥的教堂,与邂逅的同游女人在宾馆开房同居。庭审中刻意使用了从记者那里学来的说词。这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样的强大的心理!我深深理解这一切会带给记者怎样的困扰和折磨,在书出版的书友会上,记者还被想像中的杀人犯的拷问着(这时他已经被处死了)。什么是真相?一个人怎么理解事实?他所理解的事实是真的吗?
巧合的是,昨天看了这部电影,今天铺天盖地的是对张扣扣被判死刑的争议。在此摘录下张扣扣的辩护律师的辩护词结尾一段:今天我的辩护基调不是铿锵的,而是悲怆的。我要向法庭表达的不是强烈的要求,而是柔软的恳求。今天,我想用最诚恳的态度,恳求法庭能够刀下留人,给张扣扣留下一条生路。我期待法院能体谅人性的软弱,拿出慈悲心和同理心,针对此案做出一个可载入史册的伟大判决。n 最后,我想引用黎巴嫩诗人纪伯伦的《罪与罚》作结:在你们身上多数是人性,还有许多非人性,是一个未成形的侏儒,在迷雾中梦游,找寻着自己的清醒。我现在想说说你们身上的人性,因为熟识罪与罚的只有它,不是你们的神性,也不是迷雾中的侏儒。
这2起案件没看关联,关联的是两者都触发了对“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做出杀死另一个(群)人的选择”的深层次思考。
愿所有的逝者都安息,所有的罪与恋都终结在人世。在另一个世界,愿你们安静从容的做自己。nn
罪犯Chirs 从一开始就有计划的,他不是因为单纯的仰慕 Mike 的文采才选择他,而是通过Mike 的文章 (尤其是在非洲的那一篇文章导致Mike离职的文章,后来Mike也承认了自己在某些方面撒谎了)让他认识到 Mike 的弱点,即 Mike 想要一个能吸引所有人的故事,“a head of story” 是这么说的吧,所以Chirs假借想学习写作的名义 而学会如何采用修辞来表现自己的无辜和可怜,在后来的陈述中他明显采用了Mike的说法……
影片里对很多细节有了强调,比如 Chirs看Mike的眼神是有明显变化的,他为了博得Mike的同情 而不停的转换方式让Mike 认为自己了解了“所谓”的事实,他还试图同Jill 通话来表明自己和Mike不一般的关系,来让Jill相信自己。
在电影的很多细节里都能表现出Chirs 的意图,即他妻子的亲人对Mike说过 Chirs并没有“ picked up u, he used u ”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
个人觉得全篇的高潮在于Mike的妻子 Jill 去见Chirs的时候说的那一番话,以一个在1611年 音乐家杀死自己妻子和孩子的事情(是不是觉得和Chirs事情 惊人的相似)来揭穿Chirs的谎言,彻彻底底的证明了Chirs是有罪的 并试图洗清自己罪名的人。但是好在Mike 在Chirs陈述的时候认清了一切,也看清了Chirs 接下来的套路,所以他在影片末尾和Chirs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才会说了那一番话。
这样一说就不得不提起Mike在和Chirs交流做的那个互动(可以这么称呼吧)就是说一个词语两个人来描述自己的第一反应,其中Mike提到了lies,两个人都互相写的对方,个人感觉Mike是直觉,但是Chirs 每次写的时候都先观察Mike再写,所以整个过程中可能是在猜测Mike 想些什么,所以第一次没有写 因为还在揣测,之后提笔写是为了和Mike更加贴近。
影片烧脑的地方在于 它着重于对人物肢体和表情的描绘, 感觉饰演Chirs的演员 也是牛,在和Mike对话里 眼神变化的细节 也诠释的非常到位,真心推荐。
Sundance电影节PREMIERES单元展映片之一。
电影花了很大功夫制造悬疑,从摄影,剪辑到配乐,和最近的Gone Girl有一些相似之处。导演运用了大量的肢体语言来营造张力。Who is manipulating who? What is the truth? Franco的最后那一wink像极了Gone Girl里Rosamund那令人毛骨悚然的一笑。
Franco这几年拍了很多奇怪的电影,以至于突然这么正经的抓吗起来反而显得更奇怪了。Jonah Hill更是满脸都是违和感。他们在一起时的chemistry是如此强烈,以至于我能想到的就是他们应该永远不要在一起拍drama了!Seriously, “THIS IS THE END”!
