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演:郑在泳李星民徐俊英崔相旭李秀彬
类型:剧情悬疑惊悚导演:李正浩 状态:正片 年份:2014 地区:韩国 语言:韩语 豆瓣:7.3分热度:1 ℃ 时间:2024-06-11 16: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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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热搜一直是网络话题的中心。但是现在的热搜,真的已经变得虚假,他往往在会给你推荐它想推荐的,可以从后台轻易的撤下它不想让人们看到的话题。
这其中,就有一条是#如何看待小学女生遭4男生侵害不予立案#。关于这个新闻,有很多话题,都有着很高的讨论和阅读,但是,热搜上一次都没有见到它的影子。n
整件事情,就是四个男孩子把一个女孩子拖进厕所,然后实行侵犯。官方用的是侵犯,其实是轮奸。处理结果就是,学校领导开除的开除,警告的警告。四个男孩被送进工读学校,两年后仍可以转进正常的学校,以后的人生完全不受影响,然后就是对小女孩的心理辅导。
看到这里,我大概理解了微博需要把它降下热搜,官方希望各界不要讨论的原因。n
看到这个处罚结果,我甚至可能会猜测这是老师和几个孩子打了一架的通告。这样轻力度的处罚,如果传播到大众的耳中,首先是会引起愤怒,其次,特别是传到这个年龄的孩子的耳中,会给他们一个错觉,犯错好像没有太大的代价,如果给孩子们传递了这样的信息,那无疑是将是灾难。
这样的判罚,是符合法律的。中国《刑法》明文规定,完全无刑事责任期:不满14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一个大家现在基本都了解的事实,为什么大家对这种事这么清楚呢?n
近几年,这样的新闻明显变多了,未成年人杀人,强jian,恶意伤人,偷窃。这些事件我们应该都有在网络上看到过,也不只一次的呼吁,应该对情节比较严重的未满14岁的作案人,实行更严重的处罚。但往往这些声音就像石沉大海,没有回音。n
东野圭吾的《彷徨之刃》,讲得是两个小男生奸杀了男主的女儿。但因为两个男生都未成年,所以无法立案,并且无法给予他们严厉的惩罚。男主看到整个犯案过程的录像之后,怒不可遏,杀害了其中一个男生,然后被通缉,踏上了追杀另外一个男生的逃亡之路。n
整篇小说,是作者想诉说,法律不是完全正确的,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特别是对年龄限制立案的这些条律,就是在保护罪犯。警察也在保护罪犯,法律也在保护罪犯。那受害者呢,没有人保护他们。
可能他们的一生就会从此毁掉,但他们只是被当作推动法律更加完善的车轮。但是怕就怕,这样的车轮太多了些。
不满14岁不予立案,坚持的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目标是好的,但是代价却很大,换一个人可能弃恶从善的概率,成本往往是另一个人或者另一个家庭的毁灭。
并且在网络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孩子们的接收到的消息越来越多,心智成熟的越来越早。往往想法会比以往多,胆子也会比以前大。如果再接触到这类新闻,让他们知道他们的行为不需要付出代价。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多。
事实也是这样,各方数据显示,青少年犯罪率急剧上升,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情节严重的个案有特殊处理,是很有必要的。能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对法律的完善和修改也是必要的,所有的条文都是需要与时俱进的。但是这只是一部分。“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解决污水,最好的解决办法永远都是追溯源头。
而这个源头,就是教育。
其实我一直坚定地相信“人之初,性本善”,在孩子出生到自己的意识和思考体系形成。对他影响最大的一般都会是家庭和社会。如果青少年有故意犯罪行为,大多数都是这两部分给他带来的误导。所以一是父母自己的身体力行,所谓言传身教,其实很多的青少年犯罪都会有一个三观不正的父母或是一个不太健康的家庭关系。二是社会风气问题,给他们一个真实的成长空间,让他们了解更多的东西,他们才不会盲目的因为好奇,因为可以在同龄人中耍酷,而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去试错。同时,也要让他们了解到犯错的代价。n
希望“未满14岁”,保护的是真正的祖国未来的花朵,而不是应该进入地狱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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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在咏演技很好,但我不能接受这个结局。
韩国电影电视剧特别爱搞这个复仇到一半却收手的剧情,包括这部电影,包括几个月前的D.P:逃兵追缉令里的曹石峰。
实话说,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属,我可能大概率不会选择以暴制暴。但是既然走上复仇的路,能不能别总是选择血债血偿的这个人自己却放手了?走上这条路,就只剩下一条道走到黑,不存在回头路了,就好像开弓没有回头箭。
所以我可以接受复完仇自首或自杀,这种雪地中莫名其妙幻想个女儿出来说:你已经做的更多了,收手吧。
然后父亲就真的猎枪不上子弹,面对一群警察求死了?
