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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孙  犹太士师参孙,参孙 Samson

986人已评分
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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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演:杰克逊·拉斯波恩比利·赞恩TaylorJames鲁格·豪尔CaitlinLeahy林赛·瓦格纳FrancesSholto-DouglasGregKriek

类型:剧情动作导演:布鲁斯·麦克唐纳德GabrielSabloff 状态:HD 年份:2018 地区:美国 语言:英语 豆瓣:5.8分热度:1 ℃ 时间:2024-06-11 19:01:35

简介:详情  Follows a Jewish boxer sent to Auschwitz who is forced to fight for the entertainment of the Nazi soldi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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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llows a Jewish boxer sent to Auschwitz who is forced to fight for the entertainment of the Nazi soldiers. But if he loses, he'll be experimented up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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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冉

    如果说这片子有基督教背景,那出钱的教会应该猛扇摄制组的耳光;如果这是商业片,卧槽,这简直就是糟践钱啊。男主豆瓣上都查不到,看起来就像个印第安人,哪有半点犹太人的样子。他弟弟,卧槽,一头金发,北欧雷神啊。片子愚蠢无脑,没有起码的考证。

    最让我不能接受的就是"偷玉米"!而且后面居然还强调了一下——参孙的妈妈在炖玉米汤!这简直就";%(@)∞……上帝真是偏爱以色列人,靠玉米能一统地球了。

    人物服饰上,这是公元前十一世纪,非利士人已经穿上了罗马装束(还好帽子有点儿埃及元素),这真是跨越时空的两个民族。

    对原著的随手更改就别说了:非利士人和犹太人的关系、对大利拉的洗白、神庙里推倒柱子……更别说打死一千个非利士人了,打死一千个人并不奇怪,但这样的打斗场面,参孙绝对不可能取胜。

    本来是一个血肉丰满的浪子英雄,活脱被改造成了一个傻乎乎的野蛮人。失败,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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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荧火虫的灯

    大力士参孙。。。。。。。。。。。。。。。。。。。。。。。。。。。。。。。。。。。。

    因为在学圣经与西方文化这门课,感觉书上很枯燥无聊,而且有的地方逻辑看不懂,所以就找了这电影看了。圣经题材的影视倒是挺多的。。。呃。。。片子只能说一般,没有出彩的地方。我想没看过圣经的人应该不会对这电影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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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梨涡小篆

      看完布鲁斯·麦克唐纳德导演的《参孙》,我很想问一句:这位导演是何方神圣,能把史诗电影玩得如此言情化?在《圣经》里暴躁易怒的参孙,居然成为一个和平主义者;被史书记载的犹太统帅,居然成为了只操心谈恋爱,时不时为情所困的傻白甜……

      话说,5000000个晋江写手加在一起都不敢这么编,文艺中年的老麦就这么整了,素来熟读《旧约》的本人都看癔症了……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电影情节:

      公元前11世纪,发源于爱琴海的非利士人以希腊式的胸甲、护胫甲和头盔,挥舞着能够挑战埃及战车的短兵器,征服了地中海东岸的迦南地区。非利士人在当地奴役原住民以色列人长达数十年,不但摧毁了他们在示罗的圣所,还俘获了耶和华的神圣象征——约柜。面对亡国灭种的危险,一代英雄应运而生,他力大无穷,勇敢无畏,能够赤手空拳将一头雄狮撕裂成肉块。他就是“士师”参孙——以色列人高举的军事领袖,以色列人信服的民族保护者与拯救者。

      这样一位厉害人物,却被琼瑶阿姨灵魂附体,一天到晚啥正经事也不干,就知道泡妞。有一天,他偶遇了一位非利士美女塔伦,对其楚楚可怜的气质一见倾心。为了得到塔伦青睐,他打败了作践以色列人尊严的埃及武士。之后得知塔伦被非利士王子霸占为奴,他义不容辞想要把她解救出来,想要给她一个安稳美满的家庭。

      参孙的父母得知此事,表达了反对的意见。毕竟,以色列与非利士是两个势同水火的敌对民族,非利士人还统治、压迫着以色列人民。参孙一听,转身而去,与塔伦私定终身。

      离开本民族的参孙若与塔伦结婚,需要按照非利士的规矩来。非利士王子得知二人有意结婚的消息,心生恶念。他在结婚前夜对参孙进行戏耍,先是骗参孙破了拿细耳人不得饮酒的戒律,又胁迫塔伦从参孙那里窃取谜语的答案,用来打击参孙。

      参孙打赌失败,不得不四处搜罗三十件无袖衫赔偿给非利士王子,他再次破了戒律,在剥脱被他打死的非利士人的衣衫时,他的双手沾碰了死尸。当参孙将赌注摆到非利士王子面前,换来的却是一个让他目眦欲裂的消息:他的未婚妻被王子玷污。参孙受此羞辱,跑到山谷逮了一群狐狸,将它们尾巴捆上火把,点着火以后放入非利士人的庄稼地,用来威胁王子释放塔伦。非利士王子索性将塔伦与其父亲从城墙上推下,活活摔死在参孙面前。

