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叶侯爵,Le Marquis de Lafayette,全名:玛丽-约瑟夫·保罗·伊夫·洛施·吉尔伯特·德·莫提耶,军衔中将。名字太长不用记,只要知道法国巴黎著名的购物天堂老佛爷百货(Galeries Lafayette)是他家的产业就行了。他和华盛顿、杰斐逊、亚当斯、富兰克林、汉密尔顿等美国建国先贤有着深厚的友谊,19岁时率领美法联军阻击英军获得约克镇大捷。不知为什么,天朝各种媒体宣传拉法叶的时候都喜欢把他美化成受美国独立斗争和自由精神感动自愿去美国参战的年轻人,实际上就是被法国国王路易十六派去的使者而已。
年轻的拉法叶侯爵赴美参战
身穿美军制服的拉法叶侯爵指挥约克镇战役,身后是他带来的白衣法军
格拉斯伯爵,Comte de Grasse,全名:弗朗索瓦·约瑟夫·保罗·格拉斯,法国海军中将。格拉斯指挥法国海军援美舰队在美国东海岸切萨皮克湾大败英国海军,直接导致约克镇英军失去海上支援,被美法联军击败。然而,在大捷后的格拉斯一年后在桑特海战中被英国海军罗德尼舰队击败,格拉斯本人被俘。
格拉斯伯爵指挥法军冲入切萨皮克湾
罗尚博伯爵,Comte de Rochambeau,全名:让·巴普蒂斯·杜纳坦·德·维缪尔,法国援美远征军司令,军衔陆军元帅,指挥美法联军获得约克镇大捷,活捉英军指挥官康沃利斯中将。笔者个人认为罗尚博的读音更接近“霍尚布”。
亨利·克林顿,全称TRH Sir Henry Clinton KB,即巴斯骑士团成员亨利·克林顿爵士阁下,军衔最高到上将,在美作战时期是中将。克林顿生于英国一个军人世家。克林顿作为康沃利斯将军、豪伊将军的副手期间,参与指挥碉堡山战役和波士顿围城战。随后克林顿主导了在南卡罗莱纳的战役,以及对处于华盛顿占领下的纽约的反攻。由于1777年豪伊将军不断失利,被迫辞去英军北美总司令职务,由克林顿接任。克林顿接任后主要在费城、纽约、佐治亚、加勒比海四个方向同美军展开交战,陷入胶着,互有胜负,直到法国宣布同美国签订盟约并介入北美战事。
查尔斯·康沃利斯,全称HE General TMH 1st The Marquess Charles Cornwallis KG PC,即光荣的嘉德骑士团成员、皇家枢密院成员、第一任康沃利斯侯爵查尔斯·康沃利斯上将阁下。康沃利斯家族在英国是个贵族世家。整个家族里各种侯爵、伯爵,各种陆军、海军将军。查尔斯·康沃利斯本人生于伦敦,就读伊顿公学和剑桥大学。大学毕业后,被封为康沃利斯伯爵,进入英国议会上议院任议员。随后被任命为爱尔兰总督。参军后参加了七年战争和美国独立战争等。
弗雷德里克·诺斯,英文全称TRH Lord Frederick North the Earl of Guilford KG PC,即光荣的嘉德骑士团成员、皇家枢密院成员、第二任吉尔福德伯爵弗雷德里克·诺斯阁下,俗称北大人。北大人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历任英国首相、皇家财政大臣、内政大臣、班伯里选区议员。北大人出身贵族,且权倾朝野,甚至英国国王也忌惮他三分。第二季第一集北大人对怼英王乔治的情节是有依据的。至于北大人去Wright工作室搜查逼供则是杜撰,身居如此高位,手下打手一大片,根本无需北大人亲自动手。
笔者反复提到的嘉德骑士团是英国的骑士团组织,英文名the most noble Order of the Garter。获封嘉德骑士团成员的人可以在正式场合或书信中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上KG两个字母,意思是Knight of Garter,就是嘉德骑士的意思。奇怪的是Garter在英语里是女人吊带袜的意思。嘉德骑士团是英国最高荣誉,因为英国国王、女王自动担任嘉德骑士团大领主。
最后的时候,我知道wood是不会死的;
爱情是催泪的,wood和安娜,子孙满堂,隔海相望,终不能携手。
但最后最后的时候,居然托马斯死了,反战的最佳落脚点之一,真是催泪。
另外落脚点之一,就是本的爱情邂逅,本剧最美女主角的死亡,如此之快,快到女主都等不到中国观众的弹幕(是的,腾讯视频上的弹幕寥寥无几)去呼吁导演留住这个角色。
关于牛高马大白的最后,居然还有仁慈,居然还因此救了他自己一命,坦白说,太生硬了;最后他对奴隶制的改革解放,太生硬了。完全脱离了他的视生命如草芥的本质——如果休伊特用一个苹果就成功的劝他从良成功,那样子的话,我除了佩服休伊特之外,就还不得不佩服编剧和南墙了。
不过休伊特会饶恕牛高马大白这一点,却是令人信服的。休伊特这个人物塑造是成功的,除了第一集为了帮助主人公从懦弱到坚强,从犹豫到坚定,而不得不残忍的对待镇上老百姓这个人设有点游离之外,后三季中他的性格走向都是自然的,包括他爱上安娜,包括他向美男白告发了wood,以及最后他毫无原则的自顾自的找钱做研修。
老wood,和休伊特,可以说是熟读莎士比亚且最有原则之老男二人组。
(多图警告)