我可以理解,如果主角如果真的完成了复仇,观众对罪犯的怒气就得到了释放,可能未成年犯罪的处罚问题,就没法更大范围的引起讨论。那你完全可以整个“警察在父亲开枪之前先击毙父亲”的结局。这样或许还更有讽刺意味呢,未成年犯罪6个月就能出狱,复仇者反被警察击毙。我不能接受,选着走上一条不归路,自己内心上却先放下了(猎枪不上子弹),剩一个主谋却不杀了。
确实,即使把主谋全杀了,也改变不了这世界。但是你留着不杀,也更加什么都改变不了啊!
也别觉得那主谋最后被一堆围观群众拍了视频,就社会性死亡了。真的会这样吗?君不见10年前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李天一事件,如果他现在出狱了,长胖了,剪了个平头,改个李狗蛋的名字,即使他现在站在你们面前,你们真的能认出他就是当年的李天一吗?
真的韩国影视剧,别再给我整个血债血偿的复仇者,半路却莫名其妙自己放手的结局了。你可以拍他复仇没成功,但别让他内心自己却先放下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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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英籍职业杀手受聘暗杀法国总统戴高乐,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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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韩国第三次把东野圭吾小说电影化的尝试,《白夜行》的完成度欠奉,《嫌疑人X的变身》算是有点意思,不过方银振的风格化与力度总会让人有种不适感,反而这一次的《彷徨之刃》是最初不抱希望,看过之后却小有惊喜,感觉还会在心里盘旋一阵子,简直不敢相信是《畅销书》导演李正浩的作品,看来好本子真的还是很重要。
虽然是复仇戏,但又并不属于典型的韩式复仇,一点也不酷炫,一点也不迫切,一点也不血腥,因为那整个过程就像郑在泳所饰演的父亲的心境一样,愤怒并犹豫着,他在回忆自己杀掉第一个男孩的时候,同时回忆着自己女儿被欺凌的场景,交织对比中其实掺杂着非常复杂的心境,无法正视残忍的行为,却做出了同样,甚至更残忍的行为的他,也许自始至终都并不是一个自信的“杀手”。
比起对于“凶手”这个个体呈现出的直接的恨意,驱使他踉跄着死磕的动力其实是来自内心的那份不甘。并没有悔意的少年,并不会得到严惩的少年犯,正是这样的现实语境为他那份充满遗憾的父爱找到出口。
人们非常熟悉郑在泳在《球爱咖啡屋》《率性而活》《金氏漂流记》这类电影里的“怪咖”演技,但在正剧里他的发挥却是时好时坏的,不过在本片中他的情绪把握还是相当到位的,遗憾,愤怒,憋屈,适度节制的情感表达,令这部作品在父爱情绪的渲染上显现出了不一样的层次。
但李成民饰演的警探似乎更为抢戏,观众完全能够感受到他作为人类和作为公职人员,在表达情绪和履行职责之间的矛盾与真实,非常接地气的表演,极具信赖感。特别喜欢他对于韩式咆哮的处理手法,每次看见都觉得,虽然很韩国,但一点也不令人厌烦,有种令人上瘾的味道,他的热度既和郑在泳的虚凉形成对比,又相互照应,恰到好处。