      承受了杀妻之仇与绿帽之耻的参孙决意复仇。他用一块驴腮骨,孤身迎战,痛下狠手。在他“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神力作用下,非利士士兵们或被他丢下山崖,或被他屠成肉酱,死伤无数,积尸成垒。包括非利士王子,也败在了参孙的手下。

      经此一战,参孙成名。他接受了族人的膏抹,正式成为“士师”。他去非利士国王面前和谈。老谋深算的非利士国王以参孙“消失”才能罢战为条件,使得参孙再次脱离族人,孤身犯险,又遇到非利士王子的情妇——达利拉。

      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是长了恋爱脑的英雄。参孙很快沉浸在成熟妖娆的达利拉的温柔乡中。达利拉对参孙极其体贴。参孙感觉她不止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更是自己的红颜知己。

      参孙的兄弟发现了参孙与达利拉的关系,提醒他要以民族解放大业为重,参孙却再次逃避自己身为“士师”的责任,与达利拉终日厮混,享受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自由空间。

      当达利拉不费吹灰之力骗取了参孙怀有神力的原因,她丝毫不念参孙对她的一往情深,暗暗的在酒杯里下药,让失去警戒之心的参孙躺在她的腿上入眠。而她趁机把参孙的长发剪去,让他彻底违背了拿细耳人的戒律:不得饮酒、不得沾碰死尸,不得剪发,否则必然失去上帝的眷顾。

      就这样,参孙从一个力大无穷的英雄变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阶下囚。非利士王子抓到参孙,大喜过望,他残忍的挖出了参孙的双眼,同时把参孙与他的兄弟送入监牢,进行迫害。为了报复这位曾经打败他的敌人,非利士王子继位之后决定在祭祀典礼上,当众羞辱他。

      于是,双目失明,受尽凌虐的参孙在真诚的向上帝认罪之后,他忍受着非利士人的嘲笑与殴打,摇摇晃晃地走入祭祀大殿。趁无人察觉他被剪掉的头发又长出来的时候,他双手扶着两根支撑神庙的巨大石柱,虔诚祈祷:“请你(上帝)赐我最后一次力量!让我与这些非利士人同归于尽!”眨眼之间,偌大的神庙房倒屋塌。一代英雄参孙与非利士国王、贵族一同殒命。

      电影拍得壮观,深有加拿大电影一贯豁达温厚的风格。相对比好莱坞端出来的剧情酣畅淋漓,有普世情结的《圣经》题材的大片,《参孙》则一反政治正确的套路,塑造了一个忠厚温和、内心柔软的暖男形象。无奈,导演与编剧下了重手笔,也难以洗白《士师记》里参孙的失败。他的失败不仅仅是违背了“拿细耳人”该遵守的诫命,还有三条非常严重的错误。

      一、参孙非常自负,任性妄为,我行我素。

      作为以色列人的领袖,参孙本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更得到了亲弟兄鞍前马后的追随。但是他没有爱护自己的声誉,全凭自己的喜好做事:比如他去大衮神庙偷盗粮食,混不顾及会不会连累同胞;比如他不听弟兄的劝阻硬要与埃及武士比武,暴露了自己的能力,引发了非利士王子的敌意;比如他在择偶方面,不肯接受父母的教导,忽略了自己属于洁身归圣的拿细耳人,应当遵从摩西律法,不得娶外邦女子为妻;比如他经常一意孤行,更不屑经营关系。导致参孙被捕之后,以色列人都没有起意去搭救过他。这是他为人处世方面的失败。

      二、参孙口无遮拦,不是泄密就是制造敌人。

      无论古今中外,在人际交往方面,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多看多听少开口。

      多看什么?看一切与自己有关的人和事。多听什么?听一切智者与能者的经验之谈。这两点都有助于一个人汲取他人智慧,变成自己的见识。古今智者,莫不因此而成大器。

      为什么要少开口?