美国历史剧不少,佳作更不少,但很少有拍美国独立战争背景的。就跟我天朝拍建X大业、伟业一样,拍不好要被人骂,在美国也一样。前有大神梅尔·吉布森、希斯·莱杰的经典大片《爱国者》,后有影帝阿尔·帕西诺、唐纳德·萨瑟兰的老电影《革命》,如果拍砸了会被3亿美帝人民的口水淹死。AMC很讨巧,拍了一部讲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间谍组织的剧,避免了跟经典拼场面、拼制作、拼卡司的不归路。只可惜,四季下来,不断的走下坡路,前两季最出彩,到后来就开始人设崩坏了。
笔者不想谈本剧的内容,因为剧是根据亚历山大·罗斯的小说改编的,为了艺术需要加了很多“胡扯”的桥段。而亚历山大·罗斯的小说灵感来源于詹姆斯·库伯的经典小说《间谍》。库伯何许人,大名鼎鼎的被翻拍了无数次的《最后的莫西干人》就是他写的。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本剧的台词处理是见仁见智的,因为毕竟不是现代英语,大量用当时的词汇和句式,就像我们看剧台词是文言文一样。
笔者在此只想说剧中符合史实的人物。对,没错,要想不被审美高尚的美帝观众喷,必须要有大量的真实人物和事件,至少要让懂历史的剧迷在看到历史真实人物时有一种诶他出场了的感觉。
首先,Culper Ring这个小组是真实存在的,名字来源于华盛顿将军的弗吉尼亚州老家有个县叫Culpeper。这个小组在美国历史上这个小组确实为美国独立战争立下汗马功劳,把间谍的花园毒蛇的精神发挥了出来。本剧主角中,伍德哈尔、汤森、塔尔梅奇、布鲁斯特、安娜等人都是真实的。建立于1778年的Culper Ring姑且算作美国最早的间谍组织,毕竟它比美国建国时间还早,就像美国常春藤名校自称是美国最早的大学,因为它们建立时间都比美国建国的时间要早。Culper Ring一直保密到20世纪30年代。1929年,美国历史学家莫顿·潘尼帕克在政府解密档案中发现了Culper Ring的信件,其成员身份由此揭开。
首先是主角亚伯拉罕·伍德哈尔,Abraham Woodhull,老家纽约州的Setauket镇,化名Samuel Culper Sr,是culper ring的主要情报人员。亚伯拉罕可以说是官二代,他的父亲Richard Woodhull是家乡Setauket镇的法官和镇长。饰演法官老爹的演员是加勒比海盗里Jack船长的大副Gibbs。
伍德哈尔家境富裕,从小立志为英王效忠,年轻时曾参军,在纽约州Suffolk县民兵部队当中尉。当然了,作为官二代,他是立马就当上军官的,因为纽约州民兵旅的旅长是他们家的亲戚,Nathaniel Woodhull准将。不过,Woodhull准将在1776年的一次战斗中受伤致死让亚伯拉罕对大英帝国第一次产生不满。虽然Nathaniel军衔贵为准将,还是旅长,但他受伤后没有受到英军良好和及时的救治。Nathaniel是纽约民兵旅的旅长,而纽约民兵旅都是纽约殖民地子弟组成的。在当时,英军内部等级森严,来自英国本土的部队被称为正规军Regulars,是高高在上的宗主国部队,军装好看,装备先进,后勤给力,训练有素,属于亲爹养的。英国在美国、加拿大、加勒比、澳洲的由殖民地出生人口组成的部队被称为Provincial,就是地方军,其中最低等的就是Militia,也就是民兵。民兵的军装、武器和工资都是官兵们自己的腰包,英国政府是不管的,伤了不给救,死了不抚恤,俗称后爹养的。得不到救治含恨而亡的亲戚让愤青亚伯拉罕第一次对从未去过的母国大英帝国,产生了不满和质疑。
退伍后的亚伯拉罕受法官父亲的影响去King's College求学。Kings College,国王学院嘛,名字看上去很野鸡,实际上,那就是美国后来的名校哥伦比亚大学啊。不过,学生你懂的,有理想有抱负的热血青年聚在一起会干嘛呢,造反啊。看过我天朝拍的伟业的都知道,TG的元老当年全都是中学大学里甚至留法深造的学生。于是乎,亚伯拉罕在学校里胡搞一通后,辍学回家。和剧里拍的一样,辍学后的亚伯拉罕开始走私卷心菜和火腿。妈呀美国卷心菜还要走私啊。没错,当年的美国可不是超级大国,穷的哒哒滴,卷心菜和火腿那可是上等佳肴,不是达官贵人不能享用得起的。亚伯拉罕走私能力不咋地,被康涅狄格殖民地当局抓获。那亚伯拉罕好好的官二代不做干嘛走私呢,因为经济不好嘛,英国还要以宗主国之尊强加重税。亚伯拉罕的被捕使其彻底对不公平的英国失去信心,于是在小时玩伴塔尔梅奇的煽动下,亚伯拉罕开始为美军刺探纽约军情,并招募了汤森为Culper Ring工作。和剧情差不多的是,亚伯拉罕差点被西姆科抓到当间谍的罪证,但没那么曲折,没那么血海深仇。
另一主角本杰明·塔尔梅奇,Benjamin Tallmadge,也是Setauket人,亚伯拉罕幼时发小,美国大陆军第二龙骑兵团团长,军衔最高时是中校,在接触亚伯拉罕时是少校。他指挥的龙骑兵团,咳咳,并没有一个团那么大,只有120个人。塔尔梅奇当时的想法是将本属于重装部队的第二龙骑兵团打造成可以在山林里进行游击战的轻步兵部队,以应对英军和北美保皇党的袭扰。是的你没看错,步兵。龙骑兵不是骑兵,是一群下马作战的兵。在当时,塔尔梅奇的主张属于异类,因为美军大多数军官都主张和英军硬碰硬,正面交锋,光荣的击败敌人。可是,美军当时的实力相对英军是很弱小的。现在看来,世界第一的美国军队也有过那么愚蠢的时候。