雪山追捕那场戏的视觉呈现其实拍得很漂亮,节奏的顿点也回避了对称感,令人觉得张弛有度,这场戏和最后的枪击一样,都是不像高潮的高潮,因为这注定是场“失败”的复仇,匍匐前行的圣贤,疲倦的挣扎着,在苍茫白雪的黑夜里,依旧渺小。
这的确是很难改编的故事,但电影的立场却是不失分寸的,枪击对决的戏里四方各执己见,几乎都做了那个当下的自己“应尽”的事,没有任何人虚伪的越过了自己的界限,那种复杂的对峙拍得非常立体。杀人之刀的彷徨无可避免,但重要的和真实的是,杀手直到最后一刻也并没有放下那把刀,这场失败的复仇依然在缓慢的偏执里完成了它应存的意义。
为何这个故事充满了憋屈感,因为没有人可以完全抛弃现实立场随心所欲,但又无法回避内心的情感迁移,警察形象没有全部统一的被刻画成脸谱化的庸碌无为,被赋予了人性化的色彩。
李成民在谈及自己选择此片的理由时说到,“我喜欢这部电影,因为这里没有超级英雄,没有完人。”
电影的缺点,大概也是拍得不痛快,不勾人,不过倒觉得这种清洌冷静的处理是韩式电影里比较少见的,所以能够感受到制作上的用心,配乐上也没有什么渲染,淡淡的隐藏在环境声里,恰巧配合整部电影的情绪。
我们期待的好电影是即使拍完了最后一场戏也不算真正结束的电影。对于法律正义所不及之处的无奈感,其实刻画得轻描淡写,但每当回忆着圣贤与亿观的对话时,之于“到此为止吧”的疑惑,始终萦绕心头。并不是在任何时候活下去就比死掉更有价值,也并不期许悔意,或是彻底原谅,但我们都为自己的选择尽到了努力。
只是,活下去,从来都不是件痛快的事。
李成民最后的眼神表达非常厉害,以这种表情作为特写结尾绝对不是容易的挑战,虽然这个take不够长,但完成度相当之高。
也许本片纵向比较来说没有足够的不可替代性,但在2014上半年韩影商业作品里绝对是值得一看的作品,同时也是韩版目前改编东野圭吾作品里最稳健的一部。
心情复杂的原因很简单,罪与罚。宽恕还是严惩一直以来是司法界争论不休的话题,包括昨天我提到的拐卖妇女儿童问题。
其实犯罪根本不在罪与罚!人们之所以争论这个,只是因为这个还可以被称之为借口的借口可以用来逃避一些核心问题!而那些真正的根源不必讨论的原因,要么是“不切合实际”没有讨论价值,要么根本无法改变不需要讨论,这样的心态啊?!
本片描述的事实清楚,我们来看看发生了什么!
受害人:
女性 未成年 无不良嗜好 贫困单亲家庭 有一个整天忙着打工的父亲。是无数无辜、善良、弱势个体的代表。
罪犯:
男性2名 未成年 多次暴力、绑架、胁迫、强奸未成年女性,强制使用麻醉和管制药品,拍摄非法影像制品用于出售和威胁,故意伤害、故意谋杀等。首犯
男性1名 未成年 长期从事引诱胁迫未成年女性性交易,摄制非法影像制品用于出售和威胁,首犯头目
男性1名 未成年 因受胁迫利诱协助他人暴力绑架和胁迫他人,从犯。
男性1名 成年 因情绪失控故意伤害致死一人,因情绪失控自卫过当致死一人,受害者父亲,到底是不是犯罪的罪犯呢?
故事本来很简单,分析处理都不难,正是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难倒了我们的执法人员、法律部门、社会大众、当事人群体。
最荒唐的是警察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做的对不对了?原因何在?其实,就是扭曲的思维模式。带来的扭曲的意识形态!
首先,说说大家应该做什么!