      如果一个人喜好夸夸其谈,必然自控能力不强,易冲动。或是不经意之间泄露非常重要的秘密,或是因为情绪影响理智,做出得罪别人的事情。

      参孙从来不吃嘴上亏。他总是不假思索的对人对事发表看法。他为了娶塔伦为妻,免不了要与非利士王子接触,被非利士王子用谜语嘲笑他无知野蛮,立刻反唇相讥。他又很难保守秘密,被塔伦轻而易举的套出谜底,被达利拉听到秘密。如果说参孙第一次泄密是因为他太爱塔伦,之后在达利拉那里再次泄密则是好了疮疤忘了疼。

      心无城府的参孙有什么说什么,浑无忌讳,害得自己的弱点全部暴露于人前,自然化作鱼肉、任人宰割。

      三、参孙脑子拎不清,缺乏担当能力。

      早在参孙出生之前,上帝就启示他的母亲:“你久婚未育,现将怀孕生下一名男婴。待到孩子出生之后,你千万不要为他剃头,因他注定要成为一位离俗人(又译为拿细耳人),肩负着将以色列人从腓力斯丁人手中拯救出来的使命。”

      可惜,参孙从始至终没有考虑如何做好“士师”,带领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压迫,只顾着操心谈恋爱。尤其在婚姻方面,他应该请教年长和富有经验之人的指导,在决定终身大事之前,应当分析利弊,在祷告中寻求上帝的引领。偏偏,参孙固执己见,一次次在两性关系里失败,也一次次错过将非利士王国连根拔起的机会。当他以一敌千,重创非利士军队的时候,明明可以砍下非利士王子的头颅以此扬威,他却错过了大好时机;当他可以率领以色列民众一鼓作气去推翻非利士人的统治,反而优柔寡断,失去了信心。参孙的借口是他犯了太多的错误,已经得罪了上帝。真相则是他逃避自己的使命,他的人生以自我为中心,根本不在乎其他人的利益。

      通过参孙的失败,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很多影子。所谓前车之鉴,后车之师。若要自己的人生避免踩到上述雷坑,做人还是要多警醒、多谦卑、多怀敬畏心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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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hoboth

    首先,这本是一部电影,如果一位观众本来是对上帝的话语有兴趣,那么首先应该是去读圣经。假如对记录在旧约士师记里,关于参孙的这些经文比较熟悉的话,那么,和电影中编剧所编织出来的故事相比,你会发现差异还蛮大的。

    当然,有关参孙的故事,在西方大概是家喻户晓吧?其情况可能有点类似中国的《西游记》的知名度——单就其文学的影响力而言。不少画家都以参孙为题材创作过相应的作品,比如特别有名的,伦勃朗的《参孙被弄瞎眼睛》,以及鲁本斯的《参孙与大利拉》等。

    如果说这部电影在何等层面上贴近了圣经原著,那么大概是在这些最有名的情节上,比如参孙双目被非利士人刺瞎,还有他和大利拉之间的关系等。在其它文艺领域应该也是这样,如法国作曲家圣桑也有一部歌剧《参孙与大利拉》(Samson et Dalila) 。圣经作为西方文化的重要母本,其叙事手法和内容题材,普泛地渗入了日常生活中,而参孙的故事就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大概也是它可以被收录为电影改编题材的原因。

    而这部电影,和《耶稣传》这样完完全全扣住圣经经文,连对白都照搬《路加福音》经文的传教电影是不同的。作为一部具有商业目的的电影,本片必须顾及到观众的看法,——或者说是编剧对于观众的理解,编剧为此对《圣经》的原作做了一些修改,比如人物形象的塑造,比如人物关系的处理,再比如要兼顾一些为了票房需求的编剧准则,以及演员的选用和招募。基于这些原因,这部电影是如今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个形态。

    一些与圣经原作不同之处——

    首先,在参孙的生平中,两位非利士女子,其实都欺骗过他。他被杀的前妻(亭拿女子)是因为生命受到威胁(在圣经里没有记述她的名字),而大名鼎鼎的大利拉则干脆是一位女版犹大,完全就是为了钱的缘故,欺骗了参孙。这两个女人,都并不美好。

    而电影里对这两个角色的处理,多了很多“人性化”的色彩。比如给参孙的第一个非利士妻子起了个名字,把她出卖参孙的罪,归到了大利拉身上。而这个异域女子,就此变成了心地善良的无辜女子。这样,编剧和导演大体上把参孙和她的故事,变成了一个有关“追求自由”而产生心灵共鸣的爱情故事。当代的编剧在面对《圣经》古老文本的时候,有他们自己的设计的意图,通过这种手法,大体上也是衬托了参孙的英雄形象——并且通常来说,英雄配美女好像比较说得过去,譬如好莱坞著名的影片《勇敢的心》里,梅尔吉布森的角色能站得住脚,概莫也有此等原因。

    甚至对于大利拉这个角色的处理也是如此,编剧在影片最末一段情节中,设计了大利拉懊悔至监狱中探访参孙,并要出钱把他赎出来的桥段,把这个关于参孙的故事里著名的坏女人,塑造得更有人情味。而事实上,在圣经中,大利拉对参孙的欺骗,绝不像电影中表现得只有那么一回,而是几次三番的欺骗。在圣经里,大利拉可是个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大致上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了映照参孙的英雄形象,这两位女性角色都做了不同程度的改变,以衬托英雄的有情有义,折服异性。