玩《刺客信条》系列的人应该记得,塔尔梅奇曾和康师傅并肩战斗过。在历史上,塔尔梅奇出生在一个富贵人家,毕业于Yale College。是的你没有看错,那就是后来的美国名校耶鲁大学。不仅如此,历史记载塔尔梅奇是美国大陆军中最帅的年轻军官,整个就是高富帅。塔尔梅奇的妻子是威廉·弗洛伊德的女儿,这个William Floyd是签署美国独立宣言的56个铁笔先贤中的一个,后来担任纽约州长。可以说,塔尔梅奇真人生赢家。在剧中,塔尔梅奇组建Culper Ring是真的,揭露阿诺德将军叛变的情节也是真的,塔尔梅奇退役之后当上了美国众议院康涅狄格州众议员,开始从政。
塔尔梅奇的间谍工作做的还是不错的,老对手安德烈少校被他抓获,阿诺德将军叛变被他揭露。他还在纽约州的Coram附近烧掉了英军300吨过冬的干草,导致英军在冬天无法倾巢而出。在剧中,塔尔梅奇烧干草的行动是基于Culper Ring的情报,历史实际上,烧干草行动是塔尔梅奇率部突袭圣乔治庄园后,返回西奈山营地的路上碰巧遇到了英军粮草大营才下手的。
凯莱布·布鲁斯特,Caleb Brewster,美国大陆军中尉。他的本业是个铁匠。在塔尔梅奇的指挥下他连接起了Setauket、长岛和纽约市的情报圈,使得情报传递变得畅通。他连接情报网络的办法就是通过美国大陆议会为打击英国海上贸易而批准的私掠船。这些私掠船的本业就是海盗和走私。历史上,布鲁斯特作为间谍最大的功绩是在安娜·斯特朗面临暴露的危险时成功掩盖了她的身份。剧中布鲁斯特被抓获被刑讯逼供的情节是不存在的,历史上英军谍报部门从未抓到过布鲁斯特。
布鲁斯特在美国独立后被任命为US Revenue Cutter Service的队长,也就是美国海关武装缉私队的队长,大概是因为他之前干走私和海盗的经验比较丰富。这支部队是现代美国海关快速反应小组和美国海岸警卫队的前身。
罗伯特·汤森,Robert Townsend,代号Culper Jr,或特工723。生于纽约州牡蛎湾,贵格教徒。笔者稍说一下贵格教这回事。Quaker,一种宗教,和桂格燕麦不是一回事。对于美剧粉来说,另一个比较出名的贵格教徒是HBO神剧《兄弟连》的主角温特斯连长。贵格教倡导艰苦朴素,不喜奢靡。但是,这不代表人家穷。贵格教徒在当今美国都是一批极其有钱的人,低调奢华简约风就是他们玩起来的。以历史上的汤森为例,他的财产最高时达到了16000英镑。不要小看这笔钱,在18世纪的英国,年薪1英镑的人已经是中高产超小资阶级了,消费能力等于现在北上广月入3万的高级白领。由此可见,汤森绝对是亿万富翁级的大壕。当然了,汤森还是比不上“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和宾利,人家一年就赚1万英镑,在现在就是思聪级别的。所以,傲慢与偏见的轰动就在于,什么思聪啦,京城四少啦,红三代隐形富豪啦,放着女主播不玩,放着外企白富美不泡,放着名媛女神不娶,来你家隔壁找老家父母刚下岗、刚刚二本大学毕业、刚刚租到房子、还在乖乖实习、户口没门、首付没影、白天背MCM挤地铁、晚上加班叫饿了么充饥、周末睡懒觉追美剧的沪漂北漂妹子求婚了,你就说你震惊不震惊,哎呀妈呀太震惊了。
在剧中,汤森一开始是不愿意为Culper Ring工作的,亚伯拉罕招募他花了很大的力气。现实中也是如此,汤森原来和亚伯拉罕一样,是拥护大英帝国的保皇党人。然而,西姆科中校的部队强行霸占他家老宅的行为让他最终投向了美国大陆军的怀抱。汤森来到纽约市的红灯区开起了酒馆,专司刺探军情。他在纽约的行动得到了詹姆斯·利文顿的支持。是的,James Rivington这个老头子,不像剧中那样是个老牌保皇党,在实际上,他早就是Culper Ring的一员了。
他不仅为亚伯拉罕源源不断的输送情报,还利用布鲁斯特的私掠船朋友为大陆军运送宝贵的给养。当时美军在英军的封锁下不时处于弹尽粮绝的凄惨境地,汤森冒着危险偷运的给养对华盛顿的部队起到了续命的作用。汤森自己也处于危险之中,叛变的阿诺德将军多次怀疑汤森,但汤森都能化险为夷,不断送出战略情报和指导塔尔梅奇各种突袭行动的战术情报。
汤森最后送出的情报也是汤森间谍生涯中分量最重的情报。1782年,英王乔治三世秘密派出的求和使团抵达法国巴黎,希望结束战争。是的,英国没有找华盛顿而是和法国议和,因为美国独立战争只是当时英法战争中的一个小部分,美国独立战争基本就是法国打赢的,英国仍然不把美国放在眼里。汤森向华盛顿报告了英国秘密撤军的最后确认、撤军的安排计划以及纽约市目前各方面的情况。可以说,单论情报搜集,汤森的作用甚至高于亚伯拉罕。美国独立后,汤森结束间谍生涯,回到老家和女佣们过起了没羞没躁的田(yin)园(luan)生活。由于当时英国还很强大,美国国内还有很多保皇势力,汤森和亚伯拉罕等人一样,间谍身份未被公开。
安娜·斯特朗,Anna Strong,代号特工355,生于Setauket。剧对于历史人物改的最不靠谱的就是安娜。首先,和亚伯拉罕的奸情是几个意思;其次,她那股乡下大村姑的人设是几个意思。安娜的曾祖父是纽约地方民事法庭的法官,专管不动产纠纷,收入不菲,安娜绝对是大家闺秀好吧,不至于开局就当村妇和酒馆服务员吧。安娜的母亲和Woodhull家是亲戚。so,和亚伯拉罕搞在一起?那叫乱伦OK?