女儿应该天黑之前就能被妥善送回到家,或者由父亲到学校来接。
父亲应该按时下班去接女儿。或者回家就能看着孩子。
首犯两名应该接受警察的询问和调查。
首犯头目应该在监狱服刑或杀灭。
从犯一名应该在自己家学习或者娱乐。
警察应该在抓捕嫌疑犯或路面巡逻加强治安(说白了,要么在维护治安震慑犯罪,要么在抓捕犯罪分子,或者倒班休息)
可是实际情况呢?
女儿放学天都黑了,学校又没安全送到家,天气又不好,还没人接。
父亲一天8小时的辛苦工作很显然不够保住这个工作,根本连喘气的时间都没有,遇到问题公司既不理解也不协力。
首犯们逍遥自在的在马路上选择下手目标,正大光明,众目睽睽!
首犯头目在自己的淫窝里逍遥自在,边挣钱边享受变态的欲望!
从犯被威胁着拿出自己的钱和家里的车参与自己不想做的勾当,提心吊胆。
警察不管世界怎么样,发生什么。永远无法在出事之前和过程之中发现他们,好像根本没有这群人!20多起未成年少女被暴力强奸居然连丁点反应都没有。麻木不仁到极点了.....
所以影片已经把事实说的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既然这样的社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奇怪么?通过杀一儆百的方法可以根除么?
我觉得这个想法过于天真!法典的正面其实就是这几个字就行,除暴安良、 惩恶扬善。大家都明白怎么做。既简单又适用!
我觉得不是人变坏了,而是人变得伪善和怯懦了!每次人类有这样的变化,后面必定跟着一个大教训,摔一个大跟头。流更多的血,死更多的人。历史为鉴!
话题扯远了,说回本片!片中有几处发人深省的台词和剧情,与大家分享!
1.受害者的父亲在纺织厂工作,因为设备连续作业导致故障维护时间缩短的问题,多次反映。而得到的答案是什么呢?我不管,你加班,我要货,小心你的工作。
就是这样,机器累了超负荷可以休息,人不行,人死了还有,机器不能停,停了就是人的问题.....啊,看看他的家就知道这么辛苦工作的结果....这就是现在的状态,人真的连机器都不如啊,别说畜生了!这就是现状!这样的生存环境,是羊群的生活环境么,你好好想想!
2.首犯被发现时居然都是一句台词不是我做的!
是啊,绑架不是你做的,强奸不是你做的,强制喂食麻醉药品不是你做的,ipad不是你偷的。反反复复这么多次都不是你!
当许多善良的成年人听到这里时多会为其辩护,啊不是存心故意的,给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吧!所以,你和你的孩子将来一定会陷入长大的这群人之中。而结果你自己想。
很多好人做事情都喜欢这么思考,我们是羊群怎么能像狼一样不宽恕自己的小狼?其实只有狼群里才不会出现一只羊!很多时候缺乏辨识能力而已!现在的社会环境还是羊群么?你们自己想!
3..警察发现受害者临死前录像和首犯被人打死,警察本部一位高管说:是高中生么?总部的人对这个事件很震惊。开始没理解为什么说这句。
然后刑警没有追查线索而是回到警局,除了看完受害者视频后抱怨了一句这个世界怎么了,就坐在那本没有查案的动作。
而一直被内部调查的科长原来是因为一起骇人的高中生暴力案件的侦查,致使对方精神出现问题正在治疗而无法向家长和社会舆论交代的处罚。正是那位学生为了得到朋友的游戏机,不停的打了他三天,不停地用打火机烧烧了三天,最后像垃圾一样把尸体仍在垃圾堆里。
直到这里我才明白,原来警察局的高官不是因为高中生犯罪的残酷感到震惊,而是高中生被害引发的对警察的不良社会舆论震惊!
在去嫌疑犯受害者父亲家的路上,警察科长说了一句我认为最针砭时弊的一句:犯罪哪里分大人和小孩,只有坏人而已?