    虽然圣经没有清楚说明,但据说传统观点里,参孙并非电影中这样一位高大挺拔的英雄形象,传统的犹太人并不是体型伟硕的种族,——他们与人高马大的巨人亚衲族相比,身形是要小得多,甚至后来非利士巨人,也曾把以色列人吓得战战兢兢;这部电影最末提及大卫王——在参孙以后,大卫王以前,出现过扫罗王,这就是一位清楚明白说明身高外表都非常突出的男子,但是他内心的信仰并未得到耶和华的认同,而身材矮小得多的大卫王则因为他的敬虔而得到上帝的拣选。圣经在这些男性角色身上所要强调的,并不是依仗外形与身高,而是依靠上帝。同样的,参孙据说,也并非高大挺拔的男人,相反,他是个身高并不太高的男士。他的伟力神勇,其实都来自上帝特别的恩赐。

    在这部电影里,反一号非利士王子这个角色,则是圣经里完全没有提及的。说到电影票房的秘诀,大名鼎鼎的希区柯克曾经说过一个规律:反派越坏,票房越好。这个角色的出现,大致就是为这个目的服务的——以至于他还没有出手杀了片中他的爹,我就已经预期到接下来他要做的。就连选角也体现了这种意图,演员一出现,我一看怎么这么眼熟,再一想原来是《暮光之城》里的一个男演员。够帅又够坏,对于推动票房功勋卓著。

    影片大致给我们一个并不深刻不难理解的主题,就是自由,所以参孙就成了《勇敢的心》男主角那样的民族英雄角色,但圣经所表达的,却并不是这样的。影片并没有描述参孙出生前的情形,但圣经有相当一段篇幅来描述参孙的出生,这段记载在圣经旧约的士师记13章。在13章的开头,我们能看到这段记述: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耶和华将他们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士师记13:1)。

    所以,表面看来以色列人与非利士人的争战,是一种民族的冲突,追求从奴役中获取自由,但实际上以色列人灾难的根源则是他们本身的罪恶。接着,参孙看上了他的第一个妻子,原来按照律法和以色列人的习俗来看,参孙本不应该找异邦女子的。而在这里,圣经里也如此告诉我们——

    他(参孙)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士师记14:4)

    在这里,我感慨的不是参孙与他外邦妻子的心灵共鸣和爱情。而是人的错误,原来也在神的计算之内。你心里的抉择、愿望、期待,神原本都非常清楚,而这一切都在祂的掌控和计划之中,为要成就上帝自己的旨意。所以,借着圣经的启示,我们看见在人的意念之上,还有一位全权的上帝,祂引导人的历史,成就祂自己的命定。

    而若从人性层面来看,参孙应该是有一些弱点的,比如他的好色,虽然他贵为神所拣选的拿细耳人,但却嫖妓,所谓的好色邪荡。电影中并未去表现参孙这一层面的形象(而有这部分底色的参孙,才是一个完整的参孙),而根据圣经记载,他在处理和大利拉的关系上显得也并没有太多智慧,多次受骗不说,最后还被卖,并差点把自己的命给搭上了。这个五迷三倒的过程中,在关于自己爱情和婚姻的事上,参孙并没有求告耶和华,而是由着他肉体的喜爱而行。须知:婚姻是人生除了信仰以外,最重要的事情。而电影编剧或导演则回避了这段参孙被连续诓骗的情节——或许是觉得这有损参孙的英雄形象、使参孙显得智商不高,或者是为了控制影片的篇幅剪掉了,不得而知。

    从上述这些内容来看,参孙当然绝非一个完美的人(事实上,本片片尾提及的大卫王,堪称非常合乎上帝心意的君王,贤明神武、谦卑敬畏,但同样在美色和肉体上犯了大罪)。但是,在新约希伯来书十一章中,参孙的名字仍然赫赫在列于诸信心伟人,上帝拣选的人,并不是完人。他和基甸、大卫、撒母耳等“耶和华的战士”一样——

    他们因着信,制服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堵了狮子的口,灭了烈火的猛势,脱了刀剑的锋刃,软弱变为刚强,争战显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军。(希伯来书11:34)

    当参孙顺服在上帝的心意里,成为上帝手里的器皿时,他就耀现了生命中最美好和刚强的那一部分;而当他行在自己的心意,按照肉体情欲而行的时候,他则陷落在失败、痛苦和耻辱中。在不信靠上帝的时候,参孙只是一个普通人,他身上最美好及最有光彩的那些事情,则是在他顺服上帝带领的时候。这就是一个圣徒真实的人生。

    最后,这部电影毕竟是一部基督教题材的电影,在血腥程度上来看,《参孙》还是不会像《西部世界》这类的美剧那么滥用血浆,驴腮骨击杀敌人一段看得过瘾,可是还是有所节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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