安娜的主要工作是在Setauket帮助亚伯拉罕分析和传递情报。安娜和布鲁斯特长期保持稳定联系,通过布鲁斯特的战友Austin Roe传递情报。在必要的时候,安娜多次转移英军怀疑亚伯拉罕是间谍的视线。可以说,剧中很多亚伯拉罕老婆玛丽做的事都是安娜做的。安娜不仅仅是亚伯拉罕招募进Culper Ring的间谍,她更接受美国建国七贤之一的本杰明·富兰克林的直接指示完成亚伯拉罕都不知道的任务,其中就包括将英国皇室财政的情报传到身在巴黎协调法国援助的富兰克林手上。在剧中这个情报是被卧底伦敦的雕塑家Patience Wright传出来的。
安娜的丈夫Selah Strong被抓到英军海上监狱泽西号的事是真的,他被释放确实是安娜多方营救的结果,而不是罗伯特·罗杰斯放的。Selah作为纽约殖民地代表参加了美国制宪会议,建国后当选美国国会纽约州参议员。
穆里根,Hercules Mulligan,裁缝,生于爱尔兰伦敦德里。是的,爱尔兰有个地方叫伦敦德里,Londonderry,这个地方和英国、印度没有关系。穆里根不是亚伯拉罕招进Culper Ring的,他和黑人手下Cato是华盛顿的副官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直接发展的,奉华盛顿命令单独展开活动。塔尔梅奇和亚伯拉罕等Culper主要人员都不知道他的存在,知道他的只有汤森,穆里根也是汤森情报的一大来源。穆里根第一次接触汤森是因他获知英军打算在华盛顿密会法军统帅罗尚博的途中伏击华盛顿的紧急情报后被英军探子跟踪,无法直接发信,因此冒险找到汤森暗示华盛顿有危险。穆里根曾被阿诺德怀疑后被捕,因他是英国海军桑德斯将军的女婿而被释放。
在剧中露了一下脸的内森·黑尔,Nathan Hale,生于康涅狄格考文垂市,美国大陆军第19步兵团上尉。Hale是美国国内脍炙人口的大英雄,著名的大间谍,在美国小学课本里被不断的宣传,就像我朝宣传邱少云一样。黑尔被英军处死时的那句“我唯一的遗憾是我只有一条生命献给我的祖国”成为古今中外各路地下党被捕后统一遗言。美国中央情报局的门口竖着他的雕像,所有美国间谍新生都被要求以他为榜样。可惜在剧里只有一个被吊死的戏份。笔者认为这是AMC败笔。黑尔的母亲伊丽莎白·斯特朗是安娜·斯特朗的亲戚。黑尔是塔尔梅奇在耶鲁大学的同班同学。黑尔在英军入侵纽约曼哈顿岛前自告奋勇,潜入敌后,摸清了英军登陆的具体方位和兵力。此后,黑尔一直在长岛搜集关于英军统帅威廉·豪伊将军的情报。虽然黑尔不是Culper Ring的一员,但是他的功绩一点不比Culper少。
1776年,黑尔被罗伯特·罗杰斯逮捕。他于纽约市被英军处以绞刑。讽刺的是,行刑地点现在是纽约第三大道的耐克旗舰店。
本剧剧名华盛顿的间谍,当然要来几张华盛顿的剧照啦,华盛顿就不用再赘述了。
今年由于弗吉尼亚大学的罗伯特李雕像拆了,导致美国白人至上和左派闹的沸沸扬扬。最近,又有好多美国人嚷嚷着要拆华盛顿雕像,理由是华盛顿养黑奴,打击新闻言论自由。这帮人的脑子真的被驴踢了吗。白人至上是毒瘤没错,左派这帮人和麦卡锡的逻辑又有什么区别,不就是美国式的culture-革-大-命嘛。剧中,华盛顿问法国特使De Francy,法国那里有没有下作的记者呀,法国特使回答,在法国,我们把这拨人扔进巴士底狱。没错,华盛顿是打压媒体自由,那美国当时还没解放呢。算华盛顿养黑奴的账更是可笑,白left无视当年大陆军诸如罗德岛步兵团一类的部队吸收自由黑人士兵的事实,让人想起当年笔者初中语文考试一道题目“诸葛亮的出师表存在什么缺点”,标准答案是“全篇没有提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存在历史局限性”。你跟古人去讲现代精神和价值观,可笑不可笑,你怎么不去和进化以前的猴子猿人去讲男女平等啊。
华盛顿的副官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是一个帅气的才子,名校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美国建国七贤之一,美国宪法撰写者之一,军衔最高做到少将,建国后历任美国财政部长、陆军部长,对美国发展影响极其深远,是美国两党制之父,美元之父,美国税务体系之父,美国常备军系统之父。其实我认为还是光荣孤立主义之父。
本尼迪克特·阿诺德,Benedict Arnold,美国阵营最大的叛徒,华盛顿一生最恨的人。历史上,阿诺德在美军中是少将,在萨拉托加大捷中大败英军,作战英勇,战法彪悍而有效,是华盛顿最信任和亲近的将军。然而,由于美国国会太穷,发不出工资,在妻子玛格丽特·希朋和她的情夫英军少校安德烈的策反下于西点堡垒叛逃,被塔尔梅奇识破。这里的西点堡垒就是后来美国西点军校的所在地。叛逃后的阿诺德被任命为准将,组建英属美洲军团,疯狂捕杀美国爱国志士,华盛顿曾派出多个小组试图刺杀阿诺德,包括Culper小组。阿诺德在英国战败后全家逃到伦敦。
玩过刺客信条的一定会很熟悉另一著名叛徒查尔斯·李,Charles Lee。李生于英格兰,成名于美国费城,少将军衔。在美国十三个殖民地独立前,他先后在英军和波兰军队中担任步兵军官。在华盛顿揭竿而起以后投入美军阵营。然而,他被英军少校安德烈利用妓女菲洛米娜·切尔策反,多次泄露美军情报。1782年被美军处决于费城。
被剧黑的比较惨的是布拉福德上校。William Bradford,确实跟从过查尔斯·李,但不曾有叛变行为。毕业于名校普林斯顿大学的布拉福德在战后任美国总检察长。