警察科长在学校调查发现,原来孩子们都知道这件事,除了家长和警察还有社会。他们真的都不知道么?瞎的聋的?
这个时候他们也许还在争论是死刑好还是无期好吧!还在关心那些影响了前途和声誉的问题吧!还在想生存和发展之道吧!于是对身边的事情根本无暇顾及,与其说视而不见还不如说逃避!
这样的事实存在,而去谈量刑。难道不是本末倒置,难道不会出现更大的社会问题?这并没完,后面的电影会给我们答案!
3.最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事情爆发后,学校里,从犯被同学们以“告密者”的罪名殴打着!媒体像没头苍蝇一样吸吮着各种有冲击力的可能并大肆渲染!警察局里高层们想着怎么样平息这场风波!
而最有趣的是罪犯(第一个死亡未成年)的家长质问:17岁啊,小孩子犯错能错到什么地步啊?警察科长:已查明你孩子,强奸及杀人并录制了视频,有20多个受害者。家长:父亲(啊强暴?)母亲(现在说的什么话啊,死啦我的孩子死了啊!说这些有什么用?然后是要死要活的哭声)父亲(对母你安静点!对警察科长我家孩子也是受害者啊!)母亲(听到这哭声大作捶胸顿足,老公啊我怎么办,请帮助我们抓住犯人....)
而另一边,因为受到上述那个未成年强暴的一名未成年女孩因为承受不了自杀了,而其母在警察局扬言要杀了那个施暴的孩子....并恳请警察抓捕罪犯.....
在此我要特别感谢编剧和制片,你们真是做了一件大好事啊!我相信,这个镜头我们日常生活中都见过。只是事情和事态不如此激烈罢了。看看家长就知道孩子为什么这样了!怎么还好提出这样的要求?
当然我之前也提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里的家长也是如此!对不起,我说句实话,你在羊群里养狼难道不感到羞耻和一丝愧疚么?有些激动了!
舆论的正能量这个时候又跑哪去了?难道只是报道发生的实况转播就是彰显正义了么?
警察们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自己的形象可以委屈求全不顾事实真理了?请各自好好想想吧!你们这样的行为是在做什么?篇未即晓!
4终于当警察、罪犯(未成年人)、受害人家属(罪犯)同时出现在一个空间的时候,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警察蒙了!他们的第一反应是用枪指着受害者家属(此刻应该已是罪犯了吧),他们的潜意识在保护弱者,因为此刻罪犯手里没武器!
天啊!有理性的人自己想吧!一个猎人拿着猎枪对着狼,当然,这个狼看起来未成年是头幼狼,然后你拿着枪让猎人把枪放下?
农夫与蛇,东郭先生?不知道你们此时清醒没有?如果没有,那结果是猎人被打死了!
5.我之所以将受害人父亲死前最后一句放在最后说,是想以此结束这篇冗长无趣的评论。
受害者的父亲的举动除了义愤和私仇外,其实隐含了更深的意义。
受害人的父亲在深林里取出子弹意味着放弃仇恨,毁掉女儿受辱的视频意味着给自己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忍耐着和伤害自己的人共同生活在一片蓝天下!这也许是羊的心理作用,宽恕!
忍受着爱女惨遭凌辱悲惨死去的绝望,生活的各种压迫,世人冷漠的目光,舆论颠倒黑白的评论,背负着恶名也要活下去的羊的慈悲之心,在听到罪犯的一句,不是我做的!之后彻底清醒了!狼就是狼怎么会是羊呢?怎么会幻想它改过自新重新做羊呢?
于是说出了发自内心的一句呐喊:
我不能和一个畜生一起生活在同一个世界!
就这样被羊杀死了!也是在绝望中自杀了!
事实就是这样,在羊群里的我们不但纵容、宽容、用我们的心血和肉体饲养狼群!
而且还亲手杀死自己的同类!
就是这样的,我们各自反思吧!在各个领域!在各个行业!虽然很沉重,但事实就是这样!