Felicity Jones的美音还行,hold住了跟Franco唯一的一次对手戏。但大多数时候这个角色的存在都显得很突兀。
电影最后讲了Longo为啥杀了他老婆孩子么?好像没有。
说没看懂Longo杀没杀老婆孩子的我们来谈谈?你确定你看的时候没有因为无字幕而一知半懂遗漏剧情?
————以下含有剧透————————
说真的Franco就没演过几次反派,但这次这个真是让我这个脑残粉都感到深恶痛绝,难怪他自己在接受采访时也说很不喜欢这个角色。Longo从一开始在杀人设定上就已经想好了自己的说辞,而找来记者Michael简直不能更心机。整部片看下来他的确是个普通人,他狡猾,但又不是那么狡猾。他能够那么理智的完成一系列杀人,并且冷静地设局吸引记者一步步走近自己;但他的说辞并不能毫无缺陷地掩盖他杀人的真相,而且他还通过记者同志的无心帮助而一直在完善自己的供词。
听到他说出随着女孩儿死了好像那只泰迪熊也跟着一起死了时我整个人都卧槽了。好样的,活学活用,全部心思就用来耍语言艺术迷惑陪审团了。记者在他说到双重消极时才反应过来也真是……好吧,毕竟这个更贴合观众的记忆点。
其实这部片子即使停留在对于这个杀人犯的内心探索那里也已经足够了。正如记者所说的,Longo的所有话就是lie,lie,lie。他一直在倾诉自己的无奈和各种生活所迫,但归其根本,那样极端的行文完全源于其自私本质。从这个男人一直喜欢围绕着自身展开话题就可窥其端倪。并且Longo相貌端正,无论是演员还是真实事件里的Longo,这更让我猜想他完全是想要自以为是地设下一个局,想着逃出生天后开始新生活,所谓斯文禽兽不过如此。他所说的,送妻子孩子到达更好的世界,不如说是希望自己能过上完全不同的更好的生活。影片用一些短画面表现了Longo对于妻子的怀念和爱意,同时也起到了营造悬疑氛围的作用;而我并不怀疑那样的爱意的真实性。只是一个人可以可以同时拥有很多情绪,说Longo爱他老婆就不会杀她?不,他可以在杀了她之后继续爱她,他也许也会对此感到懊悔,但再来一次他还是会做同样的事。没别的原因,就是自私。懊悔不会永无止境地折磨他,但是贫穷和过于庞大的家庭会。
不过导演选择将结尾最终落在了记者身上,这也完全可以理解,从记者开始再在他那里结束。而记者对于自己在这样一场和杀人犯的交流过程里真正失去了什么,我也是细思恐极。有些阴暗的东西的确不该去触碰,虽然并不能反对记者之前坚持的“任何人的故事都值得倾听”这个职业信条,但是说真的,面对Longo这种善与操纵忍心的狡恶罪犯,在完全了解他内心的情况下不被带歪真的是不容易。可恨之人亦有可怜之处,而当一个可恨之人长年累月地对你倾诉,对你展露他内心深处最柔软的温情,你能坚持多久仍旧用完全不失偏颇眼光看待他?Longo实在太擅长搏人好感和同情了。简直可怕。尤其在从记者那里获得写作技巧之后,简直邪恶力max。
看到末尾提起现实中记者每个月都会和Longo谈话,我也是呵呵了。也许在意识到自己的辩词不会再得到任何信任之后,这位英俊的禽兽终于放弃了语言迷惑的技法。但是除了他自己,恐怕谁也不会知道他是否是真的改过自新了。也许有的恶毒的确是深入骨子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