亨利·诺克斯,Henry Knox,少将。战时任美军炮兵司令,战后任美国战争部长。位于美国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的美国陆军诺克斯堡基地以他的名字命名。诺克斯堡基地也是美国装甲部队司令部所在地。
安东尼·韦恩,Anthony Wayne,少将,战后任陆军部长、国会佐治亚州众议员。战时因作风彪悍被人送绰号:疯子。他在剧中要求哗变军官的战友对哗变军人进行近距离枪决的情节充分表现了他的疯狂。
霍雷肖·盖茨,Horatio Lloyd Gates,少将,生于英国埃塞克斯,美国大陆军参谋长,在美国宣布独立前是英军少校。盖茨在美国人口中口碑很不好。在萨拉托加大捷中抢阿诺德的功劳,在卡姆登战役中胡乱指挥导致美军重大损失,在国会面前诋毁华盛顿并试图取而代之。在战后先交好建国先贤约翰·亚当斯,然后背叛亚当斯改支持建国先贤托马斯·杰斐逊参选美国总统。至于当代的大富豪比尔·盖茨,是的,他们不是重名,比尔·盖茨就是这个盖茨的后代。
约瑟夫·里德,Joseph Reed,上校,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华盛顿的副官,后接任美军参谋长,设计了美国海军军旗。战后任国会议员、宾夕法尼亚州长。
查尔斯·斯科特,Charles Scott,少将,美军弗吉尼亚步兵旅长,后任美军情报总监,塔尔梅奇的上级。在防守南卡罗莱纳战役期间被英军主帅亨利·克林顿俘获,交换战俘时获释。战后任肯塔基州长。此人亮点不多,还当过俘虏,但也不像剧里那么刚愎自用,只能说是中规中矩,功过参半。
说到这里,笔者不禁感叹,从小到大,学校课本媒体都告诉我们,革~命~和解放都属于人民,属于普通劳苦大众。可事实上呢。美国这一串先贤也好,先烈也罢,哪个不是官二代富二代出身、名校毕业的高富帅。古今中外凡成大事的,除了像曹操、朱元璋个别几个草根逆袭的,哪个不是门阀之家出身。天朝也好,欧美也罢,带头领导~革~命~成功的哪个不是文武双全的大家子弟。我等P民基本只有乖乖呆着的份,本身没什么本事,没什么背景,别去做什么春秋大梦。
另外,如果想弄明白美国独立时的这些建国七贤、国父先贤、铁笔先贤是怎么回事,推荐看另一部小众美剧《约翰·亚当斯》。
说完了美军一方,那就再说说美国人民的好朋友,法国。没有法国,美国独立根本不可能。
拉法叶侯爵,Le Marquis de Lafayette,全名:玛丽-约瑟夫·保罗·伊夫·洛施·吉尔伯特·德·莫提耶,军衔中将。名字太长不用记,只要知道法国巴黎著名的购物天堂老佛爷百货(Galeries Lafayette)是他家的产业就行了。他和华盛顿、杰斐逊、亚当斯、富兰克林、汉密尔顿等美国建国先贤有着深厚的友谊,19岁时率领美法联军阻击英军获得约克镇大捷。不知为什么,天朝各种媒体宣传拉法叶的时候都喜欢把他美化成受美国独立斗争和自由精神感动自愿去美国参战的年轻人,实际上就是被法国国王路易十六派去的使者而已。
格拉斯伯爵,Comte de Grasse,全名:弗朗索瓦·约瑟夫·保罗·格拉斯,法国海军中将。格拉斯指挥法国海军援美舰队在美国东海岸切萨皮克湾大败英国海军,直接导致约克镇英军失去海上支援,被美法联军击败。然而,在大捷后的格拉斯一年后在桑特海战中被英国海军罗德尼舰队击败,格拉斯本人被俘。
罗尚博伯爵,Comte de Rochambeau,全名:让·巴普蒂斯·杜纳坦·德·维缪尔,法国援美远征军司令,军衔陆军元帅,指挥美法联军获得约克镇大捷,活捉英军指挥官康沃利斯中将。笔者个人认为罗尚博的读音更接近“霍尚布”。
附赠du立战争后法军军衔图谱
说完胜利的一方,终于轮到大英帝国一方了。先上英方主角合照。
首先说大反派安德烈少校。John Andre,英军少校,瑞士后裔,英军主帅克林顿的副官,英军情报官。历史上的安德烈少校确实很强,成功完成了很多行动,给Culper Ring造成了极大的打击,策反查尔斯·李和阿诺德的行动还是成功的,只是无奈被塔尔梅奇抓获。如果安德烈穿英军制服的话,他会被当作战俘交换,可惜他难得犯了错却成了致命的错误,他穿了平民的衣服。他被捕后经美国军事法庭审判间谍罪成立,判决死刑。这场审判中起诉他的人不是剧中所称的汉密尔顿,而是约瑟夫·里德。
第一季里的安德烈比较符合史实,风流倜傥,阴狠狡诈,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在遇到Peggy Shippen后突然画风变成了追求爱情的白面少年,莫名其妙的很。历史中。安德烈只是通过生理功能对成为阿诺德夫人的Shippen进行控制而已,并没有爱的那么热烈。
罗伯特·罗杰斯,在当时英军高层眼里只是个小喽啰。但是他何德何能又抓内森·黑尔,又抓着Culper Ring不放,给美军造成重大损失呢。Robert Rogers,英军中校,生于美国马萨诸塞,直至死前从未去过英国。但他是个保皇党人,他效忠英国王室,而不是剧中所刻画的雇佣兵。他率英军在密歇根击败庞蒂亚克酋长叛乱。法印战争中,他率部在加拿大同法军作战。他奉英国国王命令,对加拿大北极的西北航道进行艰苦的开拓任务(虽然没摸到边),但他的开拓行动比美剧《极地恶灵》里的故事早了一百年。大英帝国陆军海军对西北航道的无冰航路的开拓持续了两百年,很多英军官兵与探险队葬身北极,其成果给英国在北极圈的势力和话语权、北美至远东的制海权连接大西洋与太平洋的海商控制权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对于现代的军队而言,罗杰斯是游击战之父,是特种部队之父。他在18世纪所写的《游击战准则》和《特种部队野外行动指南》在300年后的今天仍被欧美军界奉为经典。