再次感谢韩国编剧和导演,的辛勤工作和勇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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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中,就有一条是#如何看待小学女生遭4男生侵害不予立案#。关于这个新闻,有很多话题,都有着很高的讨论和阅读,但是,热搜上一次都没有见到它的影子。n
整件事情,就是四个男孩子把一个女孩子拖进厕所,然后实行侵犯。官方用的是侵犯,其实是轮奸。处理结果就是,学校领导开除的开除,警告的警告。四个男孩被送进工读学校,两年后仍可以转进正常的学校,以后的人生完全不受影响,然后就是对小女孩的心理辅导。
看到这里,我大概理解了微博需要把它降下热搜,官方希望各界不要讨论的原因。n
看到这个处罚结果,我甚至可能会猜测这是老师和几个孩子打了一架的通告。这样轻力度的处罚,如果传播到大众的耳中,首先是会引起愤怒,其次,特别是传到这个年龄的孩子的耳中,会给他们一个错觉,犯错好像没有太大的代价,如果给孩子们传递了这样的信息,那无疑是将是灾难。
这样的判罚,是符合法律的。中国《刑法》明文规定,完全无刑事责任期:不满14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一个大家现在基本都了解的事实,为什么大家对这种事这么清楚呢?n
近几年,这样的新闻明显变多了,未成年人杀人,强jian,恶意伤人,偷窃。这些事件我们应该都有在网络上看到过,也不只一次的呼吁,应该对情节比较严重的未满14岁的作案人,实行更严重的处罚。但往往这些声音就像石沉大海,没有回音。n
东野圭吾的《彷徨之刃》,讲得是两个小男生奸杀了男主的女儿。但因为两个男生都未成年,所以无法立案,并且无法给予他们严厉的惩罚。男主看到整个犯案过程的录像之后,怒不可遏,杀害了其中一个男生,然后被通缉,踏上了追杀另外一个男生的逃亡之路。n
整篇小说,是作者想诉说,法律不是完全正确的,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特别是对年龄限制立案的这些条律,就是在保护罪犯。警察也在保护罪犯,法律也在保护罪犯。那受害者呢,没有人保护他们。
可能他们的一生就会从此毁掉,但他们只是被当作推动法律更加完善的车轮。但是怕就怕,这样的车轮太多了些。
不满14岁不予立案,坚持的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目标是好的,但是代价却很大,换一个人可能弃恶从善的概率,成本往往是另一个人或者另一个家庭的毁灭。
并且在网络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孩子们的接收到的消息越来越多,心智成熟的越来越早。往往想法会比以往多,胆子也会比以前大。如果再接触到这类新闻,让他们知道他们的行为不需要付出代价。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多。
事实也是这样,各方数据显示,青少年犯罪率急剧上升,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情节严重的个案有特殊处理,是很有必要的。能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对法律的完善和修改也是必要的,所有的条文都是需要与时俱进的。但是这只是一部分。“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解决污水,最好的解决办法永远都是追溯源头。
而这个源头,就是教育。
其实我一直坚定地相信“人之初,性本善”,在孩子出生到自己的意识和思考体系形成。对他影响最大的一般都会是家庭和社会。如果青少年有故意犯罪行为,大多数都是这两部分给他带来的误导。所以一是父母自己的身体力行,所谓言传身教,其实很多的青少年犯罪都会有一个三观不正的父母或是一个不太健康的家庭关系。二是社会风气问题,给他们一个真实的成长空间,让他们了解更多的东西,他们才不会盲目的因为好奇,因为可以在同龄人中耍酷,而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去试错。同时,也要让他们了解到犯错的代价。n
希望“未满14岁”,保护的是真正的祖国未来的花朵,而不是应该进入地狱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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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在咏演技很好,但我不能接受这个结局。
韩国电影电视剧特别爱搞这个复仇到一半却收手的剧情,包括这部电影,包括几个月前的D.P:逃兵追缉令里的曹石峰。
实话说,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属,我可能大概率不会选择以暴制暴。但是既然走上复仇的路,能不能别总是选择血债血偿的这个人自己却放手了?走上这条路,就只剩下一条道走到黑,不存在回头路了,就好像开弓没有回头箭。
所以我可以接受复完仇自首或自杀,这种雪地中莫名其妙幻想个女儿出来说:你已经做的更多了,收手吧。
然后父亲就真的猎枪不上子弹,面对一群警察求死了?