一般西方认为,罗杰斯所一手创立的女王游骑兵部队,后改称国王游骑兵部队,是火器时代第一支山地战特种部队。罗杰斯的部队成员多来自美国当地保皇党人,且罗杰斯不顾种族歧视,任用战斗能力强的黑人和印第安人的做法在当时引起极大争议,然而在现代已被视为先进和道德的做法。此外罗伯特·罗杰斯是一个野外生存专家,最近在中国大红大紫的贝爷还得尊他为祖师爷。
然而,由于英国政府拖欠军费,他不得不自掏腰包,甚至打家劫舍,来支付手下官兵的工资,导致他因走私罪被捕,还债台高筑。甚至在加拿大被托马斯·盖奇将军诬为叛国。不过,强悍的罗杰斯居然逃脱看守,免了牢狱之灾。罗杰斯确实曾找过华盛顿要求收留。但华盛顿下令将他逮捕。罗杰斯再次逃脱后投奔英军主帅克林顿将军,主导破袭美军营地、捕杀美国间谍的任务。罗杰斯的一生是传奇的,但晚年他由于失意,酗酒,终于病死在伦敦。
老给Culper Ring捣乱的西姆科,本剧一大反派,残暴,偏执,但运气极好。可惜,真实的西姆科根本不残暴。约翰·格雷夫斯·西姆科,John Graves Simcoe,生于英格兰,而不是第四季剧中所称的印度。西姆科不仅不残暴,还是个儒将。西姆科年轻时毕业于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绝对的学霸。战时一路从中尉升到上尉,再到中校,先任英军第40步兵团长,接任罗杰斯的女王游骑兵部队指挥官,再任第22步兵团长。这个22步兵团就是200年后大名鼎鼎,被无数军迷顶礼膜拜的英国SAS特种空勤团(虽然二战时成立SAS的时候官兵来源指挥链跟22步兵团完全没有关系,但人家22团团史就要这么写)。在英国战败后,西姆科一路晋升为中将,历任英国东印度远征军司令、大英帝国加拿大副总督、英国国会下议院议员,可谓官运亨通。任职加拿大期间,西姆科还率英军击败入侵加拿大的美军,后率军镇压了海地暴乱。
顺便说下虚构的角色阿金博德。黑奴出身的乔丹·阿金博德,Jordan Akinbode,被奴隶贩子从非洲卖到美国,从名字来看应该是从法国在非洲的殖民地抓来的。随后他被罗伯特·罗杰斯招募后加入了女王游骑兵。出于对白人的恨和对罗杰斯的知遇之恩,阿金博德作战勇猛。西姆科担任女王游骑兵指挥官期间,他恢复了自由身,去掉了奴隶身份。阿金博德恨白人,白人也出于种族歧视恨他。西姆科来之前,一个种族主义倾向比较明显的游骑兵根据他名字Akinbode的读音起了个绰号叫Ache-in-balls,音译阿勃,意思是蛋蛋疼。他的另一个印第安战友Awasos的绰号是Awasshole,音译阿馊,意思么,文雅的说就是抚菊。
重要角色Edmund Hewlett少校,笔者原先没有查到他的资料,所以认为他是虚构的。后来,几位仁兄指出,他在历史上是真人。于是笔者又去把AMC的官网翻了个遍,又查了其他许多网站,甚至还在一个美国教会殡仪网上查到了下葬信息,证实Hewlett确有其人。笔者之所以一开始没查到,是因为历史记载Hewlett的全名是Richard·E·Hewlett。是的,人家明明叫Richard,剧里非把他的中名Edmund拉出来。
历史上,Hewlett在担任Setauket守备司令时已经是中校了。但Hewlett本人并非纯正英格兰生人。根据记载,Hewlett生于纽约州拿骚郡,死于加拿大新布恩斯维克,而非剧中所称的回英国。Hewlett有记载的战绩是在Setauket击败入侵的美国大陆军Samuel Holden Parsons准将和DeLancey指挥的一个旅。布鲁斯特中尉也参与这场战斗。当然,Hewlett在Setauket期间同塔尔梅奇的情报战自然也不会少。Hewlett中校手下的部队大部分不是正规英军,而是地方保皇党。
至于Hewlett和安娜·斯特朗的感情,根本就是为艺术需要而杜撰。根据记载,Hewlett的妻子是Mary Townsend。是的,汤森家的人。这个Mary Townsend生于纽约州。在美国,Townsend还不像中国的赵钱孙李一样是大姓。都姓汤森,还都是纽约人,笔者不禁认为这个Mary是Robert Townsend的亲戚,至少也是远亲。那么,AMC为什么要编Hewlett和安娜的感情,明显拍Hewlett的老婆是替伍德哈尔刺探军情更有意思。
Wakefield上尉,Hewlett的副手,中规中矩,不算坏人。在支援来以前面对暴戾的西姆科忍辱负重,Cooke上校赶到以后最后man了一把。
亨利·克林顿,全称TRH Sir Henry Clinton KB,即巴斯骑士团成员亨利·克林顿爵士阁下,军衔最高到上将,在美作战时期是中将。克林顿生于英国一个军人世家。克林顿作为康沃利斯将军、豪伊将军的副手期间,参与指挥碉堡山战役和波士顿围城战。随后克林顿主导了在南卡罗莱纳的战役,以及对处于华盛顿占领下的纽约的反攻。由于1777年豪伊将军不断失利,被迫辞去英军北美总司令职务,由克林顿接任。克林顿接任后主要在费城、纽约、佐治亚、加勒比海四个方向同美军展开交战,陷入胶着,互有胜负,直到法国宣布同美国签订盟约并介入北美战事。
美国独立后,克林顿返回英国,当选英国下议院议员,后被任命为英属直布罗陀总督。可惜克林顿死在了赴任直布罗陀的路上。
查尔斯·康沃利斯,全称HE General TMH 1st The Marquess Charles Cornwallis KG PC,即光荣的嘉德骑士团成员、皇家枢密院成员、第一任康沃利斯侯爵查尔斯·康沃利斯上将阁下。康沃利斯家族在英国是个贵族世家。整个家族里各种侯爵、伯爵,各种陆军、海军将军。查尔斯·康沃利斯本人生于伦敦,就读伊顿公学和剑桥大学。大学毕业后,被封为康沃利斯伯爵,进入英国议会上议院任议员。随后被任命为爱尔兰总督。参军后参加了七年战争和美国独立战争等。