我可以理解,如果主角如果真的完成了复仇,观众对罪犯的怒气就得到了释放,可能未成年犯罪的处罚问题,就没法更大范围的引起讨论。那你完全可以整个“警察在父亲开枪之前先击毙父亲”的结局。这样或许还更有讽刺意味呢,未成年犯罪6个月就能出狱,复仇者反被警察击毙。我不能接受,选着走上一条不归路,自己内心上却先放下了(猎枪不上子弹),剩一个主谋却不杀了。
确实,即使把主谋全杀了,也改变不了这世界。但是你留着不杀,也更加什么都改变不了啊!
也别觉得那主谋最后被一堆围观群众拍了视频,就社会性死亡了。真的会这样吗?君不见10年前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李天一事件,如果他现在出狱了,长胖了,剪了个平头,改个李狗蛋的名字,即使他现在站在你们面前,你们真的能认出他就是当年的李天一吗?
真的韩国影视剧,别再给我整个血债血偿的复仇者,半路却莫名其妙自己放手的结局了。你可以拍他复仇没成功,但别让他内心自己却先放下了啊。
我倒是一直支持以暴制暴!名字就是这样,彷徨之刃,父亲就是处在彷徨的状态,他的恨意和杀意就是一把利刃,电影里父亲的情感纠结,对女儿的悔恨,以及复仇的快感。杀第二个人的时候眼神里都是死的。
青少年犯罪一直是社会和法律要探讨和反省的问题,印象很深警察长官的一句话,小孩杀大人不是什么大新闻,大人杀小孩就严重了,什么狗屁!其实这种事只有一命抵一命能解心头恨,一个施暴的孩子被杀,一个自杀,孩子的父母在警局发疯崩溃,说要杀了男主角,这时候任何人都会说一句,你儿子的命是命,其他人的孩子的命就不是了?!可笑也可悲,都是孩子,凭什么!父母的失职造成一切,其实父母亲的问题在于,一边忙着工作养孩子,供他们上学吃饭穿衣,然后还要担心他们心理是否健康,在学校被欺负了没有,会不会走上歪路,只能叹气了,社会啊,生活啊,一切都充满不公平和危机。
在这里,警察也陷入两难,警察对男主也是无语无奈的,作为执法人员对已知的犯罪份子该怎样对待,可是这个人又是一个失去女儿疯狂复仇的父亲,在法律上,真正事件的始作俑者施暴者偏偏也是孩子,并且得不到惩罚,年轻警察忿忿不平的说如果我是孩子的父亲我也会杀了那些人!这时候老警察对年轻警察说的就是闭嘴,这不是作为一个成熟警察该说的话,所以,法不容情。
车上那一幕,男主坐在车上看见一个男孩,赵斗值,男孩看见男主的膝盖肿了,随意说了句最好去医院吧,大叔!这段让我的恨意减轻了点,而男主问他,你叫什么的时候,他说,我叫金民基,我xxxx!
最后,十字路口,赵斗植被男主用枪指着,这时候镜头带到男主的脸,那是怎样一张怎样的脸啊,就想从地狱里爬出来一样,我真希望他开枪,就像看素媛的时候希望那个罪犯死一千次一万次,开枪啊,唉,最后年轻警察开枪了。成熟的开枪了,没有情绪化。可是男主的枪里没有子弹,他是怎么想的,可能就像老警察说的,要看那小子以后怎么活。可是电影最后老警察又自问,那个男孩以后的人生又有多少会想起被他杀的女孩呢!永远得不到答案。
演员演的好,电影用力很重,也许本来剧本就是沉重的。