康沃利斯抵达美国后被晋升为中将,跟随豪伊将军和克林顿将军,可惜首战查尔斯顿围城战失败。随后康沃利斯率军在长岛战役中击败华盛顿。白兰地战役中康沃利斯又败给了华盛顿。再随后康沃利斯不断击败美国的格林将军、韦恩将军等人,取得颇多战果,直到约克镇战役被华盛顿、罗尚博、拉法叶夹击,海上支援丧失的情况下被迫向美法联军投降。投降时康沃利斯自己不愿交出佩剑,命令副手奥哈拉准将代替自己投降。
战后的康沃利斯和叛徒阿诺德一同返回英国。康沃利斯不仅未被追责,还被升为上将,先后任加拿大新斯科舍总督、印度总督,配合英国东印度公司消灭印度迈索尔王国,1798年赴爱尔兰镇压叛乱。
康沃利斯的副手,查尔斯·奥哈拉,Charles O'Hara,军衔最高至上将。生于葡萄牙里斯本的奥哈拉,是Tyrawley男爵James O'Hara的私生子。参军后的奥哈拉参与了七年战争,随后赴非洲塞内加尔作战。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奥哈拉英勇负伤。美国独立后,奥哈拉率军干涉法国大革命,可惜在土伦被击败,被迫投降。这使得奥哈拉成为英国唯一一个既投降过美国人,又投降过法国人的将军。被法国释放后的奥哈拉被派往直布罗陀继续同西班牙作战。
塞缪尔·胡德,Samuel Hood,海军上将,子爵。胡德作为海军军官参加过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随后任英属牙买加海军司令。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胡德多次击败美国海军和美国海盗,在切萨皮克湾海战中由于上级失误,他指挥的巴夫勒尔号失利。不过胡德在随后的桑特海战和莫纳海战中大败法国海军。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胡德升任英国海军地中海舰队司令,干涉法国大革命,指挥土伦战役和科西嘉战役。退役后,胡德任格林威治院长,也就是英国退伍伤残军人事务部长。
弗雷德里克·诺斯,英文全称TRH Lord Frederick North the Earl of Guilford KG PC,即光荣的嘉德骑士团成员、皇家枢密院成员、第二任吉尔福德伯爵弗雷德里克·诺斯阁下,俗称北大人。北大人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历任英国首相、皇家财政大臣、内政大臣、班伯里选区议员。北大人出身贵族,且权倾朝野,甚至英国国王也忌惮他三分。第二季第一集北大人对怼英王乔治的情节是有依据的。至于北大人去Wright工作室搜查逼供则是杜撰,身居如此高位,手下打手一大片,根本无需北大人亲自动手。
笔者反复提到的嘉德骑士团是英国的骑士团组织,英文名the most noble Order of the Garter。获封嘉德骑士团成员的人可以在正式场合或书信中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上KG两个字母,意思是Knight of Garter,就是嘉德骑士的意思。奇怪的是Garter在英语里是女人吊带袜的意思。嘉德骑士团是英国最高荣誉,因为英国国王、女王自动担任嘉德骑士团大领主。
《逆转奇兵》是个历史剧,主要讲述了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运用间谍获取信息为战争服务的故事。个人认为,其最大的看点是不对人性进行正义和邪恶的划分,是战争让每个人的命运发生了变化。每个人都有弱点,都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都有各自坚守的信仰。每个人都为自己坚守的信仰而战。剧里面信仰的冲突无时不在。
主人公亚伯的父亲是亲英派,认为效忠英王至关重要。所以他认为儿子亚伯的间谍行为就是叛国,作为地方法官,他要维护公平正义,他举报儿子。
玛丽作为妻子,她认为事情有对有错,但妻子应该永远同丈夫站在一起。丈夫永远是对的。她以家庭为信仰,所以她可以为了救丈夫而杀人。
英军西姆科上尉凶狠残暴,对美国大陆间谍的折磨令人发指,但作为军人,他有他的信仰,那就是不为金钱,不为诱惑,为战争而生,骨头够硬,绝不屈服,视死如归。甚至在较量中他很诚信。他是战争中的猎犬。后来他去加拿大做州长,主张解放奴隶。所谓恶的人也在不同层面闪辉着人性的小亮光。
英方情报官安捷尔对爱人用情至深,对黑人尊重爱护,被俘后不投降,被绞死时保持绅士风度,坦荡平静,有大将风范。被英美两方尊重。
伟大的美国国父华盛顿将军也不光是智慧和正直的化身,不是伟大的没有一点瑕疵,他个人的弱点和美军在战争中烧杀抢掠的不光彩全部都有表现,所有的人都塑造的有血有肉,并且有前因后果和事情演变发生的轨迹,这也正是这个剧的精彩所在。
北美独立战争(1775年-1783年)是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反抗英国统治、争取民族独立的革命战争。美国于1775年宣布独立,1778年,法国同美国联盟,并承认美国的合法地位。美国主要在法国同盟军的帮助下把英国赶出了北美,1783年,英美双方在巴黎签订和约《巴黎和约》,英国才被迫承认美国独立。英美两个国家已经分开了250多年,但这部剧揭开了美国为了争取独立而进行艰苦斗争的历史往事。
原来所有的革命斗争都不简单。导演说,“美国独立战争的表面下满是污秽丑恶的疮痍:它不仅仅是英国侵略者与美国游击队员间的对峙,更是一场邻国间的角力,事关无数家庭的分崩离析。”
剧里面涉及了几方面军:英军,保守派(也称效忠派)、印第安人;美军(大陆军)、民兵、志愿兵、雇佣军等。不了解当时的历史状况,肯定看得迷迷糊糊。但光看热闹也很好看。我在此梳理一下此剧的历史背景。
独立战争发生前,美国是英国的殖民地。这得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说起。
哥伦布于14世纪末发现了美洲,随后英、法、西这些殖民国家接手了在美洲土著人手里的北美。围绕着北美殖民地的归属和海上霸权,他们展开了激烈的搏杀。17世纪初,英国人开始在北美建立殖民地据点,到18世纪30年代,英国人已在北美大西洋沿岸建立了13个殖民地。英国成为北美的大部分土地的拥有者。在此期间大批移民移居北美,其中大多数是英国人,也有不少来自欧洲其他国家,此外还有不少从非洲贩运过来的黑奴。所以最初的美国人很多是早期欧洲殖民者的后裔。
英属北美殖民地的统治模式是依照英国政体建立的,每个殖民地都有自己的总督和议会。总督代表英国对殖民地进行统治,拥有行政、经济和军事大权,可以否决议会通过的法案。所以,当时,可以说是四分五裂。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的融合,语言的整合,在独立战争开始之前,已形成了不同于英国的美利坚民族。民族意识不断在觉醒。
1756-1763年,为争夺海上霸权和对北美殖民地的控制,英国与法国进行了七年的战争。以英国胜利告终。英国在北美接管了加拿大,控制了密西西比河以东的新法兰西,但由于长期的战争导致财政困难,于是,英国政府不断地向北美殖民地增加税收,并实行高压政策,对殖民地进行蛮横的压榨和残酷的剥削,这引起北美人民的反抗。
为了反抗英国的暴政,北美13个州的领导召开了大陆会议,每个州都有代表参加。第一次会议向英王呈递了《和平请愿书》,表示殖民地仍对英王"效忠"。但是,会后,各殖民地开始进行起义准备,训练民兵并贮藏军火。第二次大陆会议时(1775年)就成立了大陆军,并任命乔治·华盛顿为总司令。第三次大陆会议(1776年)便发表了《独立宣言》,宣布13个殖民地脱离英国独立,美利坚合众国诞生。
1777年,大陆会议通过了《邦联条例》。这部条例是北美殖民地筹建十三个新州统一政府的第一个正式文件。但由于一些州不愿把自己的统治权交给一个全国政府,这个条例直到1781年才最后为十三州全体批准并生效。按照这部宪法,各州保留了很大的独立性;各州享有征税、征兵和发行纸币的权力,联邦国会只有宣战和媾和,派遣对外使节,掌管邮政,调整各州关系等权力。美国中央权力很小。
这个剧的第一季就是从1777年开始的。独立战争的第二年。
英情报官安捷尔少校随身携带素描本
战争初期,美英双方力量悬殊。英国是当时最强大的殖民帝国,工业发达,海军位于世界前列;英在北美驻军刚开始时约8000人,战争爆发后陆续增兵,8年中先后派往北美作战的兵力共9万人,其中有3万是由德意志不伦瑞克公爵和黑森一卡塞尔伯爵提供的雇佣军。此外,还有3-5万效忠派分子和少数印第安人协同作战。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且以加拿大为依托。
美国大陆军这方力量就太弱了。北美殖民地人口仅300万,其中约50万人为亲英的"效忠派",正规军刚组建,兵力不足,主要依靠不脱产的民兵和短期服役的志愿兵补充,大陆军编制约6万人,但参加战斗的从不超过2万人。装备简陋,弹药缺乏,更缺乏训练。各殖民地地方主义严重,大陆会议的领导也软弱无力。
而且,英军有间谍,有充裕资金可以收买美方位高权重的人,可以精准的掌握美军的作战方案、军队人数、行动地点、武器装备,一打一个准。在这种情况下,美军如果不想被全盘消灭,也要建立自己的情报网,开展同样的间谍活动。事实证明,信息在任何时候都是无价的。
《逆战奇兵》里面的主人公亚伯,便是英国殖民地美国长岛地区锡托基特的一个种植卷心菜的农夫,后来被儿时伙伴劝说成了美军情报网里主要的一员,利用农夫的身份,开展间谍活动。农夫当间谍,又是当地法官的儿子,熟悉本土情况,掌握信息较多,且不容易暴露。但显然同英方的间谍待遇不同。作为大陆军的间谍,用的人是家乡的童年朋友,没有报酬,也没有明确的情报目标。独立战争胜利后,亚伯拿着一把花费的单子找华盛顿报销,但国会没钱,军队也没钱,只能退伍军人才能享有补贴,但亚伯作为间谍,不是退伍军人,作为最高机密,这段经历甚至都无法提起。最终是作为总司令的华盛顿用他自家的钱支付的。但就是这样的一群人,一点点创新情报方法,在独立战争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部剧不仅让我们见证了美国最早的情报机构是如何一点点发展起来的,也完整见证了华盛顿带领美国争取各方力量、运用各种战略,最终以小胜大,以弱胜强,取得独立战争胜利的全过程。n
《逆转奇兵》第四季最后结束时是一段亚伯的独白,有七八分钟。我录了下来。(视频详见视频号“小熊画画”。)是亚伯对他心爱的儿子托马斯说的。从独白里得知,托马斯长大后参战死在了战场上。这段独白,完善了故事的整体脉络,延伸叙述了里面这些人物的后续发展,让我们对战争的残酷认识更加深刻。战争到底是不是使命的召唤,是不是信念的力量,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我们都有珍爱的人和东西,但在战争中,我们是那么的渺小和无力,每个人都是战争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